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12/11 21:32:51瀏覽2352|回應8|推薦76 | |
. . 《石碇鹿窟事件現場》 . 1952年12月29至3月26日,三個多月期間的鹿窟、石碇、瑞芳圍捕與牽連兩百餘人事件,即『鹿窟事件』。作家呂赫若據載於事件前意外故去;電影『悲情城市』其中一段憲兵在山區逮人的情節,即影射鹿窟事件。真實的情況是,山區裡的共黨武裝組織,配備有手槍數十枝、步槍近十枝與為數不少的手榴彈,乃台共頭子蔡孝墘在台佈局的分支。 . 蔡孝墘被保密局逮獲後,全台共諜份子千餘均告瓦解,而鹿窟則在當時附近小學外省籍校長的呈報下,保密局用了一個團的憲兵層層圍山,事件持續三個多月,除一位共黨份子持槍拒捕被當場格斃,受逮或牽連者兩百餘人裡,35人判處死刑,近百人有期徒刑,餘多為無辜村民則釋回。 . 事件期間的臨時看守與審問處設在鹿窟的『菜廟』,即今光明禪寺,據聞曾出現刑求逼供情事,這給了後來的政治圖謀者一些著墨點,常引為國府的威權手段與污點。 . 若是稍有研究台灣近史者,大概知曉受冤者雖淒苦,然鹿窟是實際存在的共黨武裝基地,是國共兩黨自1946年爆發內戰以來的延續,依中共在1949年建國以後整肅、清洗國軍與前國民黨員的手段,在台國府面對潛伏台灣眾多共諜的態度,自然是處於極端的壓力與肅殺的恐怖氛圍下,一旦風吹草動,自是風聲鶴戾,所有剿清『諜匪』的手段盡出;驚弓之鳥,一切都在於努力求生,立足邊陲海島以獲取喘息之機。若我們將自己置身在那個時空裡去思考,則答案就簡單許多了。 . . . . . . . . . .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