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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是論壇:《終結流浪,給劇場表演者一個家》
2014/03/07 14:53:00瀏覽875|回應0|推薦1

橄欖樹的歌詞是這樣寫的「為什麼流浪?流浪遠方流浪」。此時此刻,又有多少臺灣的表演藝術人才正在四處流浪呢?行政院在「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政策中提到要將臺灣打造為「優質文化大國」。

然而,從皇冠小劇場的被迫停業到新舞臺的經營終結,我們政府一手資助著表演團體創作節目,另一手卻用著不合時宜的法規扼殺了展演場館的使用與成長。

當日本、韓國都由企業投入藝文產業與場館的經營時;當紐約、倫敦、首爾甚至上海、北京正藉由大大小小的劇場交織出美麗的文化氛圍、創造出可觀的文創產值時,我們的表演團體不僅需要在為數有限的專業展演場館中爭取演出舞台;在排練上,更是如同游牧民族般在勉為堪用的排練場地間逐水草而居,想要進行延續性的創作與排練,彷彿是一種奢求,這樣的逆境,不僅對於作品最終呈現的精緻性與完整性而言是一種傷害,對於創作者與演出者而言都是一種心靈上的折磨與內耗。

美國詹森總統曾說過:「政府無法創造偉大的藝術,但可以提供偉大藝術茁壯發展的環境。」中小型展演空間與排練場對於表演藝術商業機制的形成具有關鍵地位,「場館」的存在是表演者累積實戰經驗的場域,可以培育著他們朝著更精緻、更成熟的舞台邁進。除此之外,也是觀眾養成的場域,在這裡,他們有機會透過各式的表演,在鑑賞中學習、成長,在較為親民的票價中,感受演出的魅力,讓國民的休閒生活多了另一種選擇。

碧涵呼籲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邀請內政部、消防署、教育部、文化部、國有財產署等相關部會針對中小型專業展演場館的建置、排練場的設置以及結合跨領域及製作行銷思維的表演藝術園區的設立進行積極的規劃,讓臺灣的表演藝術蓬勃發展,成為文化大國的美麗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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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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