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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性專區「我醜又肥 難道去強姦」~蘋果日報
2011/11/14 18:59:57瀏覽464|回應0|推薦0

娼嫖 欺負弱勢 抓貧不抓富


不設性專區「我醜又肥 難道去強姦」~蘋果日報





我國立法者向來不考慮法律執行面問題,社維法修正滿足了許多衛道人士與假女權主義者,然而實際上是讓弱勢者更加弱勢,沒有地方政府願意冒著主流民意設立專區,如此一來,難道解決了又醜又肥或是身心障礙者的性需求問題,還是只是把他們推向違法的深淵之中~


漂亮的model可以藉著漂亮的身體去賺錢,娼妓卻不准用身體謀生,難道女權主義者可以拿出辦法協助娼妓們謀生嗎?社維法的修訂可否解決娼妓的問題,就如同菸害防治法可否解決菸害的問題一般,在不考慮執行面與社會誘因的情況下,社維法的立法最終只是自我催眠南柯一夢罷了~


 


【洪玲玲、呂健豪、陸運陞╱台北報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本月6日生效,娼嫖皆罰已逾一週,據《蘋果》記者走訪觀察,部分風化區性活動已降溫,像是基隆的私娼寮不若往日活絡,還有店家貼出招租啟事,但有需求的嫖客則怨聲載道:「政府又不設專區,難道要我去強姦嗎?」學者批此政策變相欺壓低層弱勢。



面對目前娼嫖都罰,除各類性交易業者受到不同的衝擊之外,許多習慣嫖妓、有生理需求的嫖客也苦不堪言,紛紛表示如今嫖妓被抓除了罰錢傷荷包,還怕會因此曝光丟臉,有人自嘲已「停機」7天,快要「凍未條」,「如果最後真的沒辦法,我還是會冒險找小姐,不然是要怎麼辦!」 


宅男:嫖妓已是習慣


年近30歲、綽號阿狗的單身宅男便坦言,他有嫖妓習慣,平均每兩週一次。從小到大看見女生就害羞,「只有用網路和人溝通,我才感覺自在。」因此從來沒交過女朋友。
阿狗指出,他學生時期只能仰賴黃色書刊和A片,靠自己解決生理需求,長大後便用錢解決,「我18歲時被朋友抓去『破處』轉大人,從此開始買春,一直到現在。」他坦言,嫖妓已成為習慣,「但我沒傷害任何人。」
阿狗透露,幾天前他還是有去找熟識的「一樓一鳳」嫖妓,他大嘆:「我又醜又肥,根本交不到女朋友,政府不設專區,難道要我去強姦嗎?」 


高檔性交易沒抓半起


新的《社維法》上路後,警方在全台各地至少抓到6起性交易案件,其中美容護膚店有2起、按摩店2起、摸摸茶店1起、私娼寮1起,交易金額從1000元到3000多元不等,至於高檔的性交易案件則沒抓到半起。
對此中山大學社會系副教授陳美華痛批,在娼嫖均罰、又未設性專區的處境下,「大家都知道有錢人一定找得到地方嫖。」並直言高官富商透過出國買春或私密招待所從事性交易,照樣能過著豐富的情色生活,但比較弱勢的性工作者及消費者,卻會因此被抓被罰,「這次修法的政治效果,就是一種欺壓低層百姓的作為!比之前還糟糕!」 


開罰一週買春降2成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則認為,政府此次修法對於性產業並無整體或更符合性別與階級爭議的管理辦法,「現在能罰到的,就是那些沒後台支持的流鶯,感覺是柿子挑軟的吃,欺負底層的弱勢族群。」呼籲地方政府召開公聽會、聽證會,討論現已形成的性產業區域應如何管理。
台北市部分應召業者也透露,娼嫖均罰後,客人買春數普遍下降約2成,但專做熟客者並不受影響,推測專作半套的護膚店,因屬於營業場所,反而比較危險。業者指出,無論修法與否,某些特定飯店的應召業者,因飯店人員與馬伕彼此會通報訊息,基本上都相當安全。 


警稱白嫖情形會變少


而台北市警察局行政科長黃福坤則表示,之前僅罰娼不罰嫖,較易出現白嫖情形,新法實施後,這類問題應會減少。
至於警方容易抓到的是低層性工作者及嫖客一事,黃福坤也認為,高級招待所內的性交易行為,警方必須根據線索才有辦法查緝,是有相當高的難度。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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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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