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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4 11:21:32瀏覽2862|回應0|推薦16 | |
[心結] 恐懼的「第三者」 某個夜晚,我收到一位朋友的信息,她希望能跟我聊聊。多年沒有聯繫,我毫不猶豫的和她通了電話。 幾年前,她離了婚,從失去自我的婚姻中走出來,恢復單身生活,重新掌握自己人生的方向盤。之後她交過許多男朋友,尋尋覓覓間終於遇見真命天子,一位年長十多歲的男士。這位男士和她一樣離過婚,且育有一位屆齡小學高年級的女兒。 三人相處起來並沒有任何不愉快,男友的女兒也很喜歡這位阿姨,但朋友告訴我,她在這個三人世界中喘不過氣,她甚至有點害怕跟男友的女兒單獨相處。對於未來和男友的生活越發親近,她對未來充滿迷茫。 若想逃離這份恐懼,等於要疏遠男友的女兒;假使和男友的女兒疏遠,很可能意味著這段得來不易的感情將走到盡頭。 「我在害怕什麼?是不是我其實不喜歡那個孩子?可是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其實一切都很好。唉!我覺得自己好不對勁。」朋友將問題歸咎在自己身上。 在我的經驗中,當一個人不斷將焦點放在「恐懼」上,走不出來,其實有個後門能夠讓我們趨近於問題的本質,來談者的內心,就是和恐懼實為一體兩面的「幸福」。
《The Words》:活著不是一種選擇 對談中,我和朋友聊起一部電影,《跨越世紀的情書》(The Words)。 這部電影由三個時空背景的故事(毋寧說三位作家的形象)連結在一起: 1. 志得意滿的中年作家: 2. 鬱鬱不得志的失意新人: 3. 放下打字機的老人:
恐懼與幸福 與Rory的靈魂抗爭的,是他自己的價值觀,指引著幸福與毀滅、快樂與痛苦的道路,這兩條路皆根於我們的「想像力」。 中世紀哲學的認識論區分人的認識過程,可以分成「內感官」與「外感官」兩個連結的區塊。外感官指的是通過身體:視、聽、嗅、味、觸所得的感覺與料。內感官指的是綜合、想像、記憶、驅利避害,對感官與料進行內化的作用。 幸福感和恐懼感,兩者密不可分,在於它們都是一種內在感,而且和內在感中的「想像力」結合在一起。 金錢對某些人來說能帶來幸福感,對某些人則沒有任何作用,恐懼亦然。因為人的想像力,使得我們對單一事物或感覺有了專屬於自己的內在感受。也因為如此,幸福和恐懼都能無限放大。一位單身女子在暗巷中行走,任何一個黑影都可能讓她想像背後跟著一位身穿大衣、懷中揣著一把利刃,隨時打算將她按倒在地上的暴徒。如果是一位剛看過恐怖電影的孩子,影子可能引發他把影子想像成鬼怪,或是幽靈之類的物體。 有時,我們無法從一段失敗的感情中恢復過來,困住我們的除了過往經驗,更大的原因來自過往經驗,造成我們對當下新的情況出現時,我們投以根基於過往經驗的想像。簡單說,這是一種投射,一種防衛機轉。通過防衛機轉,我們在保護自己的心靈,避免二次傷害。然而,過當的保護,就像失控的想像力,可能使我們讓自己更難踏出人生新的一步,陷在想像的泥沼中無法脫身。
幸福來自幸福感,但幸福不等於幸福感 Rory在跟老人談過之後,內心始終揣揣不安,他向妻子、經紀人吐露實情,儘管他們都對Rory深感失望,卻同時也要他保守這個祕密,繼續過日子。可是Rory沒有辦法走出來,因此他去找老人,希望得到諒解,並給予老人希望的一切報償。 老人告訴Rory,「我們人生中會做許多選擇,最難的是帶著這些選擇活下去。」Rory問老人,如果什麼都不要,為何又要告訴他實情,老人又說:「生命的喜悅與苦樂使這一切文字降生,你拿走了文字,便要承擔當中的苦痛。」 誰捆綁了Rory的命運?老人、老人的作品,還是道德感?老人的話語讓Rory從自己的天真中驚醒。他不願意承擔生命的苦痛,以至於他把痛苦帶給身邊的每一個人,而不是將痛苦內化。生命本來就有許多不可承受之輕,每個認真活過的人都曾犯了某些難以原諒自己的錯,並在心中藏有某些祕密,但生命不是小說,無法重來。 就像老人對當初自己失言,趕走了妻子而後悔。即使有天和妻子在月台巧遇,但他們都已經不是當年的自己,各有各的家庭。 Clay面對Daniella質疑他寫的是不是自己的故事,Clay告訴Daniella:「你必須在現實與小說中做出選擇,它們兩者非常相似,但永遠不會是同一回事。」 人天生有根於想像力的幸福感,就像人天生有眼睛,才能看見東西。因為有幸福感,我們能感受幸福,卻也同時能感受不幸。但幸福感永遠無法等於幸福,想像必須依靠一個實存的事物,才能成為永恆。有些人靠毒癮換取快感,但毒癮本身卻造成更大的痛苦與對快樂的剝奪,所以帶來的不是真正的快樂。 當我和朋友對談,她發現自己其實過得挺幸福,但她的想像力卻讓她抗拒著這份幸福: 有時當人們過得太幸福,幸福到自己都不相信,我們反而會害怕幸福。然後我們會開始嚇自己,打預防針,這樣當幸福哪天真的離去,我們就不會受到如過往一般強烈的傷害。
你寧願活在小說式的幸福想像,還是酸甜苦辣的現實世界? 恐懼感是真的,恐懼的事件卻不是,當我們的意志力任由想像力放肆,我們就會被自己想像的恐怖故事嚇住,無法挪動腳步和雙手去緊握幸福。 老人告訴Rory書寫稿子的初衷對他的人生很重要,而非稿子本身,甚至不在乎跟Rory爭取著作權或實質利益。我想這和當初妻子藏起他的稿子,背後有相同的動機。該遺忘的事情,無論多感人肺腑,都是陳跡。而當靈感帶來的野心蒙蔽了老人對妻子的情感,他對妻子做了無可挽回的事,失去了人生中真正重要的寶貝。 他說了故事,放過了自己。Rory不斷的找人訴說自己內心的罪惡感,不斷和身邊的人乞求原諒,這其實是一種孩子般的任性,他沒有辦法控制自己內心想像力的騷動,想讓別人為他承擔責任,而不是勇敢的帶著傷口活下去。 我想起電影《贖罪》(Atonement),女主角成為作家,寫下happy ending的愛情故事,是為了彌補當年自己誣陷姊姊情人,導致兩人最終天人永隔的悲劇。通過自己的筆,改寫無可挽回的現實,使兩人相守一生的願意在書中成真。 沒有人能肯定Clay筆下的Rory是他自己年輕時的寫照,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詮釋。當Daniella問Clay:「你希望的結局是什麼?」Clay腦中浮現的是Rory擁抱妻子的畫面。 即使如此又如何?年輕的Daniella和Rory,他們把自己的心力侷限於單一的感受上。但對處事早已成熟的Clay而言,偶爾於夜闌人靜浮現的往昔片段,不再足以綁架他的人生。他不會跟年輕的Rory一樣放縱自己在罪惡感之中,他品嚐紅酒,而非酗酒。他不會選擇用傷害自己的方式逃避問題,或是對周遭的人哭哭啼啼。如同那位埋首於花花草草的老人,過好自己的日子,生活還是得繼續。 什麼是現實,什麼又是小說? 什麼是幸福,什麼又是不幸? 決定權都在我們自己,現實是我們改變不了過去,絕大多數的事情都不受我們控制,但我們能決定自己的心態。我們能選擇用何種方式面對自己的回憶與想像,我們能選擇解讀自己人生的方式。
[解語] 對某些人而言,壟罩頭上的是無垠的黑夜,但偏偏有人能在黑夜中發現美麗的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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