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一位軍法審判官轉任律師親口告訴我:他與友人相聚,席間他向擔任法官一職友人論及司法見解殊異之處, 感概法官都在扮演上帝的角色,當時友人不以為然說道:我就是上帝,何需扮演呢?
自從林洋港喊出:司法就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從此就像是遮羞布,掩蓋了許多藏污納垢的事件⋯⋯。其中尤以史上最貪 「3億法官」,更令普羅大眾觸目驚心,
由於法條生澀冷僻,法律用語詰屈聱牙,再加上法學見解之話語權,全在這群知法,懂法人手中,你我升斗小民幾無置喙餘地。在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的治安滿意度調查報告中,副敎授馬躍中指出,判決結果往往是艱深難 懂「法律字眼」民眾很難理解法官用意,甚至有可能「誤解」,故而對法官公平公正性信任程度仍然不到兩成, 對檢察官信任度也只有三成。
就以舉著「司法獨立」大纛,法官以自由心證判䅁,不許旁人説三道四,試問:司法院,法務部預算有沒有獨立?
還不是用納稅人的銀子支付,真正獨立就請賣判例,出售訴訟文書來籌措経費,既然作不到,憑什麼納稅義務人, 不可以提出質疑?不可以指責法曹知法,玩法?甚至強以「一切進入司法程序不得妄語」,或是偵查不公開的大 帽子,,要求所有民意代表不得介入関心⋯⋯!其實已有許多案例顯示:真要関心,真要介入,還不是有縫隙可鑽
說司法是非常專精,要尊重專業,錯了,昔日劉邦入咸陽,與地方宿老約法三章,簡單明瞭:殺人者死,欠債還錢 等,有專業嗎?一下子弭平人民的改朝換代不安之心,今天所謂的「專業」,詮釋用語,全在法官一念之間。明明 法律理應保護好人,懲罰作奸犯科的惡人丶偏偏人民的感受卻是: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保障他們的權益,甚 至可以運作為政治服務,諸如:奉令不起訴、士林文林苑王家抗爭、苗栗大埔拆屋還地等等令人齒寒諸多事件。
蔡總統既然提出司法改革之聲:就請大破大立,司法不要高高在上,憑法官一己意評斷是非,人民有不公不義之事, 由法官「自由心証」獨立判案,那麼請問若是法官誤判,或是屈解法令,誰來審判法官?交由其他法官審理?對不 起:法界不是前後期學姊學妹,就是司法訓練所上下舖的學長學弟,要想由這群內聚力頗強「庭上」公正去審理同儕 的不公不義判決,無異自掌嘴巴,況且還有許多行政干預手段,譲其成為「茶壺裏的風暴」
是故我們誠摯建議蔡總統:
一、譲法條術語,儘量口語化,不需再費思量,
二、讓法律用語,儘量簡單化,不需專家解說、
三、法律解讀,儘量淺白化,只需考慮競合,
正如同520總統就職演說指出:「⋯⋯,司法必須回應人民的要求,不再只是法律人的司法,而是全民的司法,司法改
革也不只是司法人的家務事,而是全民參與的改革⋯⋯。」而不是8月16日報載:法官論壇上呼籲「自己的司法自己救」
這種嚴重排他性,對於把司法當成禁臠,全然不顧及到理應全民參與的大格局,大作為。
最後我們呼籲所有法官們一起來努力譲「全台最沒尊嚴的工作一法官」憾聲成為絕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