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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1 12:52:05瀏覽136|回應0|推薦0 | |
如何發掘或確認重大犯罪?
一種是押人-殺害-埋屍 另一種是押人-長期囚禁 在臺灣,有個犯罪集團涉嫌洗錢,裏面有個人打算出來當污點證人指證犯罪集團首腦,竟然在開庭前四天,光天化日之下,在路上被一台車及數個人押走,雖然有目擊者,但是,現在仍未找到被害人。 也許,可以過濾監視器錄影帶,但是,也許車子或車牌是偷來的。
歹徒駕駛紅色喜美轎車犯案〈把被害人押上車,駕駛被害人車子離開101,紅色喜美車則緊跟在後〉,洗劫貴婦,警方過濾全臺灣三千多台紅色喜美轎車,鎖定主嫌,因為,車子本來掛自己車牌,做完案後,又換另一個車牌,引起警方懷疑,如果它從頭到尾都掛偷來的車牌,那麼,也鎖定不了他們啊!!!!!
一般失蹤案,能夠期待警方這麼出力賣力嗎? 也許他們會,也許不會!!!!!!
那麼,警方也許便要有長途抗戰的決心了,但,也還好,因為以大陸或臺灣來說,畢竟這種兇惡的犯人是少數,國家追訴機關花較多資源來對付他們,也還不會財政上無法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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