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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1 17:47:56瀏覽180|回應0|推薦0 | |
嚴格監視公務員
因為部份司法人員容易官官相護,因為,他們自己人的犯罪證據,被送到檢察官法官那邊去時,調查局有收集到的證據,他們雖然也會依法調查證據,適用法律也不會出錯,但調查完證據後,到了認定事實的階段,他們一樣濫用自由心證,把被告〈即其他司法人員即他們的自己人〉判無罪,或量刑時輕判。
若偵查機關收集的不夠證據確鑿,鐵證如山,易被他們脫罪,新加岥反貪污賄賂局,美國聯邦調查局,香港廉政公署,台灣調查局及未來的廉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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