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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愛」存在?
2016/02/11 17:35:11瀏覽1393|回應2|推薦18

(電影:裂縫,Cracks)

 

[心結] 我不相信眼睛看不見的東西

 

問題的背後都有一個假設,假設背後都隱含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如果愛不真實,那為什麼對於愛的感受卻那麼真實?」、「把『金錢』、『權力』的喜好放大,是否很合理的能替代愛本身?」

如果我們把愛視為一種生存的動力,在不同的心理學家看來,動力的本源各有不同,佛洛伊德會說那是「性」,阿德勒認為是「權力」,榮格會告訴你是「利比多」。

奧地利心理學家,佛洛伊德的弟子Theodor Reik對此表示:

 

一切的愛都是起於對自己的不滿。它是想逃離自己以尋求更好的、理想的自我之企圖。戀人想像中以為在所愛之人身上找到了此一自我。那麼,愛情是否為幻象?當然是。但這並非其最重要的部份。幻象也是心理上的事實。(A Psychologist Looks at Love

 

§ 愛的第一事實:我

「對伴侶關係的質疑,往往在高潮之前或之後。」

當人活得一帆風順,我們往往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逆境中帶來的孤獨感,使我們意識到自身存在的真實。

於關係中面對考驗,使得我們更能感受到愛的存在。這是一趟漫長的旅程,我們與自己內心最深處的秘密照面,我們在乎祕密,更在乎在伴侶心目中的外在形象。恐懼著萬一不再是那個人眼中完美的玫瑰,我們將眼錚錚看著那些我們在乎的人,對我們變得冷漠、不聞不問。

恐懼的衍生物是謊言,謊言的基礎是恐懼。所以恐懼的土壤開不出美麗的花,恐懼只會產生更多的謊言,謊言又產生更多的恐懼。

在心靈黑暗的風暴裡,我們覺察到一種絕對的孤獨,這種孤獨彰顯「我」存在的事實。我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我的快樂與痛苦獨一無二,我的愛同樣獨一無二。

 

(電影:裂縫,Cracks)

 

§ 愛的第二事實:行動

我們在變動不居的世界裡,試圖尋求一個安放自身的居所。變動可以是一種少到多的動量,為了實現自我,無論愛或婚姻,人們對未來有所計畫。計畫本身是一種根於經驗的想像,因此經驗的來源很重要。諮商中,我發現有些人的計畫來自閱讀小說的經驗,這種經驗我稱為「無根」的經驗,因為這種經驗根於他人的想像。真實的愛情,少不了柴米油鹽醋,不可能與生活的實感割裂。

愛情的趨向具有階段性,企圖完成我們的計畫。

光靠想像,無法成就愛情的藍圖,必須通過實際作為。好比一個單身者要談戀愛,他好歹要參與社交場合,才能認識人。再與他人接觸的過程中,了解自己真正的,而非想像的喜好,並通過對「我」(第一事實)的掌握,在喜好與適合的搭配中,尋找一個理想伴侶。

 

 (電影:裂縫,Cracks)

§ 愛的第三事實:失去

在愛中,我們仰望一個至少對我們來說更好的人,企圖藉由他使我們的生命完滿。當雙方彼此各有長處,得以互相仰望,那還不是理想狀態。就像決定一段關係長短的關鍵不在於彼此優點的火力展示,而是雙方是否能接納彼此的缺點。青春美麗會逝去,錢財也可能一夕成空。

所以愛以三個事實連貫:

 

愛與被愛的我,在生命的河流裡,構作未來;在失去愛的恐懼中前行。為了達到兩人之兼的完美,我們積極的行動,在行動中實現和證明愛,以及在愛中的兩人還愛著。

 

哪天不再有人有所行動,愛就真正成了想像,想像雖然也是真的,但當愛成了單方面的堅持,想像就會落空。害怕落空使我們有所行動,行動中愛無止盡,或是有天又失去。

邏輯基礎療法創始人Elliot Cohen曾說:「只有當你允許的時候,想像才能夠傷害你。」愛造成的快樂與傷痛,如果真正愛曾經實現過,都是真的。愛是一種把想像實現的事實、一種動態的活動,一種永遠有風險的投資。

僅止於想像的愛,那是愛嗎?

我認為不是——唯有在你允許,讓想像成真,愛才成為事實。

 

 

[解語] 看不見的痛苦如此深刻,正如看不見的愛如此真實。

 

(本文同步授權酷青發聲@Cheers 、 壹心理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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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nengreen&aid=4652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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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希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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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2 08:35


鴨公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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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2 03:11
用愛發電,只要能發出電來就是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