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教授長年旅居美國,仍關心自己的故鄉。可能在異鄉使用UDN發表文章有所不便,因而由在下代為轉登,以下為曾教授全文。
Date 3/7/2013
邏輯斷公投爭議 曾建民/佛羅里達
依公投法要符合投票人總數有過半參加投票並要符合投票人中有同意或不同意數有過半才有效之規定,故公投或許因[不過半] , 致不易產生結果。若公投後沒結果,豈需公投?
若公投主文是[是否同意核四停止興建,不得運轉],若投[是] ,則[核四停建不得運轉],邏輯上可能不通,蓋既已停建,那[不得運轉]豈不成晝蛇添足?若投[否] ,則[核四不停建(等同續建)不得運轉],邏輯上可能亦不通,蓋據此豈不正中空心菜的[核四續建但不商轉] 歪理,豈不讓朝野均笑掉大牙哉!
若公投主文是[是否核四停建] ,若投[是] ,則[核四停建] 。若投[否] , 則[核四不停建] ,它極易解釋為[核四續建] 。但若未達公投法二個[過半] 要求,是否可以依 [沒有過半投票人數而錯判斷為不同意之認定] 之藉詞呢?故若據以[核四續建],或許不能服人致天下大亂,造成公投沒結果爭議呢?
異議者主張修改降低公投門檻適核四公投,則期期不可,蓋不能為反對核四公投而削足取巧呢?
報載江院長宣佈[核四停建,臺電破產,我就下臺]( 此話出處http://www.worldjounal.com/view/a Taiwan) ,壯哉斯言!江院長似早已未卜先知,則[核四停建]豈需[公投]?蓋臺電因[核四停建] 而破產之造成原因或許在江院長就職前早已發生在案,江院長豈需 [核四停建,臺電破產,我就下臺] 自願連座而自宮呢?徒自招此地無銀三百兩之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