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12/28 23:23:30瀏覽265|回應0|推薦24 | |
拜讀 12月27與28日聯合報上”尋找李一冰”一文至為感動, 唯文中對李一冰冤獄一事的仇恨記在國民黨頭上, 在今天台灣社會仇視國民黨的氛圍下, 對國民黨、國家、社會更是雪上加霜! 李一冰的冤獄是民國四十年,國營台灣造船公司購買一批廢鐵, 發生「露標」(洩漏底標)事件,有官員周某從中牟利, 遭監察院彈劾,最後找了兩個代罪羔羊, 李一冰捲入其中,因為他是低階科員,曾經記錄、蓋章,經手此事。 李一冰急尋叔父李辛陽救助, 李辛陽拜託當時司法院副院長謝冠生,一查, 從中牟利者,後台驚人,乃當時行政院長陳誠之心腹,無可奈何。 民國四十三年,判刑確定,八年徒刑定讞。 這是貪汙事件,不是政治事件。 當時雖然是國民黨執政的國民政府, 而李一冰犯的是貪污罪,不是政治犯, 將他的不幸歸罪於國民黨, 個人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 受國民黨的保護才未被共產黨殺害的中國人不得不在此為國民黨申冤。 |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