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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13:38:06瀏覽329|回應0|推薦4 | |
史帝夫.賈伯斯(Steve Jobs)創辦蘋果電腦、皮克斯動畫,各種創新都對產業帶來深遠的衝擊。由蘋果電腦刮起的「iPod」旋風至今仍在全球延燒中。 今天我非常榮幸,來到世界上最好的大學之一。我自己沒有從大學畢業,現在可以說是我最接近大學畢業典禮的時候。我想跟各位分享我人生的三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很多點滴的串聯。 我的生母是個年輕的研究生未婚媽媽,她決定找人收養我。她很希望收養我的人也是研究所學歷,所以她安排我讓一對律師夫婦收養。沒想到等我出生,他們在最後一刻反悔了,說他們想要一個女孩。所以我那還在等候名單上的爸媽(即現在的養父母)半夜接到一通電話,問他們:「現在有個意外出生的小男嬰,你要收養嗎?」他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我生母後來才發現,我養母沒有大學畢業,而養父連高中都沒畢業,於是她拒絕簽署收養文件,一直到幾個月後,我的養父母保證讓我上大學,她的態度才軟化。 17年後,我真的上大學了。我天真地選了一所幾乎跟史丹福一樣貴的大學,我那不過是工人階級的養父母,把積蓄幾乎都花在我的大學學費上。念了6個月,我看不出價值所在。我不知道我的人生要做什麼,也不知道學校能幫上什麼忙,我只會把父母畢生的積蓄花光,所以我決定退學,相信事情總會O.K.。當時我是滿驚慌的,但是回想起來,這是我所做過最棒的決定。我退學的那一刻,停掉了我沒興趣的那些必修課,把時間投入那些我有興趣的科目。 當然也不是全然那麼浪漫。我沒有宿舍,所以睡在朋友房間的地板上。我用可樂瓶退瓶拿到的5分錢買食物,每個星期日晚上走 順著我的好奇心與直覺,那些讓我佇足、蹣跚而行的事物,後來都變成無價珍寶,譬如:里德大學有當時可能是全國最棒的書法指導,校園裡每張海報、每個抽屜的標籤,都有漂亮的手寫書法。因為我不用上正常的課程,我決定去修書法課。我學會serif與san serif兩種字體,學會在不同的字母組合間變換間距,學會活版印刷偉大之處。那是一種科學無法捕捉的美、歷史感與細緻的藝術,我覺得它很迷人。 我沒預期這些東西會對實際生活帶來什麼具體的作用。但是10年後,當我們設計第一部麥金塔電腦時,它又浮現在我心中。我們把這些想法都設計進麥金塔裡,它也是第一部有著優美字體的電腦。如果我沒有投入研究這門課,麥金塔電腦就不會有那麼多不同的字體或各種不同的間距。又因為微軟的作業系統抄襲了麥金塔,如果當時我沒做,可能所有個人電腦都不會有。如果我沒有退學,我就不會著迷於書法課,個人電腦就不會有今天各種優美的字體。當然我在念大學時,無法預見如何將這些點滴聯繫在一起,但是10年後再回顧,真的就非常、非常清楚。 你沒辦法預見這些點滴如何聯繫,唯有透過回顧,可以看出彼此關聯。所以你必須相信,無論如何,這些點滴會在未來互相連結,有些東西你必須相信,像你的直覺、天命、人生、因果,諸如此類種種。這樣的想法讓我永遠不沮喪灰心,也的確塑造了我人生中所有的不同。 第二個故事,是關於愛與失去。-找到你的所愛 我很幸運嗎?我很早就發現我喜歡做什麼。20歲時,我跟Steve Wozniak在爸媽的車庫裡成立蘋果電腦,10年後,蘋果從車庫裡的兩個人,變成一家營收20億美元、員工超過4,000人的公司。前一年,我們才剛推出最棒的作品—麥金塔電腦,那時我剛過30歲,接著我被公司炒魷魚。怎麼被自己創辦的公司炒魷魚呢?嗯……。 隨著蘋果成長,我找了一個很有能力的人跟我一起經營公司,一開始很順遂,但是後來,我們對未來的願景逐漸分歧,最後只好拆夥。董事會決定站在他那邊,所以30歲時,我出局了,而且是公開出局。我人生所有的重心一切都沒了,我幾乎被擊倒。 有幾個月,我不知道做什麼好。我覺得我讓企業家的前輩們失望了,我丟掉了交付在我手中的權杖。我跟David Packard(惠普科技創辦人之一)與Bob Noyce(英特爾創辦人之一)碰面,向他們道歉,我把事情搞砸了。我是一個公開的失敗案例,所以我幾乎想逃離矽谷。 我慢慢領悟,我仍然喜歡我本來做的事,我在蘋果發生的轉折,一點都沒有改變這一點,我被否定了,但我仍然有熱情,我決定從頭開始。 當時我沒有察覺,不過後來被蘋果炒魷魚變成我人生中最棒的遭遇。成功的壓力重新被創業的輕鬆取代,每件事都少一點確定,讓我進入人生中最有創意的階段。 接下來5年,我又成立一家NeXT公司、一家皮克斯(Pixar)公司,還跟一位很有魅力的女性談戀愛,後來她變 如果我沒被蘋果開除,這一切都不會發生。它像是很苦的試藥,但是我想病人需要它。 有時候,老天會拿磚塊打你的頭,但不要失去信心。我很確信,能讓我繼續走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我愛我所做的事。所以你必須找到你的所愛,不管是對工作、對愛情都一樣。工作會填滿一大塊人生,唯一能真正滿足的方法,就是去做你認為偉大的事情。要做出偉大的事,唯一方法就是做喜歡做的事。如果你還沒發現這是什麼,繼續觀察,不要停止。用你全心的力量,找到時,你就會知道。就像所有偉大的關係,隨時間展延,事情只會愈來愈好,所以繼續找,直到找到,不要停頓。 第三個故事,是關於死亡。 17歲時,我讀過一句話:「把每天都當成人生中最後一天來過,你就會很自在。」它讓我印象深刻,從那以後的33年中,每天早晨,我都會對著鏡子中的自己問:「如果今天是我人生中的最後一天,我應該做些什麼?」如果太多天的答案都是「沒有」,我知道我就應該做些改變了。 提醒自己,我快死了,是幫助自己做人生重大抉擇時最重要的工具。因為每件事,包括別人的期待、榮耀、恐懼、或失敗,在面對死亡時都會消散,只剩下真正重要的東西。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最好的方法,避免掉進患得患失的陷阱。你本來就一無所有,沒什麼理由不順心而為。 1年前,我被診斷出得了癌症。早上7點半,我被送去掃描,很清楚的看到胰臟上有腫瘤。那時候我甚至不知道胰臟是什麼器官。醫生告訴我,這幾乎是無藥可救的癌症,我應該活不過3到6個月,建議回家安排後事,是典型醫生對末期病人會說的話。 這表示你要在幾個月內,對孩子說完本來是未來10年要對他們說的話;這也表示你要把每件事安排好,家人才會比較輕鬆,這更表示你要開始說再見。 我想了這個結果一整天。傍晚時,我被帶去做切片,他們把內視鏡從我喉嚨伸進去,穿過胃,進入腸子,把針刺進胰臟,取得一些腫瘤細胞。我打了鎮定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是我太太在場,她後來告訴我,當他們在顯微鏡下看見細胞時,醫生們都脫口而驚呼,因為這是一種很少見、可以用手術治癒的胰臟癌,後來我接受手術,現在沒事了。 這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時刻,我希望這也是未來幾十年中,我最接近的時刻。有了這次經驗,比起從前死亡只是一個有用但抽象的概念,我可以更確定的對你們說:沒有人想死。即使那些想上天堂的人,都希望能活著去。但死亡是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的終點,沒有人能逃過。事實上也理當如此,因為死亡可能是生命最棒的發明,它是生命變化的發動機。它帶走舊的,讓新的有空間。現在你們是新的,但沒有多久,你們會慢慢變成舊的,然後被清掉。抱歉我說得這麼戲劇化,但這是真的。 你們的時間有限,所以不要浪費,活在別人的人生裡。不要被教條困住,活在別人思考的結果裡。不要讓別人給的雜音淹沒了你內在的聲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氣去追隨你的真心與直覺。它們常常最知道你想做什麼。其他的都是其次。 當我還年輕,有一本很棒的刊物叫做《The Whole Earth Catalog》,是我這一代的聖經。創辦人叫史都華(Stewart Brand),住在這附近。他辦這本雜誌很有詩意,在1960年代末,在個人電腦與桌上型出版發明前,所有內容都是用打字機、剪刀、拍立得相機做出來的。它的內容就像把今天的Google印在紙上,在Google出現的35年前,它很理想化、充滿了很棒的工具跟概念。 史都華跟他的團隊出版了幾期後,出了停刊號。那是在1970年代中期,我跟你們現在一樣大的時候。在停刊號的封底,有一張清晨鄉間小路的照片,那種如果你很愛冒險,你會去健行搭便車的小路。照片底下有一行字:常保飢渴求知,常存虛懷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這是他們簽下的告別註腳,這也是我對自己的期許。現在你們畢業,走上全新的道路,我也以此做為對你們的祝福。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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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