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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5 07:50:35瀏覽1244|回應2|推薦13 | |
一個老師的基本職責 教孩子學會擁有自我 國中時期的學生正是他發展獨立個性之時,在這個時候一位國中教師的基本職責就是讓孩子們學會擁有自我。 這個教育理念看起來好像沒什麼?但若要細問什麼是「自我」,我想從必須要結合下列幾個概念,才可能更清楚何謂自我 一、自愛:首先一個擁有自我的人必須要能夠愛自己,他懂得愛自己的身體、愛自己的所擁有的一切。當一個人能夠自愛時,才可稱為擁有自我,一個不知道如何愛自己的人,他的自我必定是殘缺不全。所以,我們必須要讓學生學會自愛,去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一位懂得自愛的學生就不會任意的浪費自己的生命和青春,他的自我也才會趨為完全。 但如何讓學生懂得自愛,當然是身為老師的我們先要愛他們,讓他們感受到愛的氛圍,在愛的環境中學習,就自然懂得什麼是愛;當這些學生知道愛為何物時,就知道如何去愛自己,也更進一步學會愛自己的家人、朋友。 二、自信:一個沒有自信的人是不會有自我的,所以要讓孩子可以擁有自我,當然就是要培養他們的自信心;讓他們能夠有信心去接受各種挑戰,也讓他們有信心去面對挫折。 如何去培養學生的自信心?首先一位老師必須要肯定孩子,無論這個孩子的能力與資質為何?當老師的必須要肯定學生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我們必須要相信他們的未來是有無限的可能性,我們絕不可以用現狀來論定他的一切,我們愈相信他們,他們就愈有自信,他就愈可以擁有完整的自我。 三、自覺:自覺就是自省與自知,隨時能夠察覺自己的處境、自己的優缺點,一個完整的自我並非是完美無缺的個體,一個完整的自我是忠於自己的現狀,能夠省思到自己的長處和短處,接納它,並進一步去改善它。 但如何讓學生能夠自覺,當然是老師本身就要能夠自覺,自覺方能夠覺他。自覺不是自以為是,自覺是認識自我,老師必須要能夠讓學生清楚的認識到自己,從無知的心態去求知才能夠自覺,不要有太多的成見,而是要能夠虛心的自我檢定。 四、自我負責:任何人都必須要對自己負責,一個擁有自我的人更是能夠自我負責,沒有它人可以造就自己,只有自己可以造就自己。 當一個老師就要訓練學生懂得如何對自己負責,自己做過的事由自己負責,不必要怨天尤人,不要在做錯事之後找任何藉口來為自己脫罪。因而老師在學生犯錯時,不要過於指責,犯錯是人之常情,重點在於認錯,只要讓孩子懂得認錯並知錯能改,就是訓練學生自我負責的最佳方法。 當一個老師能夠教學生們能夠自愛、自信、自覺並自我負責,就是讓學生學會擁有自我,一個完整的自我,這也就是我們教育的基本目的,也達到一個老師的基本職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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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基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