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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1:05:39瀏覽1451|回應1|推薦44 | |
阿嬤的家是位在迪化街一棟老房子裡的一所「博物館」。說它是博物館似乎有些不夠精確。因為一般博物館展示的多半是「物」,這裡展示的卻是五十九位台灣婦女的故事。她們大約是台灣歷史上最最不能讓人接受的一頁篇章,她們被迫從事人類最最原始的生物需求,完全喪失了作為一個「人」應有的尊嚴,悲慘的一生讓人動容。但是同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我們卻刻意選擇「忽略」。 2013年5月,大阪市長橋下徹在朝日電視台的節目中說:「慰安婦一直被描述為舉國施以暴行、脅迫、綁架等手段,強行使反感的女性成為『性奴』。這種說法是不對的。」還說:「性壓力的輕減是軍隊最重要的問題」、「為了戰爭中士兵士氣的維持,慰安婦有其必要」。[i] 事實是,「慰安婦」源自日軍的「慰安所」制度。「慰安所」的前身是「陸軍娛樂所」,在日俄戰爭時便已萌芽。1918年到1922年日俄戰爭期間,日本為避免性病傳播,最初是以私人經營、在軍營附近開業的日本職業妓女(一般年紀比較大)為主。隨著戰爭擴大,為了撫慰戰士,使之獲得肉體的快樂與滿足,緩和精神上的緊張與壓力,增加戰力,乃有慰安所的設立。而慰安婦除了日本的職業妓女之外,則以強迫帶走的中國、香港、台灣與朝鮮婦女為主。所以尹貞玉教授說:「慰安婦是日本部隊和財閥及以賣淫為生者相互勾結,用欺騙手段或強行動員的辦法,逼使充當日本軍人發洩性慾工具的婦女。」[ii]。 台灣作為日本殖民地,侵華戰爭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人從這裡出發侵略中國大陸、東南亞、南洋等地,慰安婦自然成了台灣婦女無法逃避的噩運。 但,同樣是「慰安婦」,南韓舉國相挺,台灣卻一直失憶,尤有甚者,反課綱運動中,還有人認為慰安婦是「公娼」、是「自願」的。更有身居高位者稱台灣的慰安婦問題早已解決。聯合國早就確定慰安婦是「軍事性奴隸」,奴隸會是自願的嗎?我們的歷史教科書更只在「被迫」兩個字上下工夫,刻意忽視「慰安婦是日軍性奴隸」的歷史真相。 在南韓舉國強烈要求與國際輿論壓力下,日本政府於1991年底,開始對慰安婦問題進行調查。參與調查工作的部門有日本政府外務省、防衛廳、厚生省、警察廳、文部省、勞動省六個部門,發現了127份與慰安婦有關的資料。1993年7月,日本政府公布事實真相及調查結果,終於承認當時徵召慰安婦時曾使用「強迫手段」。2011年,南韓在日本大使館的對面,豎起一座穿著朝鮮民族服裝的年輕慰安婦雕像,稱之為「慰安婦和平碑」,紀念南韓當年的慰安婦和其支持者前來抗爭第一千次。2015年10月29日,就在安倍首相訪韓的前幾天,首爾的一個小公園裡出現兩尊塑像:一個韓國女孩表情嚴肅,帶着控訴的眼神望向遠方,身旁的一個中國女孩,雙手在膝上攥緊成拳,表示抗議。兩尊銅像是韓國與大陸合作的作品,象徵數以萬計的亞洲女性在二戰時因被騙或被迫成為日軍慰安婦。 南韓的抗爭,獲得了日本的尊重。日本為解決問題,終於授權外相岸田文雄與韓國外長尹炳世展開談判,並在2015年12月28日閃電達成協議。日方對慰安婦罪行公開致歉,並將撥款10億協助韓國成立支援慰安婦的基金會。 但是,台灣呢?卻是一再的選擇沈默。不只是日本人故意忽略,就連我們自己都不認為那是真的。這不就是臺籍慰安婦最最巨大的悲哀嗎?好不容易在台南立了尊銅像,招來了日人藤井實彥踹慰安婦銅像,竟然沒有受到該有的譴責。 民國105年(2016年)3月8日一所具有特別意義的紀念館在迪化街揭牌,12月10日正式成立「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這是婦女救援基金會成立有博物館性質紀念館。婦女救援基金會自1992年起,展開前臺籍「慰安婦」調查工作以及進行對日求償行動。二十餘年來,陪伴與照顧阿嬤們的身心,保存了5,042件「慰安婦」的相關影音、書籍,以及730件文物。在歷經12年的籌備與努力下,館內收錄了59位臺籍「慰安婦」阿嬤們經過苦難淬煉後的生命故事。是臺灣首座以「慰安婦」人權運動為基礎的多功能社會教育基地。 民國106年12月第一次來這裡。之後,每到迪化街,總要來看看,有時上樓,有時在樓下喝杯咖啡、有時買個小小紀念品,不為別的,只希望不要忘了這段歷史。 從展館裡的資料,讓我們回頭看看,台灣真的有被日本人強徵的慰安婦嗎? 1. 1992年2月,日本社會黨眾議員伊東秀子在日本防衛廳研究所圖書館找到三件日本南方軍要台灣提供「慰安婦」支援前線之電報,確認日軍在台徵集慰安婦之事實。電報之一是1942年6月13日要求派遣五十名慰安婦。
2. 根據吉見義明著「隨軍慰安婦資料集」記載,1946年6月28日,駐廣東省欽縣日軍憲兵分遣隊發給臺籍「慰安婦」渡航證明書。上載蓬萊「慰安所」以「酌婦」申請四名年齡15、16歲的臺籍婦女前往大陸(15、16歲的婦女根本還是孩子啊!)。所謂「酌婦」原指傳統日本把沒有經過藝術培訓而在酒席倒酒的女性稱為「酌婦」。而藝妓是表演者,當然表演後也會打賞喝酒,但「酌婦」則是除了陪酒還能帶出場的女子。(參:日據時特種行業「貓仔間」聚集溝仔尾,花蓮更生日報)因此,這裡「慰安所」以「酌婦」名義渡航到廣東省的少女,顯然就是慰安婦的代稱。 此外,根據慰安婦阿嬤們的控訴,可以知道更多事實: 第一位公開控訴的倖存者大桃阿嬤-黃阿桃表示。因為家裡窮,只為了想謀個生計,卻被騙去南洋當了慰安婦。每天被迫接客20多個軍人,白天是士兵、晚上是軍官,不能得到休息。回到台灣之後,常常夜裡輾轉難眠,覺得自己已沒有價值,原本是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就被日本人糟蹋了,後來有人要娶我,但心裡自卑不敢答應。 蔡芳美阿嬤,這位出生於南投荷歌社(今春陽)太魯閣族原住民。父親為霧社事件日軍大屠殺受害者。13歲時,就被誘拐到秀林鄉佳民地區的大山部隊成為慰安婦。能想像嗎?才13歲啊! 吳秀妹阿嬤的回憶,1940年被騙到廣東做日軍慰安婦時,在高雄港上軍艦前,日本軍醫喝叱我們得脫光衣服檢查身體,同行的還有十多個年輕女孩,誰也不敢反抗,身體不停地顫抖,還是依令行事。被迫赤裸裸的羞辱,是我一輩子也抹不去的記憶。 民國102年過世的太魯閣族阿嬤林沈中曾這樣回憶: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軍戰敗了,但山上的消息並不清楚,我不知道已有機會脫離魔掌,仍對日本阿兵哥相當順服,他們那時好像是敗戰心情鬱悶,常喝酒狂歡發洩,要我們一群二十多個姊妹陪喝酒、陪跳舞,最後還在同一間房內,就在塌塌米上,我們被集體強暴。我不記得欺負我的人渣長相,只記得他們名字有Yoshinmoto、Yamamoto、Wukamotoe,還記得他們酒後居然還講出這種話:『日本沒有打輸戰爭,是戰爭結束了,五十年後,我們還會再回台灣。』 「對原住民來說,失去貞操是非常嚴重的事,我不敢告訴族人,只和同樣受害的雷春芳一同躲到山上哭泣。我這輩子結過四次婚,因為過去的陰影,都是破碎的結局,到現在只剩我一個人和纏繞我半世紀揮不去的夢魘。我常想,從成為慰安婦那一天起,我的生命似乎就已經結束了。」 「日本政府不可能改,他們就像電線桿一樣,你怎麼踢他、打他、罵他,用任何方法都不可能動搖他。但我們還是要去啊!電線桿不會動,但是身邊總有東西會動啊!」她又說著:「我要這樣一步一步走到日本,要求日本政府跟我道歉賠償。」 多麼悲壯的呼喊啊! 看來,「台籍慰安婦」是真的。 展場裡一塊牌子上寫著: 這樣近的身體,那麼遠的歷史。 或許這才應該是歷史上最最不能抹去的痛吧! 讓我把這段悲慘的歷史深深植入心中吧!不要讓受過苦難同胞的記憶消失在政客們的摧殘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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