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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1 01:53:27瀏覽1403|回應0|推薦3 | |
我讓自己故意冷幾天,想想為什麼要寫。 電影已經不在我手邊了,但是剛看完電影的情緒, 依然駐足在腦海裡的感覺,讓我回答不出問自己的問題。 為什麼要寫? 也許是一直記得邊吃泡麵邊看這部電影所帶來的一點噁心, 不過,也許更是因為覺察到自己會覺得噁心這件事,而感到噁心。 總之,這並不是一部很長,或是要花很多精神去理解的電影, 或者是我輕易的將它的隱喻都視而不見,故意讓電影變的簡單的。我認為它是一部愛情電影,用服裝遮住性別,以音樂渲染愛情,是台灣風味十足的愛情電影,帶著濃濃迷幻風情的流浪電影。 好電影都有特殊性與原創性,這部電影把台灣庶民文化常見的電子花車搬上舞台,張著粉紅色的布幕當做舞台背景,以不見容於主流社會的同志之愛當做主角,再以嗩吶奏出傳統喪葬文化的深沉。死生之際,愛恨之別,娓娓絮語,不知悲之所至。 我還是沒辦法回答我的問題,也許是因為, 我曾經也同樣的在淡水河邊,坐在大稻埕碼頭旁, 一樣的望著河水在黑暗底下流動, 電影裡艷光四射的歌舞團, 在我生活的現實裡並沒有如期的出現過, 但是,電影裡的心酸悲痛, 卻早已無關乎對象的分別了。 這,我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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