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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9.25 談教育鬆綁 活化大學自主
2013/12/02 09:14:15瀏覽220|回應0|推薦1

少子女化所造成的衝擊,第一波已在今年的末代國中基測發生了,招生不足之缺額高達6萬人,比去年驟增1萬4000餘人,私立高中職校缺額嚴重,高等教育將是下一個目標。永達技術學校爆發積欠教師薪水事件,預料未來此類案件恐怕只會更多不會減少。
大學退場議題持續發酵,尤其是私校退場機制,在行政院長江宜樺一聲令下,教育部正如火如荼地與相關部會共同研議教職員工權益、校產土地活化利用等相關機制,以擬定各項措施協助私校退場與轉型後的良性發展。
碧涵贊同臺灣高教體質及數量應有所調整,然而,教育部應先給予大學更多的自由,讓學校得以發展出各自的特色、提升辦學品質、吸引更多優秀學子就讀。如仍無法解決經營危機,就應該退場,相信經過淘汰而生存下來的大學,將可走出自己的特色,更具競爭力。
教育政策應該再鬆綁。如修業規定方面,目前《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2條以及第23條明定了畢業應修學分數及1學分之授課時數等規定。然而《大學法》第26條修業年限雖有彈性(可提早畢業,但需向教育部備查);以及《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3條又規定一學年分為兩學期,囿於我國學費與學雜費之收取均以學期方式計算,造成各學校為收取足額之學費與雜費,沒有學校積極鼓勵有學習能力之學生提早畢業;若要設密集學分課程或第三學期,又礙於一年兩學期之制度規定,學校設備、教師薪資與資源利用率低,諸如此類法律精神與學校現實需求皆有所干格。
為鼓勵優秀學子能有及早畢業、及早就業或其他生涯規畫,教育部應訂定更具彈性之教育政策,如打破學期制,改採「學分制」,並參考國外大學以學分費方式取代學雜費,以鼓勵大學發展特色。使學生能按個人能力、性向與生涯規劃,選擇其修業方式並取得學位。
碧涵認為,在輔導私校退場之前,應有更務實的、全面的、可行的制度鬆綁措施,讓學校得以有改善應變之靈活度,力搏改造與再生。而,日前社會熱烈探討之私校土地變更等議題,碧涵認為此皆為後端的處置,應在最前端的治校辦學制度上,先進行鬆綁,方能活化改善高教體系的窘境。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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