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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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治國?
2011/01/05 09:35:08瀏覽2327|回應7|推薦18

不曉得從什麼時候開始,新聞報導的主要來源變成了網路,電視台新聞報導的內容來源幾乎已經被網路給取代了。新聞動不動就是網友意見,不論是網民投票,或是聊天網站的意見,隨便列舉兩三個意見,就形成輿論。有時稍微多一些人集結(像臉書上的社團),媒體更是添油加醋地大篇幅報導。在資訊發達的現在,這樣的轉變似乎是必然的趨勢,可是如果連新聞評論或是報導的角度也完全來自網路意見,那就令人不齒了。

網路的力量真的很大,像是最近的「白玫瑰運動」發動了數十萬人爲關心孩子未來跟婦女的安全而努力;像是利用網路發動災難急救……,都是很正向的力量展現。可是有許多情況卻未必如此,網路做為一個人人可以發聲的虛擬空間,有更多時候展現的卻未必是中道的力量。這時候媒體就應該要發揮他「第四權」的力量,而不是將自己降格,將少數網友的意見透過媒體的報導放大,造成一種假象,以為這就是輿論。

我們更應該反省,運用網路力量的倫理問題。以最近的「台大博士生擋道救護車」事件為例,消防單位的報案本來就不必公開,而台大博士生的車牌也不應該被大喇喇的公佈在媒體上。我們的當然需要表達對這樣行為的不滿,可是新聞報導的重點應該是:行車時若遇到救護車時應該要禮讓,畢竟我們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我們希望的是大家以後都能禮讓救護車。在報導時也應該將車牌遮蓋住,畢竟我們都沒有司法權,都沒有資格未審先判。以台灣警察的辦案能力,要找這位駕駛一點困難都沒有,似乎沒有必要透過網路的人肉搜索。我們應該要知道,這樣的力量可以幫助伸張社會正義,可以揪出犯罪者。但也絕對有可能被用來欺壓弱勢,也有可能使無辜者受害,甚至更有人利用這樣的力量遂行個人私慾,做起違法的事情。更大的負面影響是,有民眾開始有樣學樣起來了。「台大博士生擋道救護車」事件之後,就有人假借該生的名義在臉書上成立一個空間,讓大家隨意的批評。中部也有人學習他比中指、擋消防車。這些人有可能是所謂的正常人,也有可能是精神上有負擔的弱勢者,卻因為這樣的媒體渲染而開啟了他們進一步的行為。請問這樣的負面可能的預防,除了網友自律、政府部門是不是該要立法規範,媒體是不是也該負起責任?如果媒體對待這些網路發言的心態是如此的輕忽,是如此的倚賴,如果媒體只享受自己的權利,卻不知反省透過媒體本身所展現的力量,那麼無怪乎媒體本身開始商品化,接受了置入性行銷還去罵政府不可以置入性行銷,或者因為收受了好處,乾脆噤聲不語。

昨天我在台北街頭就看到一台救護車鳴放著急救警笛,加上駕駛不斷的按喇叭,可是路口的車子一台接著一台的呼嘯而過,沒有車子要讓。請問媒體:「台大博士生擋道救護車」的新聞報導除了發洩大家的情緒之外,究竟有沒有達到媒體成立的目的與理想呢?

「台大博士生擋道救護車」的後續是:媒體報導該生發出了一封公開道歉信,但是「(有幾位)網友」不領情!

我想這位台大學生,應該是擋到「這幾位網友」的車子了!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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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feeducaiton&aid=4765278

 回應文章

這麼說
這個角度
2011/01/07 10:30
用這個角度來說吧
一個事件
憑什麼只有記者可以報導
為什麼網友不能不能發表意見
道德問題本來就是公論
法律問題才是由法官來判刑
科技的進步讓
輿論不再是記者的權力
感謝科技吧
阿光老師(lifeeducaiton) 於 2011-01-07 22:57 回覆:

網友當然可以發表意見

我主要談的是

既然是媒體  就應該擔負起責任 不要老是拿網友當報導的藉口 或來源

不過 若是有些網友自認為也能等同於媒體的角色

我也認為就應該要面對檢驗

但顯然我們現在缺乏這樣的倫理反省

我也同意輿論不是限於記者

但記者卻不能只抓幾個網友的意見就說是輿論

謝謝您的回應


不只是網友治國
不只是網友治國
2011/01/06 03:40
台灣媒體還有根據"某周刊"報導
阿光老師(lifeeducaiton) 於 2011-01-06 14:42 回覆:
有同感

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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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說的好
2011/01/06 01:05

 
只要每個人 都為別人著想

世界就會變的更好
...........................................
這段話說的真好,而揪出阻礙救護車,正是為別人著想,把那些不為別人著想的人公佈出來,讓大家注意這種人,別再讓這種"惡人"有機會危害到他人,這樣世界就會變的更好;所以,新聞媒體報導引用網路的言論,是有其必要性。
下次再遇到社會上有這種可能害死別人的敗類,新聞媒體和網路應發揮最大的功能,來端正社會風氣。

至於作者說:

昨天我在台北街頭就看到一台救護車鳴放著急救警笛,加上駕駛不斷的按喇叭,可是路口的車子一台接著一台的呼嘯而過,沒有車子要讓。請問媒體:「台大博士生擋道救護車」的新聞報導除了發洩大家的情緒之外,究竟有沒有達到媒體成立的目的與理想呢? 

麻煩作者把不讓道的車子po上網,讓大家都知道,到底是誰在違反社會公義,違害他人生命的安全,別再當沉默的羔羊,讓其他人繼續受害。


阿光老師(lifeeducaiton) 於 2011-01-06 14:45 回覆:

我當時無法從事錄影的工作

不過我想 我也不大算這樣做

每個都有犯錯的時候

看到別人不願意讓

我們就應該想到下次開車時

多注意一下

我們應該多想想

我們究竟希望營造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然後 要用什麼方法


呂謦煒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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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兩面
2011/01/05 22:57

很多事情總是一體兩面。

網路如果太過發達,容易形成網路民意凌駕專業媒體的現象,這種情況當然很多人不樂見;但是換個角度想,現在很多主流媒體所產生出來的新聞,倒不如一些Web2.0或者草根性的公民媒體,網路記者。這也是事實。


阿光老師(lifeeducaiton) 於 2011-01-06 14:45 回覆:
有同感

民進黨
記者會
2011/01/05 18:57

民進黨召開記者會:
抓到了,花搏三百萬人入場數字是做假的.
傳媒喜問:有甚麽証據?
民進黨:入場票十元一張,三百萬人入場收入應該是三千萬,
       為何公佈的收入只有二千萬.
明天三民自頭條新聞::::

臺北好市長貪污一千萬,國民黨同謀.


蘋果蘇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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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
2011/01/05 14:14
『不曉得從什麼時候開始,新聞報導的主要來源變成了網路,電視台新聞報導的內容來源幾乎已經被網路給取代了。』

這句話一直在我腦海裡盤旋。這一年看新聞來我也有相同的感想。
我家教的小朋友也一直問我,
「為什麼新聞都說是網友說‧‧‧‧‧‧」連孩子都質疑了。

網路的力量可以是正向的,但也可能誤導。光憑網路所言、所見,而無法實際了解真相是很危險的。

我在二十年前(甚至更早幾年)曾斷斷續續擔任過社區小報採訪、雜誌社特約編採,當時,為了尋找有新聞性的議題,或是值得報導的焦點人物,社方都是經過詳盡收集資料,甚至勤勞拜訪相關人物。
即使有人提供新聞材料(來電或來信),在未查證之前我們也不可能貿然報導。當時即使在小報,資料來源的過濾也是相當嚴謹,甚至稿子到總編手上審閱過還未必會發文登出。

我了解網友的熱心可以形成一股推動良好道德的力量,這部份我是肯定的。只是希望媒體不要過於依賴網路來「挖」新聞,要多些實地採訪、多深入了解,才能更真實呈現出問題之所在。




阿光老師(lifeeducaiton) 於 2011-01-06 14:45 回覆:
感謝您的分享

音組希洛 唯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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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你部分的論點
2011/01/05 12:56

我反對你部分的論點

從網友人肉搜索中指男的行動,可以得知台灣人對於道德要求的標準是高的。批判中指男的行為,並不算是未審先判,它是一個公眾議題。如果今天沒有人肉搜索的行動,社會大眾也不會知道中指男是台大博士生(一個高學歷的居然做出不道德甚至違法的行為)。

人肉搜索有利也有弊,它的好處是可以讓不法人士戒慎惶恐,不敢任意作惡;它的壞處是會讓資訊完全透明,人變得沒有隱私權


只要每個人 都為別人著想

世界就會變的更好
阿光老師(lifeeducaiton) 於 2011-01-06 14:47 回覆:

感謝您的意見

我也同意您的觀點  就是有好有壞

可是 我們得想想

爲了那些好 犧牲隱私權  值不值得

歷史給我們的教訓是:

一頭猛獸

小時候是很可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