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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難處——〈女兒的家〉讀後感
2021/10/14 03:58:51瀏覽517|回應0|推薦6

〈女兒的家〉是陳若曦多年前創作的一個短篇小說。她過去的小說一貫以政治色彩和感時憂民的情懷見長,並堅持寫實主義路線,寫作理念標榜「絕不無病呻吟」。沒想到她後來創作家庭、親情、兩性問題的小說,仍秉持這一理念,令人佩服。

故事是敘述賴老先生育有三名子女長子賴銘孝長女賴惠馨次子賴銘義賴惠馨排行老二

在賴老先生七十大壽之後兩天賴老太太即因積勞成疾撒手西歸賴老先生三名子女早已都各自成家此時他不願去兩個兒子家接受奉養寧願獨自一人在老家有一頓沒一頓的自行打發

此時正巧女兒惠馨的公公去世婆婆搬去小叔家住。惠馨的兩個女兒都嫁到國外家裡有空房於是她徵得丈夫同意把老父接來準備讓他住幾天散散心誰知這一住竟住了二十年

起初老人還會每年輪流去兩個兒子家作客小住個把月隔沒幾年他乾脆就一直待在女兒家因為他覺得女兒孝順貼心不料女婿在背後嘀咕如果兒子沒空照顧何不送去安養院老人後來知道了非常不開心他很排斥安養院惠馨低聲下氣地央求老公同意讓她阿爸住下來女婿答應得很勉強

 接著惠馨發現,老公常夜不歸營,原來在外另築香巢。她想離婚,阿爸勸她忍耐:「妳是明媒正娶,那個女人就算生了一打兒子也搶不了妳的地位,『家和萬事興』,這『和』要靠女人維持。」

 惠馨沒有反駁,等於全盤接受,只能暗自垂淚。她回想從小就是個乖女兒,對父親尤其言聽計從。她自北一女畢業後,阿爸不許她考大學,說是為了供應哥哥弟弟念大學已經很不容易了,她將來出嫁後終究是外人,這是台灣人的傳統。

 後來她得知那個女人已為她丈夫生下一子一女她悄悄查相關資料原來台灣法律變相允許婚姻外的同居關係她跑去找婆婆哭訴原來婆婆早就知悉此事還跟她說:「男人在外面打拼不容易這種事女人家能度量放大些最好。」

 此時惠馨老爸竟中風了女婿當著岳父的面給惠馨一份產權書,他把這間住房由夫妻共有轉為惠馨個人所有岳父坐在輪椅上頷首讚好惠馨也很感動

 惠馨老爸中風長達十年,多次出現緊急情況時,她call哥哥銘孝、弟弟銘義回來,他們卻推三阻四。終於在最後彌留時,兩兄弟趕到,見父親最後一面時一再呼喊:「阿爸,你有甚麼話要交代嗎?」老人只是喘氣,最後甚麼也沒說就闔上了眼。

惠馨大哭。銘孝卻從皮包抽出一張打字的文件要惠馨簽字,放棄遺產繼承,並說爸爸雖沒立遺囑,不過他要把賴家的財產留在賴家,這是沒有疑問的。惠馨愕然,心想她端屎端尿地伺候父親二十年,雖是嫁出去的女兒卻盡了一個媳婦的職責,自己有一棟公寓從不覬覦父親財產。最後她簽了字,但她要求爸爸的畫像能給她做一個紀念,不料銘義竟說:「你已經嫁出去了,阿爸的畫像怎麼能掛在別人家裡呢?」惠馨終於咆哮:「我不是什麼『別人』,我也是爸媽的孩子,又不是我自己要生作女兒,女兒就不是人嗎?」一向順從的惠馨,竟會暴怒,銘孝順手拿起茶杯向妹妹丟去,鮮血從惠馨的額頭汨汨流出,兄弟倆慌了,同意將畫像給她。

 過些天惠馨收到銀行掛號,要她續繳房屋的貸款,惠馨感到莫名其妙,問她老公。老公說那房子現在是在她名下,況且她已分到財產,當然有錢去繳。

 故事結尾,惠馨把畫像放到公婆遺照的上方,點香祝禱:阿爸,希望妳告訴我,女兒哪一點像外人?女兒的家究竟在哪裡?

作者文筆奇佳是個說故事的能手讀者很快就被作者帶入主角惠馨內心世界裡與她一同經歷為人女兒、為人媳婦種種困境中,替她擔憂,為她不平讀後不禁撒下一掬同情之淚

此篇小說點出了兩個很重要的家庭問題其一台灣傳統觀念重男輕女女兒是賠錢貨嫁出去的女兒不准分家產家裡有祖傳祕方也是傳子不傳女其二為人媳婦必須有善盡照顧公婆丈夫子女的責任丈夫有小三必須忍耐公婆絕對站在兒子的一方即便娘家父母也是如此其實我國民法上,即變相允許婚姻外的同居關係,如果生父認領或雖未認領但有撫育非婚生子女的事實,非婚生子女就等同於婚生子女,享有繼承權,難怪小三有恃無恐,同時也助長外遇的男人大享齊人之福

 惠馨取其諧音有蕙質蘭心之意。而銘孝銘義似乎是叫做兒子的應該時時刻刻銘記在心要孝順父母要有情有義但兩個兒子的表現卻讓名字有了反諷之意顯見作者創作小說人物的姓名時也下了一番功夫在在顯示作者每一句話語及故事的轉折都處處充滿各種明示暗示發人深省。尤其是小說結尾「女兒哪一點像外人?女兒的家究竟在哪裡?」主角內心撕肝裂肺的吶喊,無異是給台灣社會以男性為中心的傳統觀念一記當頭棒喝,是難得一見的醒世小說

 

更生日報202110月14日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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