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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7 17:49:45瀏覽282|回應2|推薦14 | |
被賣了兩次 向公司請一天假,陪從香港回臺的好友玉真去國稅局、戶政事務所、銀行……等。跑了多處的公家機構,處理玉真弟弟所留下來的爛攤子。
玉真原生家庭有四個姊姊一個弟弟,家境清貧,父母想讓她可以過好一點的日子,忍痛將她過繼給換帖兄弟黃家當養女,黃家夫婦結婚多年未生育,很高興收養了玉真,答應會好好教養,善待她。
一開始,養父母果真把她當親身女兒般看待,從小吃好穿好教育好,著實過了幾年公主般的生活。
直到養母意外懷孕生下弟弟,一切待遇完全改觀。玉真馬上變成小說中的苦命童養媳,家事及照顧弟弟的責任,全落在玉真身上。養父母老來得子,對弟弟百依百順,萬般寵溺,甚至到過度服侍的程度;養父較明理主張適度管教,但礙於養母阻擾,常力不從心。因此養成弟弟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疏懶成性、貪玩、惹事生非,毫無責任心。不肯用功唸書,功課不想寫,養母就叫玉真代寫,弟弟如稍有不順,也是玉真的責任,被責怪、打罵是常有的事。
青春期叛逆個性的玉真開始怨恨起生身父母,為何要將她送出給人當養女?為何是她?而不是姊妹中的任何一位?完全否定當年父母的美意,規避見面不主動連絡,恨恨的解讀成:『她是被生身父母賣掉的!』
弟弟長大後學無所長,好高騖遠。把養父母唯一的棲身房子,拿去貸款變現;與朋友合夥做生意。不到一年血本無歸,房子也被法拍;只好先暫住在玉真婚前省吃儉用買下的公寓裡,言明只是先借住,而房地契一直都是由明理的養父代為保管。
雖已遠嫁香港多年,老公誠實本份,家庭和樂經濟優渥,本以為脫離養父母一家人,從此可以輕鬆恬淡,快樂生活。
誰知,有天弟弟突然跑到香港來找玉真,還帶一卷養母親口錄下的懇求口信,聲淚俱下,說看在多年養育份上,要她務必幫助弟弟、救救弟弟,房子就讓弟弟住久一點,等弟弟翻身一定歸還。弟弟順勢說:『現在住在姊姊的房子,住委會要驗證屋主的身份,所以特地前來拿證件,希望姊姊相信他。』弟弟得手後,即刻匆匆返回臺灣。
如此平靜的過了幾年,玉真斷斷續續得知,弟弟已有穩定工作。慶幸總算風平浪靜,大家可以安心過清靜日子了。
直到玉真輾轉收到法院的強制執行令,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是暴風雨前的寧靜。弟弟拿著她的身份證件、印章偷偷將房子賣掉了。並用玉真當人頭,申請多張信用卡,且已刷爆,她早就信用破產了。
玉真深深自責自己心太軟,太大意,太隨意信任弟弟了,感覺自己又被狠狠賣了一次,感慨的說:「何苦!要把我賣兩次!」
看來,我必須盡好朋友的職責,勸解玉真,人生得失冥冥中自有定數,凡事應想開些;並試著化解她對生身父母的誤解。
刊登於102.3.13~~更生日報副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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