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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小二在搞甚麼飛機?!
2008/06/10 11:57:36瀏覽4716|回應17|推薦242

                               壹: 前言

  " 2008/6/9 晚間11點多,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loli)假冒網路城邦管理者的身分,發出以下不實留言給您,目前此則留言已由電小二刪除,以避免不實留言擴大,侵害大家權益... ".  這是網路城邦官方管理者電小二(以下簡稱電小二)2008/6/10 早上11點50分寄來的悄悄話,除非等閒視之,否則也只能悄悄的對電小二拍案叫"姊"了.

                                貳: 論述

    電小二既已知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侵害大家權益,則應將其移送法辦方為妥適;理由及調查報告如后:

   一.洞察黑白世界(Black or White)的部落格,作家名為網路城邦管理者,於6月9日深夜到許多格友訪客簿中留話(證據~1.2.);如按其所述之情事屬實,則網路城邦管理中心均有資料可稽,勿需通知會員提供帳號密碼,故令人產生合理之懷疑;根據經驗法則,判斷此乃網路犯罪之慣用手段,特前往其部落格瀏覽,發現該作家居心叵測,可能另有所途,隨即復製格友瀟湘娘子在其訪客簿之留言,做為參考.

   二.依格友瀟湘娘子5月19日於6級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的部落格訪客簿及上項留言鑑之(證據~1.2.3.,顯見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之行為令人髮指至明.另udn在會員登入時,作家暱稱是否可任意使用"網路城邦管理者"之名,亦令人存疑!?縱令可任意使用 "網路城邦管理者"之名登錄,何以登錄後電小二未有管理之機制而任其胡作非為超過180天未察覺!?由是觀之,電小二難謂無過失.

   三.網路城邦官方管理者依公告為電小二,倘有人假借網路城邦管理者或電小二之名譽,騙取會員資料,則已構成犯罪之要件(證據~4.),故電小二應當盡速查明冒名者IP位置並向電信警察報案以阻嚇犯罪為首務,而非便宜行事逕自將"証據"刪除,棄格友權益於不顧之地位.(證據~4.5.)

   四.電小二於12小時後,才以悄悄話的方式通知格友已將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的留言刪除及停權永久(證據~5.);經停權永久,顯係事態嚴重,既事態嚴重,尚未發現電小二有立即週知全體會員的危機處理,反以悄悄話的方式通知部分會員,實令人扼腕;另依信賴保護原則,目前電小二僅將此部落格停權,未說明是否有網友受害及繼續追查或將冒名者移送警政單位調查之情事,這種鋸箭之法及姑息養奸的態度,更令人難以苟同.

   五.經查網路城邦格友與格友之間互動一向良好,深受各界肯定與喜愛,因之,豈容破壞份子於此戳一個小洞,故盼各格友及有志之士共同全力以赴,把破壞份子像趕羚羊一樣趕出網路城邦幸福領域之外.

                             參:展望 

   綜合上述,為保障使用者權益,共同防患及打擊網路犯罪,敬請格友轉貼文章,或將此訊息轉告您UDN週遭之好友, 以避免會員們再上類似的當或深受其苦,則功德無量;經核任務尚未成功,格友仍需努力,UDN加油加油!! 感恩. 
 


網路城邦管理者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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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1).這是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在恰恰的部落格之留言 2008/06/09 23:08 刪除回覆 

Dear  恰恰 : 說出分手的關鍵語:

聯網工程師昨日查到您對伺服器發出數萬封不明封包

我們懷疑您嘗試攻擊本機伺服器,或者您的帳號已經被盜取

為了配合調查,請來信至 webadmin@ubngourp.com

並附上您的帳號密碼

格式為:

帳號:
密碼:
意見:

謝謝您的配合!

                               

   


網路城邦管理者
等級:6

2

(((好友

(證據~2).這是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在本部落格訪客簿的悄悄話

2008/06/09 23:13

 

Dear  星池小語:

聯網工程師昨日查到您對伺服器發出數萬封不明封包

我們懷疑您嘗試攻擊本機伺服器,或者您的帳號已經被盜取

為了配合調查,請來信至 webadmin@ubngourp.com

並附上您的帳號密碼

格式為:

帳號:
密碼:
意見:

謝謝您的配合! 

   

瀟湘娘子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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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3).這是瀟湘娘子5月19日在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訪客簿的留言

2008/05/19 08:13

怎麼你的首頁跟文章都不見了?

我的首頁也不見了,真奇怪!

城邦系統出了問題是不是?

瀟湘娘子


(證據~4).這是網路城邦官方管理者的公告

請勿擅用網路城邦管理者名號發表

重要性:2008/04/24 16:57:28
大家好:

請大家留意,在未經電小二同意下,請勿擅用電小二的名號發表相關言論,以免造成其他網友誤解。若有此情況發生,不排除予以永久除權。 聯合線上並保留法律追溯權。

聯合線上重申,請大家不要輕易相信未經網路城邦官方認可的消息,唯有網路城邦管理者公佈的消息才是正確的。
(證據~5). 這是網路城邦的官方管理者電小二在12小時後的危機處理.

             

電小二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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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0 11:50 刪除回覆

Dear 星池小語  :

2008/6/9 晚間11點多,網友網路城邦管理者(loli)假冒網路城邦管理者的身分,發出以下不實留言給您,目前此則留言已由網路城邦電小二刪除,以避免不實留言擴大,侵害大家權益,電小二目前已將此網友停權。如果您有提供您的帳號密碼,建議速前往udn會員中心更改密碼。謝謝您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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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aistore&aid=1946326
 引用者清單(2)  
2008/06/11 10:59 【*_=☆開心與不開心〃自己掌握=★_*】 網路城邦應將網友網路城邦管理者移送法辦
2008/06/11 10:58 【*_=☆開心與不開心〃自己掌握=★_*】 網路城邦應將網友網路城邦管理者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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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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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
2008/06/13 17:30
情節錯縱複雜~

一旦落入紅塵 
不管成為精靈或是塵土 
這肉身終究沒參悟 
星池 小 語~ 祝 佳 節 愉 快(laistore) 於 2008-06-15 15:11 回覆:
也煩請您將此訊息轉告您udn週遭之好友ㄛ!
避免有人因此上當受騙
也請共同支持打擊網路犯罪

過人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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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狐狸的回應
2008/06/13 16:55
玉狐狸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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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此篇 刪除 2008/06/13 10:50
你好

狐狸看到時同樣下一跳

狐狸又沒有做這樣的事

為什麼會這樣呢

狐狸就去問電小二

等到隔天電小二回言

才知道是一場騙局

害的狐狸那晚都沒有睡好呢

感謝你寫出來

謝謝分享

祝盧你一切如意

過人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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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魂的回應
2008/06/13 16:53
沐魂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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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加油加油!!
回覆此篇 刪除 2008/06/13 02:25
或許電小二有他的考量吧? 但是在這件事背後,其實有許多值得UDN深思的問題:


單純停權並不能遏止類似的事情再度發生。”網路城邦管理者”被永久停權了,那下一個有心搞怪的怎麼辦?(網路城邦管理團隊、網路城邦訊息中心、網路城邦管理員、系統管理者、系統管理員…..我可以想到更多讓人混淆的名字,停都停不完),總不能事情發生了再以停權處置,應該以更有效益的方式防止再發(如公告擔任系統管理者的名字、或者對有系統管理權力的人特別標明[如等級999,一般網游最常用的方式] ),並且在事情發生後,能夠通知到所有的會員,避免會員們上類似的當。


UDN是已經對外招收付費會員的部落格網站,因此以欺騙手法盜取使用者帳密的人基本上已經觸犯了刑法,UDN大可以提告,一方面做到保障使用者權益,同時可以讓會員們對UDN更加有信心,使更多的人願意付錢使用UDN的各項功能。


批評與建議總是不會讓人愉快的,但是也都是因為看重UDN才會提出建言。UDN加油加油!!


--------------------------------------------------------------------------------
~~== 心如赤子,性似浮雲 ==~~
~~== 朝擷沁露,以沐吾魂 ==~~

過人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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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的回應
2008/06/13 16:50
恰恰 : 說出分手的關鍵語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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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回覆此篇 刪除 2008/06/13 09:38
我收到的是 公開留言

馬上去告訴電小二

也在 "恰恰的心情日記" 發表

"號外 !!! 小心別受騙 "

後來那個留言 不見了

嚇得我半死 以為那人侵入我的訪客簿

自行刪除"証據"

我去問 才告訴我 是電小二刪除

我也一樣不明白 應該讓其他人看到

有所提防 UDN的作法 我並不明白

不過 我那篇號外 還在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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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人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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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愕
2008/06/12 14:14
電小二應將冒名城邦管理者犯罪手法含其留言
以公告或至各格友之訪客簿以公開方式留言
告知各格友 以避免格友上當受騙才是


而非只刪除冒名城邦管理者留言
且以永久停權之方式做為此事件之處理
更應追究其冒名城邦管理者之刑責


電小二之危機處理方式令人錯愕
將該冒名城邦管理者永久停權
待另一冒名城邦管理者出現
再以同一方式給予永久停權做為處置嗎?


此來網路城邦管理之威信何在?
本人在此肯定格主之舉
讓我們共同打擊犯罪



電小二:
作家網路城邦管理者(loli)假冒

網路城邦管理者的身分,發出以下不實留言給您,目前

此則留言已由網路城邦電小二刪除,以避免不實留言擴大,

侵害大家權益........ .

看完這段話~

這種姑息養奸的做法就已經在侵害大家權益了不是嗎?
一些學生若受騙,究竟誰該來負責?又或誰負的了責?
星池 小 語~ 祝 佳 節 愉 快(laistore) 於 2008-06-13 16:47 回覆:
非常謝謝您的回應!
感恩!

陳惠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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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留言
2008/06/12 11:02
我也收到相同的留言 ,就去看他的部落格 ,覺得他不像是網路管理員 ,便置之不理 ,果然第二天就收到另一則悄悄話 .
星池 小 語~ 祝 佳 節 愉 快(laistore) 於 2008-06-13 16:46 回覆:
非常謝謝您的回應!
感恩!

藍色修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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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08/06/10 11:58

電小二已將他停權了


如果你愛上棒球,你就會愛上人生
星池 小 語~ 祝 佳 節 愉 快(laistore) 於 2008-06-11 00:28 回覆:

(1)我是沒有受騙,只是早上8點多,看了一下他的部落格沒有文章,但有507人推薦,而且他是已經6級的人了,如果他是有計畫的,我想一定會有人受騙,因此就把瀟湘娘子的留言復製,果真用上了.(2)謝謝妳回應,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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