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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媒體革命論之二 - - 逆流掙扎的媒體
2005/06/08 13:43:55瀏覽692|回應0|推薦7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是民主國家普遍的政治體制。在三權之外還有兩種權力,因國情不同而有不一樣的影響力,一個是俗稱的媒體第四權,一個是大家心知肚明難以言宣的資本家(或稱企業家或簡稱商人)的金權。

行政及立法權透過選票有任期制,某種程度可警告可能腐化的權力。但從悲觀的角度看,總統制的行政權贏者全拿、立法權可能狗吠火車或朝野對立淪為空轉,內閣制的行政立法權則可透過政黨密室協商,要之,無法必然產生理想的制衡,而且統統「由你玩四年」,四年後再考驗政治人物的話術和人民的記憶力。

司法權的確有防弊功能,但一方面效率低落,另一方面因檢察權未必完全獨立,打官司有錢人總是占有優勢,司法對國家資源的分配也無從著力,不屬於人民可以依賴作為有效制衡政治合理運作的機制。

行政立法權的取得,都會受到媒體的第四權,和商人、資本家的金權影響,檯面下運作的金權力道比檯面上的媒體權來得有勁。台灣幾幾乎無年無之的大小選舉,透過金權支撐的痕跡未見因政當輪替而淡化,差別的只是層級和操作手法。商人投資必有所圖,錢丟進政治黑洞,如何得到合理的產出與回饋,一方面固然要看商人自己的身段,另一方面也要看心所托付者誠信如何。

總之,行政、立法、司法和金權,都不屬以保護繳納保護費給政府的人民為天職的機制。

號稱社會公器的媒體第四權,理論上,應該是民眾比較可以依賴藉此監督其他四權的權力機構。觀察近幾年來台灣的形勢,媒體權確實較可信任,但顯然還是不夠並有向下沉淪的趨勢。

從媒體經營的客觀環境來看,台灣十餘年來兩極鮮明的意識形態已被政客操弄得爐火純青,經濟不景氣的壓力又提供政商兩種勢力,愈來愈肆無忌憚地干預甚至介入媒體經營。台灣傳統媒體形同被銬上政治干擾和商業利誘兩個大腳鐐,頭上還頂著不同顏色的緊咒箍,蹣跚地在淺薄媚俗和迎合權貴間擺盪。

原司為民監督之職的媒體,陷於經營困境的洪流中,看著政商各持大棒,看似可以拉拔媒體脫離漩渦,但也可以再賜一棒讓媒體滅頂超生。原為媒體最大的支持者 - - 閱聽大眾一方面自限於於腦門上的政治符咒,一方面溺於聲色俱佳的各式電子媒體排解苦悶,絕大多數有影響力的大媒體如果還要堅持社會公器的嚴肅角色,難免慢慢退出人民生活視野的命運。

形勢看來,媒體根本沒有革社會的命的能力,媒體只能儘可能支撐,別讓新的時代要了他的命。

突然,幾年前出現了網路媒體這玩意兒。究竟是內容免費(至少目前還是如此)的網路媒體,會成為壓垮媒體最後一根稻草;或是開放互動的網路媒體,可以成為傳統體藉勢再起的浮木?

(待續)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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