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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1 05:24:19瀏覽246|回應0|推薦0 | |
C. 理與力辯證關係的限制 孔子身處家天下的封建王朝時代,雖然晚年改採改採公天下之正名主張,以堯舜禪讓之公天下為君君典範,但想將此公天下之正名主張或說理念予以實現,就牽涉到理與力的辯證關係,這也就是說,公天下之理如果想落實到現實界,不僅在理念層次上必須先克服家天下之理,公天下之理也必須轉化為公天下之力,在現實界也要克服家天下之力。換言之,必須在理念與力量兩方面都能克服家天下,公天下之正名主張才可能實現於現實世界。 周敦頤(1017-1073)云,「天下,勢而已矣。勢,輕重也,極重不可反。…。反之,力也。識(識別之意)不早,力不易也。」(《通書》,勢第二十七,電子版)歷史之發展就是各種勢之混合與較量,最後隨最重之勢而走。勢,從淺層來看,就是力與力之間的較量,也就是武力之間的較量;從深層來看,就是理與理之間的較量,也就是理念之間的較量。換言之,勢就是理落實為力,形成理與力混合之後的較量,勢之推移也隨此較量之輕與重而走。 C.A.「家天下之勢」積重難返 歷經夏商周三代約一千八百年的家天下沿襲,即使在封建王朝的時代,天下為一家一姓之私產就已經深入人心,《詩經.小雅》就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認為整個天下都是王者之土地,天下之人都是王者之臣。《中庸》也云,「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第十七章與第十八章),認為身為天子者就擁有整個天下,換言之,天下成為天子一人的私產。孟子順此思路也云,「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孟子》,9.4)認為舜之大孝在於使父親可以享有整個天下之奉養,同樣也認為天下乃是天子一人的私產,而非天下人之天下,將大德者之得天子之位的尊親與以天下奉養的尊親混為一談,有違自己之民貴君輕的主張。 由於在封建王朝之時,天下為一家一姓之私產已經深入人心,故而劉邦繼秦始皇統一天下而開創帝制王朝之後十五年,就可以堂而皇之對其父親說,「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劉邦的二哥)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史記》,高祖本紀,電子版)認為整個漢王朝的天下都是他劉邦一人的家產,得意之情溢於言表。 天下為一家一姓之私產,這樣的想法不僅在封建王朝如此,在帝制王朝也是如此,因此,自秦漢之後歷代帝制王朝的興替仍然是在家天下的範疇,開國君主視天下為一家一姓之私產,所謂「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史記》,淮陰侯列傳,電子版),而有從龍之士之稱的開國功臣也是如此看待,同樣抱著裂土分封與子孫永享富貴的「分一杯羹」想法。而即使打著禪讓的口號,如王莽之與西漢,曹丕之於東漢等等,也都是家天下格局之下的篡位,而非公天下心態之下的真正之禪讓。 由於天下為一家一姓之私產這樣的想法深入華夏人心,已然積重難返,所謂的「極重不可反」,因此,如果沒有西方民主理念與制度的傳入,中華大地想從家天下的帝制王朝轉進公天下的民主體制,其可能性可說是微乎其微。 C.B.「公天下之理」勢輕力微 「反之,力也」,面對天下為一家一姓之私產這樣的想法已然積重難返,在「公天下之理」這方面,其「反之」之道也終究必須落實現實界而化為「力」,才可能扭轉現實上之家天下的帝制王朝之格局。不過,完全繼承孔子之堯舜「君君」新典範的學派,不僅在傳布上備受政治上的打壓,此如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的焚書坑儒之類的作法,子游之「禮運」學派就僅殘存《禮運篇》,即使如子夏之公羊學派可以公開著之於書,也僅存微言大義而面目難見,僅靠師徒口說傳述,影響力極其有限。在此情況之下,「公天下之理」可說勢輕力微,很難憑借自力而扭轉家天下的帝制王朝之格局。 而就採取孔子之「君君」新舊典範並列的子思、孟子學派來說(荀子有「子思唱之,孟軻和之」的說法〔見《荀子》,非十二子,電子版〕),雖然主張「革命」具有正當性,所謂「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2.8),並非「君為臣綱」之奴化或說妾婦之道的儒者,但「革命」的結果其實就是他家他姓取代此家此姓,仍然是家天下格局之下的王朝興替,無關乎公天下之落實與實踐。 另一方面,子思、孟子學派所標舉的為人臣之典範,就是曾子所說的,「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論語》,8.6),類似周公攝政之風範,同時也就是孟子所說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6.2),這類的大丈夫之行。因此,後世之傳承子思、孟子學派的儒者,即使有機會位極人臣而有輔政或攝政之責,有如諸葛亮之輔佐劉禪,既不肯也不屑於做出取而代之的篡位之事。換言之,子思、孟子學派的儒者即使從政,也同樣無關乎公天下之落實與實踐,不會改變世襲家天下的王朝格局。 《韓非子.顯學》云,「世之顯學,儒、墨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張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顏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孫氏之儒,有樂正氏之儒。」(《韓非子》,電子版)孔子有教無類而有弟子三千之盛,傑出弟子有七十二人之多,孔子死後有子張之儒等八派的傳承,於春秋戰國之世號稱顯學。不過,如以孔子之「君君」典範有新舊之分來看,在外王方面,此八派儒者就可區分為三大派,也就是傳承公天下之「君君」新典範者、「君君」新舊典範並列者以及僅傳承家天下之「君君」舊典範者。如今已經無法知道那些儒派係傳承公天下之「君君」新典範,但如上述所說,「公天下之理」可說勢輕力微,即使這些「公天下」的儒派傳承不絕,也很難憑借自力而扭轉家天下的封建王朝或帝制王朝之格局。 C.C.「公天下之理」必將勝出 「家天下之勢」雖然積重難以扭轉,「公天下之理」勢輕力微而無法勝出,但就理念層次來說,「公天下之理」畢竟遠遠超越了「家天下之理」,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交通與資訊的溝通日益頻繁,發於人性之本質與符合人性之需求的「公天下之理」終將勝出,落實於現實界而成為人類歷史的主流。 歐洲具有自治權的自由城邦之歷史悠久,先是以古雅典聞名,於古羅馬帝國(創建於西元前27年)在西元476年滅亡後,自由城邦紛紛崛起,其中最有名的如威尼斯共和國,採選舉制產生統領(最高行政長官),於西元726創立,十三世紀曾稱霸地中海,至1797年才為法國拿破崙所滅。此種選舉制的共和國之政體最終在英國開花結果,於1701年確立君主虛位的內閣議會制,而後是美國於1776年獨立,採取三權分立的聯邦體制,從此確立人類文明進入公天下的民主體制,躍居人類歷史的主流。 C.C.A. 仁者引入「公天下」體制之歷史的必然性 中國由於帝制王朝依據文官體制而來的統治能力卓越,農業生產力水準較高,又不具有政教分離的傳統,因而「家天下之勢」積重難返,難以自力自主產生公天下的民主體制。不過,在西歐諸國與美國相繼確立民主體制之後,也就是以人民為主體的制度化,中華大地的仁者之見賢思齊,基於不忍人之心而引入此種「公天下」的政治體制,也就具有歷史的必然性。其理由如下。 第一,不忍見因帝王一人之獨具自由,而所有百姓與臣子卻沒有自由。誠如黑格爾所說,在帝制王朝之下,唯有掌握「貴賤生殺予奪」權柄之帝王一人才具有「主體之自由」(subjective freedom)(轉引《歷史哲學》,牟宗三著,頁56.2,台北:學生書局,1976年)。在民主體制之下,其最核心的原則是,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沒有經過正當程序與合法的審判之前,任何人的身體與財產權益都不容許剝奪與侵犯,這也就是說,人人真正具有意志自由,這即是「主體之自由」。相對的,在帝制王朝之下,除了具有至高無上地位之帝王之外,任何人都可以不經正當程序與合法的審判,就被剝奪人身與財產權益,也就是不具有意志之自由。面對此種不合理的現實情況,現代之仁者在看到歐美既有之人人皆具「主體自由」的民主體制,當然義不容辭就會引入到中華大地,這也就是孫中山先生於推翻清朝之時所做之事。 如果再進一步深入探討,其實連帝王也不具有黑格爾所謂的「主體自由」,蓋帝王之具有至高無上之地位,獨擁「貴賤生殺予奪」之權柄,最終的憑藉就是武力的獨佔權。因此,帝王一旦失去是武力的獨佔權,同樣也不具有「主體自由」。而帝王之可能失去武力的獨佔權,則是隨時可能會發生的事,故而實質言之,帝王所具有的「主體自由」也不具絕對的保障性,也必須隨時提防宗親與臣下有奪權之可能,而惶惶不可終日。因此,在帝制王朝的體制之下,其實人人都不具有「主體之自由」。 第二,不忍見因一小撮人之利益而犧牲絕對大多數人之利益。在帝制王朝之下,皇族與官員等權勢集團之利益滿足為最優先,由此來反推黎民百姓的賦稅之負擔,這就是所謂的「以君為主,天下為客」。由於權勢集團之慾望可以無所節制,且集團人數與年俱增,徵歛之賦稅勢將有增無減。相對的,黎民百姓在自然經濟之下的總生產力有一定的上限,且所需撫養的人口也與年俱增,能夠承擔的賦稅能力呈現拋物線型態,在幾十年之後很快就到達頂點而逐年遞減。因此,在帝制王朝之下,皇族與官員等權勢集團的總需求乃係不斷增加的上升曲線型態,黎民百姓的總供給能力則係在一定年限之後就呈現不斷減少的拋物線型態,在供需曲線交叉之後,就是剝敲下位之廣大的黎民百姓以奉養上位之一小撮的權勢集團,最後必然天下大亂,流民被逼聚嘯而起義革命。 反之,在民主體制之下,國家稅賦的徵收最終必須經過人民的同意,這是由人民賦稅負擔能力來反推國家的總支出,這就是所謂的「以君為客,天下為主」。因此,其稅賦供需型態迥異於帝制王朝之型態,乃是總供給曲線在上,總需求曲線在其下,兩者曲線走勢相似而不會有交叉之情況的產生,故而不致會有敲剝人民之慘烈情況的發生。 第三,不忍斯民再次陷入家天下之帝制王朝必有的「禍亂相尋」陷阱。在帝制王朝之家天下之下,保住帝位與帝位可以世襲乃是最高優先,維持穩定重於一切,因此,施政寧可保守而不求創新,所謂「無變古,毋易常」;疆域只求夠大足以自保而不求遍及四海;人民教育只求足夠文官甄補而不求普及,所謂「民愚而不知亂」;人民最好安土重遷而不樂見溝通頻繁。在此情況之下,以農業為主之自然經濟的技術水準難以獲得持續提升,就無法逃脫馬爾薩斯所說的「人口陷阱」而勢必走入獲亂相尋之路。 反之,在移入公天下之民主體制之後,仁者之居國家領導人地位,任期本來就已經固定,故而不僅會積極引進賢能者輔政,施政也將唯人民之所欲是從,不會寧可保守而不求創新。由於對於賢能者未來之可以繼位,抱持樂見其成的態度,故而不會有為保住國家領導人地位而終日惶惶不安之情況。孔子云,「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論語》,7.37),國家領導人在公天下體制之下,其心態是有如君子般的「坦蕩蕩」,而在家天下體制之下的帝王惟恐其帝位不保,心態則是有如小人般的「長戚戚」。 在人民方面,在移入引進公天下之民主體制之後,其處境是「海闊天空任所之」,在不侵犯他人權益的前提下,人民可以各盡其能,追求其所是,達成其所欲,也由於人身與財產權獲得充分的保障,可以毫無顧慮的投資與再投資。因此,在既有公部門的投資又有私部門的投資之下,生產技術就很容易突破再突破,生活水平當然也步步提升,而這也是當今全球經濟持續向上成長的根本原因所在。此外,人民既然是國家的主體,民怨就是執政者的警鐘,若有民眾失業嚴重,乃至流離失所,就是執政者的大忌,因此,歷代帝制王朝末期所特有的大批流民聚集現象,也就很難出現。換言之,帝制王朝必有的「禍亂相尋」現象,在民主體制正常運作之下,幾乎很難出現。 C.C.B. 引入「公天下」體制之後具有難變性 中國因帝制王朝的高度發達,「家天下之勢」積重難返,無法自力自主產生公天下的民主體制,但一旦仁者正式引入「公天下」之民主體制之後,即使民國的成立只有短短的四年,就具有難變性,袁世凱妄圖稱帝就已經無法成功。換言之,「公天下」一旦體制化並付諸實施,與「家天下」在「勢」上的對比,其輕重已然改變,「公天下之勢」就已經超越了約有四千年歷史的「家天下」。在「勢」上之所以有如此之輕重易位,其理由如下。 第一,在公天下體制之下,人之為人的尊嚴可以獲得根本之保障。維護人之為人的尊嚴,乃是人人之所欲,也可以說是人之基本需求,但在家天下體制之下,所謂「別嫌疑」,以人為的手段嚴格區分君臣有貴賤之別,以杜絕臣下覬覦帝位之可能,故而君臣之間相接之禮儀,由古之相互揖拜,演變到臣下單方面叩首跪拜,口稱奴才,務求抹煞臣下的人格尊嚴,以養成不敢反抗之奴性,使得不敢興起非分之想。 不過,「公天下」一旦體制化並且付諸實施,上下之間相接之禮儀自然回復到古之相互揖拜的狀態,不再因為官位之高低與有無而有貴賤之分,作為臣民的人格尊嚴不再遭到抹煞,重新恢復到原本應該享有的意志自由之狀態。而億萬人民(包含官員)既然已從奴位狀態脫身而享有該有的主位之自由,意圖再使如此之億萬人民重回奴位狀態,可以說幾乎是不可能之事。因此,在「勢」的輕重對比當然就易位了,「公天下之勢」超越了約有四千年歷史的「家天下」。 第二,在公天下體制之下,為人臣者才可以徹底避免「狡兔死、走狗烹」的殺身之禍。帝制王朝的特性就是,唯有帝王一人掌握「貴賤生殺予奪」之權柄,而創業開國之後,帝王任意殺戮功高震主之臣,這幾乎已經成為改朝換代之後的鐵律,其原因就在於開國君主為了護衛家天下之王朝可以持續,掌有軍權又具有聲譽的功臣就首當其衝,成為去之而後快的對象。漢高祖劉邦之擒殺韓信與明太祖朱元璋之盡殺開國六公爵,都是帝制王朝歷史上比較著名的例子。 在家天下之帝制王朝之下,朝代之興替僅僅是一家一姓之間的替換,做為所謂從龍之士的開國功臣也別無其他選擇,僅能逐鹿群雄之中選擇所謂的明主作為追隨對象,至於開國成功之後,是否遭到君主殺戮,就只能看天意了。然而,在公天下體制取代家天下之後,情勢則全然不同,做為所謂的開國功臣就可以完全避免「狡兔死、走狗烹」的殺身之禍,甚至可以進而問鼎國家領導人之大位。因此,改制民國之後,袁世凱還妄圖稱帝,其之所以失敗,固然蔡鍔發動護憲的護國戰爭應該居首功,而袁世凱麾下的將領基於歷史教訓而觀望,也應該是一大原因。 第三,在公天下體制之下,人人皆具有躍居國家領導人之可能,不須流血革命而有付出生命代價的後顧之憂。追求攀登權力金字塔頂端的權力慾,其本質就是尊身欲求,係屬於起於吾人身軀之感性欲求,也是人人本具的慾求。此權力慾的目標在家天下的世襲王朝就是成為主宰天下的帝王,在公天下的民主體制就是成為國家領導人,也就是總統制之下的總統或者內閣制之下的總理。但前者是終身職且可以世襲,又可以富有四海,故而其競爭型態是比較武力掌控力的「你死我活」之矛盾性競爭,必須以一家一族之性命為賭注。相對的,在後者則是有固定任期且不能世襲(即使是內閣制最長也是「老而傳」),又不能夠富有四海,故而其競爭型態並非「你死我活」的矛盾性競爭,而是比較孰賢孰能而人人有機會問鼎的開放性競爭,不須以個人乃至一家一族之性命為賭注。 由於競逐權力最高位置的競爭型態如此之不同,在家天下的世襲王朝下形同帝王一人之禁臠,嚴防他人問津之任何可能,因此,如果有人想意圖由公天下之體制重回家天下之體制,也就是取消原本人人有機會的開放性競爭,有如袁世凱於民國成立之後妄圖稱帝,這就形成一人對抗眾人的局面,其難宛如逆水行舟。 第四,在公天下之民主體制下,人民為國家之主體,係政治權力的最終與最高來源,故而其稅賦負擔乃係必經其同意而具有上限的「量入為出」型態。在家天下之帝制王朝下,天下乃是帝王之天下,黎民百姓則是有如帝王之私產,黎民百姓的身家與財產原則上可以任帝王之予取予求,因此,人民的稅賦負擔係不必經過同意而沒有上限的「量出為入」,以滿足帝王之需求為第一優先。在此「量出為入」的稅賦負擔型態之下,黎民百姓之節衣縮食,朝不保夕,乃是應有的常態,豐衣足食反而是少見的變態。 人民稅賦負擔的型態如此之不同,在家天下的世襲王朝之下,人民的身家與財產不僅可能隨時被剝奪,而且節衣縮食乃是應有的常態;反之,在公天下的民主體制下,人民的身家與財產不僅具有絕對的保障,而且豐衣足食乃是應有的常態。因此,一旦已經進入公天下之民主體制,如有人妄圖稱帝,再重返家天下的世襲王朝,這將成為人民的公敵,形成一小撮人對抗廣大眾人的局面,其難也將宛如逆水行舟。 (201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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