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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觀──「旗艦講堂—培養國際觀,決定你的世界大小」課程之後(三)
2015/05/27 03:00:00瀏覽147|回應0|推薦0

課程的結束,學習的開始

  以往參加研習課程的經驗,可以歸納為兩個面向:來自學院的講師,內容多偏於理論的演講;來自公部門或私部門的講師,內容多偏於實務經驗的分享。這樣的結果,讓參訓學員無法在課程結束後有進一步的自主學習。現在,上完吳教授「兼具理論與實務」的課程之後,提供我一個新的方向:理論如何融入實務。

  培訓課程的目的,不僅在於讓學員能應用於工作上,更期望能進一步培養學員的創新思考能力,提升個人績效或貢獻組織績效。因此,課程之後,要達到培訓的目的,除了講師自身經驗的分享,學員持續的閱讀及他人工作上經驗的分享與學習外,更重要的是學到「理論如何融入實務」──這項技能讓吾人能從閱讀的習慣中,培養創新思考的能力,或應用觀念移植的方式,發現業務處理的新方式;再者,能從講師或他人經驗中,經由比較、分析,轉化為己所用的想法或做法,進而激發個人自主學習,創新挑戰的能量,創造組織最佳綜效。

我的世界觀:從改變開始

  個人在研考會負責議員建議案列管。在課程之前,我對於該項管考業務即有觀念上的改變;課程之後,更加堅定這樣的改變,並將新想法向各機關研考人員溝通;再者,在案件列管上,也做了改變。

  吾人皆知,在民主社會中,政府的任何舉措都要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接受民意或輿論的批評、監督,議員們在議會發聲,為民喉舌,即在反映全體市民對於市府施政的期望或落差,監督市政的執行效率與服務品質,因此,市府各機關均有回應之責,並由研考會錄案追蹤列管。因為有定期追蹤列管報告的機制,所以各機關無不以最快速度達成「解除追蹤」的目的,然而,各建議案依其性質,難易程度本有不同,特別是涉及跨局處或須召開協調會之案件,因階段性進度或成果不易展現,故被列為「繼續追蹤」之時間較長,以致常會接到銜首長之命的研考人員來電溝通。

  為了管控回應民意的效率與品質,勢必要改變「目標錯置」的現況──「以解除追蹤為目的」,重新回歸「議員為民喉舌、反映民意」之本質,所以,由個人先改變管考觀念做起──對於被列為「繼續追蹤」之建議案,視為非負面評價,也不表示執行效率不彰或機關回應不足,而是如實反映該案件的辦理進度及對於民意的持續回應。經由回歸「議員為民喉舌、反映民意」之本質,各機關的目標,不在於追求議員建議案解除追蹤為目的,而在於解決市民的問題,在於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質,創造「移居宜居」的文化首都。因此,解決市民的痛苦,並把各項施政做好,才是市府各機關的目標。

  個人管考觀念改變之後,經常利用與各機關研考人員電話聯繫業務時,溝通新觀念,期望經由頻繁的對話,產生「破窗效應」,逐漸改變各承辦人,甚至主管對於議員反映民意之列管案件的想法,雖然改變有限,但至少是一個新的開始,一個新世界觀的開創。

  其次,在案件列管上,個人也做了改變。議員對於在地或涉及全市之重大議題均特別關注,因此,吾人可見某議員對於在地議題的持續反映,或許多議員對於涉及本市重大議題之關心。前者,形成同一議員針對同一議題,有多件列管案;後者,形成同一重大議題,有多位議員關注。兩者的相同點在於:均屬同一議題,卻有多件列管案。

  經由各機關研考人員的意見反映,以及與個人討論之後,做了些許改變:對於同一議員同一議題之多件列管案,依案件性質,原則上只列管最近的一次建議案;對於多位議員關注同一重大議題之多件列管案,則須依其不同的建議內容答覆。這樣的改變,讓類似前者之案件,研考會可以持續列管最新的建議案;類似後者之案件,主政機關之承辦人不能每件列管案都填報一樣的內容,而須依照建議案之不同方向,答覆不同的內容,以回應多元民意之監督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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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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