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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01 軍中人權保障與改革 應落實法治教育與輔導員的培育
2013/09/03 10:16:33瀏覽515|回應0|推薦0

        洪案的發生曝露了國軍許多管理監考機制的問題,碧涵認為並非法之闕如,亦非法之不嚴!而是,執行面的相關人士違規行事、漠視人權、欺上瞞下,造成優良的軍中文化崩壞,這令碧涵感到相當沉痛。許多機制沒有落實。

以下是碧涵提出的主張:

1. 在改進人權與申訴管道方面:規劃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審議委員會納入民間人員組織、公益團體及被害人家屬代表等社會公正力量。

2. 提升官兵人權法治教育知能方面:邀請法務部與其他法治專家進入部隊、軍事學校,實施法治教育相關專題演講,以提升國軍未來領導階級之軍校學生的法治相關知識。碧涵在516日的質詢中曾提出,軍校學生的法治教育課程及時數明顯不足,應立即改進。軍校生應施以憲法、刑法與軍法的教育,以令其具備法治觀念,更要能以身作則並具有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與認知。而在法治的課程上,應拋棄「聽-講」式這種較無成效的傳統教學方法,改用具操作性和體驗性的互動教學方式,融入社會劇及情況劇等,以活化教學課程。

 

 

3. 在醫療方面:將CPRAED、熱中暑等處置流程及操作納入官兵日常操課項目中,讓官兵能熟悉實際狀況及處置,並請規劃急救證照考訓計畫,讓每位官兵都具有急救照護的基礎。

強化國軍心理輔導人員專業職能方面:國防大學應配合國家考試制度,規劃課程及實習機制,使政戰學院心理碩士班畢業生取得諮商心理師證照,以鞏固國軍輔導體系的健全性與專業性。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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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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