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1/20 10:19:34瀏覽1343|回應4|推薦8 | |
國民黨的不分區名單出爐,根據一般的看法,優於民進黨的不分區名單。然而孰優孰劣,對於那些鐵票部隊,會有任何影響嗎?應該不會。既然如此,那麼國、民兩黨又何須大費周章,搞得煞有介事的樣子呢?我認為兩黨的目的在爭取游離票,或者叫做「中間選民」的選票。由此可見,在台灣的選舉中,比較像投票的只佔了百分之十二左右,換算成人頭,差不多是一百六十萬,也就是說,在台灣有投票權的人之中只有一百六十萬屬於比較清醒而已。 雖然一百六十萬人可以讓政黨輪替,但是只有兩個黨的輪替,有意義嗎?有人說,美國也是兩黨政治啊,為何我們不可?當然可以,不過如果要學美國的兩黨政治,那我們是否也改五權為三權?是否將立法院也改為參、眾兩院?如果這些不改,光有兩黨政治,只是促成聯合壟斷而已。既然在市場上若有廠商聯合壟斷,會遭到公平會的懲罰,為什麼國民黨和民進黨聯合壟斷政黨,就無妨呢? 說起台灣的區域立委真是可憐(是哪些立委通過小選區制的呢?我認為他們犯了瀆職罪。),為了將來的出路,除開會還要跑婚喪喜慶的場合,真的有時間,有冷靜的頭腦為廣大的人民立法嗎?如果因為區域立委沒有時間立法而讓不分區立委來做,就算這位立委選上了,所立出來的法律,真的適用嗎?這些不分區立委,是否有淪為花瓶的可能呢? 我一直覺得總統制不適合台灣,不是因為他擁有的權力太大,而是因為如果總統與國會多數非同一黨之時,總統的政見如何經由立委的配合而加以推動?其次,即便總統和立委是同一黨,但是總統有總統的政見,立委有立委的政見,這兩者又如何取得一個平衡點?既然是同一黨,不就應該有一個大目標以及幾個小目標,不論總統或立委的政見,都以此為依歸做出自己的政見,否則不會自亂陣腳嗎? 如果總統真的把照顧弱勢團體視為自己的責任,我想平常就已經和行政院長在推動了,何必還要藉著選立委時再做一次宣示呢?說好聽的,是總統再強調一次自己的決心;說難聽的,就是平常沒做,所以到了選舉再「妖言」惑眾一番,以「騙」取選票。固然我希望是前者,但難免有人會認為是後者吧? 我們的立委選舉制度和總統選舉制度,這幾年下來,已暴露其缺點,立委變成婚喪喜慶型的立委,總統選舉只能在兩個爛蘋果中做選擇,難道我們就應該眼睜睜地看這國民黨與民進黨繼續胡搞嗎?游離票選民,該是走上街頭表達抗議的時候了。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