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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18:59:57瀏覽464|回應0|推薦0 | |
娼嫖 欺負弱勢 抓貧不抓富不設性專區「我醜又肥 難道去強姦」~蘋果日報我國立法者向來不考慮法律執行面問題,社維法修正滿足了許多衛道人士與假女權主義者,然而實際上是讓弱勢者更加弱勢,沒有地方政府願意冒著主流民意設立專區,如此一來,難道解決了又醜又肥或是身心障礙者的性需求問題,還是只是把他們推向違法的深淵之中~ 漂亮的model可以藉著漂亮的身體去賺錢,娼妓卻不准用身體謀生,難道女權主義者可以拿出辦法協助娼妓們謀生嗎?社維法的修訂可否解決娼妓的問題,就如同菸害防治法可否解決菸害的問題一般,在不考慮執行面與社會誘因的情況下,社維法的立法最終只是自我催眠南柯一夢罷了~
【洪玲玲、呂健豪、陸運陞╱台北報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本月6日生效,娼嫖皆罰已逾一週,據《蘋果》記者走訪觀察,部分風化區性活動已降溫,像是基隆的私娼寮不若往日活絡,還有店家貼出招租啟事,但有需求的嫖客則怨聲載道:「政府又不設專區,難道要我去強姦嗎?」學者批此政策變相欺壓低層弱勢。 面對目前娼嫖都罰,除各類性交易業者受到不同的衝擊之外,許多習慣嫖妓、有生理需求的嫖客也苦不堪言,紛紛表示如今嫖妓被抓除了罰錢傷荷包,還怕會因此曝光丟臉,有人自嘲已「停機」7天,快要「凍未條」,「如果最後真的沒辦法,我還是會冒險找小姐,不然是要怎麼辦!」 宅男:嫖妓已是習慣年近30歲、綽號阿狗的單身宅男便坦言,他有嫖妓習慣,平均每兩週一次。從小到大看見女生就害羞,「只有用網路和人溝通,我才感覺自在。」因此從來沒交過女朋友。 高檔性交易沒抓半起新的《社維法》上路後,警方在全台各地至少抓到6起性交易案件,其中美容護膚店有2起、按摩店2起、摸摸茶店1起、私娼寮1起,交易金額從1000元到3000多元不等,至於高檔的性交易案件則沒抓到半起。 開罰一週買春降2成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則認為,政府此次修法對於性產業並無整體或更符合性別與階級爭議的管理辦法,「現在能罰到的,就是那些沒後台支持的流鶯,感覺是柿子挑軟的吃,欺負底層的弱勢族群。」呼籲地方政府召開公聽會、聽證會,討論現已形成的性產業區域應如何管理。 警稱白嫖情形會變少而台北市警察局行政科長黃福坤則表示,之前僅罰娼不罰嫖,較易出現白嫖情形,新法實施後,這類問題應會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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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