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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3 18:08:58瀏覽754|回應1|推薦12 | |
今天凌晨下班回家的路上,行經大林與民雄交界時,親身經歷了一場宛如電影畫面的車輛失控情節,到現在還心有餘悸。 凌晨二點,從麥寮回民雄的台一線路上,剛過大林陸橋。一輛得利卡以時速近百公里的速度從我旁邊呼嘯而過。這個旁邊大概只有不到二十公分的距離。我的後照鏡差一點就擦碰到他的車身。原以為他是在對我挑釁,嫌我開車太慢。因為我在內線車道維持七十多一點的速度。但是當他超越我之後,我開始減速。因為我看到的是一輛高速又蛇行的箱型車。非常危險。 就在超車後不到三分鐘的時間,他突然開向機車道然後又瞬間右轉,這時發出巨大的剎車聲並在地上留下一條黑色的弧線。然後砰的一聲,整輛車撞上中央安全島! 我停在路邊立刻下車觀察車內人員情況,(因為我曾經去上過急救課程,對於車禍處理有一小部分的概念。)這時卻發現車內只有一個人並且躺在副駕駛座上,身上沒有明顯外傷,並且意識清楚。這個意識清楚是只對我的聲音能有回應,但是可以明顯的知道-這傢伙喝醉了! 於是我趕快打電話給一一九並且說明事發地點,傷患人數及傷患情況。並且在原地等待救護車的到來。 五分鐘之後,一輛高速公路拖吊車先來了。我以為是勤務中心叫來的,經詢問之後才知道原來他只是要回家,路經此地看到有車在分隔道上才過來問看看要不要「幫忙」。而這個幫忙的代價是新台幣二千元。 就在他一邊和醉貓討價還價,還一邊對我說:少年仔,打電話和一一九說不用來了,不然要害人家罰十幾萬,要過年了,(會勿)好啦!他這樣對我說我也只作勢打電話說:我再連絡看看。然後我就開車離開現場了。 路上我一直在想,我打這通電話找救護車來,是害他?還是救他?等到警察來了一酒測,他一定吃上一張罰單! 可是回到家,我的罪惡感就全沒了。 今天是走運他的酒駕沒傷到人,如果我今天運氣不好。沒有那二十公分的保護。我還能在這寫部落格嗎?多年前也發生酒駕撞死路邊清潔工的事情。我為甚麼要對這些人仁慈?讓這些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然後繼續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嗎? 不!我希望他付出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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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