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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7 13:30:00瀏覽3613|回應5|推薦0 | |
94年1月8日(周六)與師父約了在農禪寺見面,當天我與何太太準時到達,與師父洽談時,建議師父法鼓山應「小而美」,切勿走向──「想要不斷的擴充、多多益○...」的路程,那會「大而不當」的。並舉天主教于斌樞機主教生前大舉開發之康寧相關計劃,自于樞機民國67年過世至當時(民國94年)已逾27個年頭,仍在法院爭訟之例,供師父引以為參。當時師父已經生病,談話中,他不時調整鼻樑上之氧氣供應器,並作了筆記。 隨後師父轉口就問我,齋明寺賣了桃園市的土地,怎麼所有權都過戶了(即所有權登記已移轉他人了)卻沒收到錢(買賣價金)?我記得答覆師父──「我不知道!我連買賣契約書都沒看到?...」。師父隨即電請當時之都監果廣師到場。 果廣師到場高吭說了──「本件土地是請『信義房屋』仲介處理的呀!」。當場本人回應了「就是缺了什麼,才會取什麼樣的名字」。並揶揄了果廣師「不是辦了慶功宴了,怎麼沒邀我參加呢(土地出售前的375租佃處理,前後我可是花了5年以上時間的)?」,果廣師尷尬的說了「沒有啦!沒有啦!...」,結束了當天與師父的會談。 1月10日(周一),果廣師傳真了買賣契約書至事務所,最近調出了卷宗再看,發現賣出的土地是位於桃園市區大業路、雙峰路交叉口(俗稱「三角窗」)商業區等好地段,近3000坪(不含道路地),臨近當地夜市、鬧區的。 但當時卻以每坪幾乎比政府徵收價還低或相差不多的價錢出售(註1)。本件賣價所得與市價至少有四、五億元之差的?! 當然,買賣土地的時機很難掌握,也不能事後諸葛亮,但是也沒聽說過市區三角窗好地段的土地會以政府徵收價的行情賣出。不起人疑竇都很難! 她、他們(負責定土地底價、賣這幾筆土地的果廣師、居士施○昌先生、鍾○秋女士們)是「傻子碰到了騙子」?或是「騙子也碰到了騙子」?還是「傻子、騙子五鬼一起搬運得逞」呢? 想想師父病重時,帶著氧氣垂詢法鼓山的未來,拚到最後一口氣。沒想到法鼓山齋明寺的重大資產,被師父的僧俗弟子們從後面噴口氣就沒了!最近;師父的接棒人果東方丈對該山5年了的重大違法犯罪事件,竟然能以:「這是他們女眾的事情...」一推了事。 這些疑團真應由檢調單位分案偵查才能真相大白啊! 註1:政府徵收土地補償費之計算,係公告現值加4成,並免繳增值稅的。本件商業區土地賣價扣減增值稅是比當時之政府徵收價還低的。住宅區土地扣除增值稅後僅比徵收價高約1成。當年可是正逢增值稅減半徵收的。更比附近住、辦大樓於民國84年間預售之住宅建坪單價還低(舉例言之;即將至少單價5元的財產,以2元的單價賣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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