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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9 17:11:25瀏覽4859|回應3|推薦0 | |
大溪三級古蹟齋明寺轉由法鼓山經營,已經17個年頭,歷經果建、果明、果迦、果治、果啟、果耀、果舟7位監院法師,當年聖嚴師父從八十二歲的第六任住持江張仁居士手中接過印信,並且親口承諾恢弘齋明寺,但經過派任七任監院期建設齋明寺的成果如何呢? 君不見齋明寺新建禪堂、寮房,蓋的氣質高雅,與古蹟結合新舊一體,獲得建築獎,也獲得海內外信眾與遊客的一致肯定。大家對法鼓山的功德,無不豎起大拇指。 但沒有人知道,這幾乎是江張仁居士的女公子,一肩承擔的建設成果。其他事情「說起來天黑一邊...」現在只想略數這7位監院...。 建、明、迦、治、啟、耀、舟7師,諧音:漸暝(漸漸黑)、枷治(用枷鎖束縛自由;專制)、豈要粥(哪需要粥?是需要飯)! 果建師是唯一的男眾法師,當初師父答應將由男眾法師當家,只來了一位果建師。果建師好久沒看到他了,誰的講經弘化比他好? 後來是果明師,開放的管理方式,也值得記憶,也好久沒看到他了?人到哪去了? 後面的法師呢? 不但沒有建設齋明寺,也沒認同齋明寺,只想用齋明寺的資源,把齋明寺的募款搬去建設法鼓大學。總而言之,就是:我的就是我的,你捐給我的就是我的,你們不要再囉嗦。 這讓我想起買玩具給小孩的往事:小孩拿到玩具時,你問他:借給媽媽玩一下好不好?小孩通常會回答說:不行,給我就是我的!但那是小孩,你們是十方供養的法師! 齋明寺建、明二師之後,就變成枷治(用枷鎖束縛自由;專制):用法鼓38那一套。甚至為了對抗江家的人,故意以出家人晚上不開伙為由,讓該寺住眾之姑婆級80幾歲的長輩都沒飯吃。這就是豈要粥?是沒飯吃啦! 看看聖嚴師父親自與江張仁老先生簽署之87年8月22日協議書──「現住眾之妥適照顧、安養、終老」、「齋明寺現有存款(我記得移交時也有現金5000多萬元),本息支付...常住之水、電、稅、事務費用、生活費用等必要支出...」乃師父應盡之義務。 師父的「富二代」法子們,享受了、繼承了師父遺留的有形、無形的財產,也應繼承師父對齋明寺原住眾妥適照顧、安養、終老之法律上義務的。你們怎麼違約了呢?且連佛教寺廟的基本教義、基本精神都喪失了呢? 唉!你們是十方供養的法師會把第六任住持江張仁居士的年邁家人搞到沒飯吃。 我真不會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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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