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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22:43:31瀏覽1669|回應4|推薦8 | ||||||||||||
以前在軍校的時候,犯了過錯要寫回報單給學長,而這個回報單的數量可以是一張,可以是一百張,甚至是一斤的量。而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如數交給學長,那就是未貫徹命令,處分就是禁足加罰武裝行進二小時。 現在的同事以前是憲兵機車連的。 參加過八十九年的國慶閱兵。據他所說在練習過程中如果倒車,就是禁足。 可是今天發生在媒體前,一個小兵不在待命的位置上,讓總統維安出現大漏洞。一個將軍對小兵暴粗口進行人身攻擊。 這兩件事情國防部長卻覺得無要無緊!阿內甘丟? 今天出勤務的小兵勤前教育時在幹什麼?什麼時間點可以做什麼事情有沒有認真聽?是誰准他這時候上廁所,又是誰准他接受媒體訪問? 聯絡官又是幹什麼吃飯的?總統要回車上前有沒有事先聯絡車隊聯絡人?還是大家都爭先恐後的扒在總統旁邊? 人在焦慮的時候,會口無遮攔。但是國軍不是土匪窩,高階將領不是土匪頭子,言行必須謹慎,並須以身作則。將軍對士兵的辱罵是個人行為?可以道歉了事?還是屬於不當管教的範圍,必須依法辦理? 一個小兵脫離部隊掌握,耽誤總統行程,甚至造成維安疏失影響國家元首安全的行為,這是何等的大事。而國防部長卻說不會處分這名小兵!也許部長的眼光、思考和我不同,所以他當部長我當工人。 但是 這是什麼標準,如此的賞罰不公、刑罰不中?不是一定要侍衛長下臺或是把小兵關禁閉。必須依現行的規定作出適宜的處分,而不是什麼都不做!以為這是公平,這是寬容,這是補償、這是以德報怨! 刑罰不中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事不成,事不成則言不順,言不順則名不正,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無論導因為果還是導果為因,任何的詭辯與袒護,都改變不了今時今日國軍的問題,或者可以說是整個國家的問題。 軍中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國軍二十七萬軍人難道沒有一個有辦法的人嗎?還是已經病入膏肓,等著解放軍來改造? 悲哀!真的悲哀....部長,記得下台ㄟ! 節錄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懲罰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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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