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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然死亡的「無奈」
2011/06/18 17:48:12瀏覽656|回應0|推薦1

非自然死亡的「無奈」

文/蓮曉上師

有人覺得隨著身邊耳聞目睹所愛的人、親朋好友去逝的事件增多,對死的恐懼反而淡薄,似乎愈接近死亡,愈感到與死去的親友距離更近,更親。
反而好像死是一種安慰:
她已去了,我也願隨她而去。
太多的舊友親人都已去了不知名的地方,我也想去了。
人生實在太累太苦,太過悲歡離合!
然後有一種看「淡」(消極頹廢)、看「透」(謬以為「死了百了」)的厭倦感覺:流水落花春去也,驚夢一場捨人間!
很是費解: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
「天地若無情,不生一切物。一切物無情,不能環相生。生生而不滅,由情不滅故。四大皆幻沒,唯情不虛假」。(明朝‧馮夢龍《情偈》)
情,若是俗諦之情,是很容易迷人於執「實」(「不虛假」)的!            
  
一位因丈夫(愛上同事小三)出軌而輕生的女子姜某,在其「博客」中,曾寫下自己一步步走向死亡、誓不回頭的心路歷程。
那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她服食了三百粒安眠藥自殺,後被搶救,但她情緒激動拒絕接受醫院治療,兩次被送往醫院。親人一直陪護著。
可是在二十九日,姜某醒了後,再與丈夫發生口角。
當天晚上廿一時四十五分,距離第一次自殺四十個小時後,趁家人不注意,她從二十四樓「大無畏」似的作出了「蹦極跳」,「物極必反」地「陽極化陰」了。
生前,她「安靜」地這樣寫道:
十月二十三日 安靜
曾經有這樣一個問題,假如你只有三個月的壽命,要做些什麼?
曾經以為會去旅遊,去沒有去過的地方,嘗試沒有做過的事情。事到臨頭才發現,並不是那樣。
兩個月來,除去感情的痛苦,死亡對我來說,並不可怕,甚至是懷著輕鬆的心情面對的。
在今天這樣倒數的日子裡,我隨意睡了個懶覺,收拾屋子,洗衣服,看動畫片,從容,悠閒。
我做不到悲傷地活著,也不能悲哀地活著,離開對我來說只是解脫。
十月二十八日 結束
……我離開的日子。就像我說的那樣,去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完全陌生的地方。那裡,將不需要電話,電腦和網路,沒有人可以找到我,沒有人,任何人。
  
好像是臨終前可怕的「輕鬆」!
世上有那麼多死刑犯拼命想活,但卻有超過百千倍「活得不耐煩」的人拼命想死!
對於無知的「死心」者而言,似乎死亡是個「好去處」,是個期待中的「美滿」,是個「真解脫」?
有猜,或者是「用死來給出軌的人以懲治和報復,在博客空間留下絕筆再跳樓」會具有能夠滿足報復心理的一種「快慰」?
於是,才那麼「悠閒」地 收拾、洗衣、看動畫片,從容,彷彿是要「英勇就義」的(誤認命運與他人「對我不公」)。
以為真有什麼「沒有人可以找到我」、沒有人的「安全地方」嗎?
是「人」迫死了你?
還是你幻造的「生不如死」等思想迫死了自己?!
也許,在她不顯的潛在意識中,自己所強調表現的「安靜」、「懷著輕鬆的心情」、「悠閒」等,只是故意說給婚姻的背叛者、入侵者聽的:
我雖死,卻並不痛苦;你們背義,就等著活著痛苦吧!
……
不管如何,旁觀者「見聞」此情此景,同為苦難人類群中的一員,難免無不「自作多情」地感到「沉重」與「傷痛」!
雖說「哀莫大於心死」,自殺者自有其天大的苦衷,但人對於複雜的宇宙生命問題,是不可以如此貿然地落於太過「單純」的!
—由於前世今生錯過正信宗教科學的善緣,而導致的無緣與無知!

有些自殺事件,是人為「想不通」造成的。
而有些,則是前世怨親作祟,令其受報所使然。
有位師姐的湖北老家,其村在歷史中,總會間歇性有人因喝農藥而自斃。
一天,一位村民在和家人發生了爭吵後,痛苦地想到,不如喝瓶農藥了結吧!這時,面前立即現出一位人模人樣的(這既是由心召感,也是因緣使然),要他馬上喝下。
村民始推說:「不想喝了。」可是那「人」一個勁地勸,並說這是一杯「糖水」。
村民最終拗不過,便喝下了那杯「糖水」。
家人發現後,馬上將他送到醫院,經過淨洗腸胃後,醫生表示因搶救及時,不會有性命危險。
這位村民醒來後,憶述了以上喝藥前的所見。
據他回憶,在喝農藥前,他還見到(超越物質時空之見)同村的一位老者和鄰村的兩位村民以及自己,同時分別被「人」勸喝「糖水」。那幾個「人」手上拿的,當時看來真是與「糖水」一模一樣的,而不是農藥。
(此乃業緣化現的迷幻。好像有些註定要出事的司機,竟看到路外有路,逕往那多出來的路上衝,結果才知道是死路,那是為方便收拾自己而由惡業顯化出來的幻路、末路!)
那幾個「人」同時勸說他們,並要求馬上喝完「糖水」。期間,這位村民還見到同村的一位老者正將農藥拿在手裡。說來「善」巧,這位老者的妹妹剛好來到她家,看見她正拿著一瓶什麼東西;妹妹走近一看,急忙打翻了老者手上的農藥。結果,老者沒喝成「糖水」。
鄰村的另兩位,其中一人的「糖水」也被人打翻,而另一人則跟自己一樣喝下了。
這位村民在醫院住了幾天後,叫齊家裡的孩子來到自己的床前,說自己不會康復了,還說自己很後悔,不該喝那「糖水」。
說完,頭一歪,就拉倒,啥都「不管了」,也「管不了」了。
  
人是要死的,但最好是自然死!
安詳無痛地告辭人世,是一等死亡。
若饑寒病苦而去,或被無可避免的意外奪去生命,那是不幸。
被意外波及而枉死者,會落入枉死城域。冥間的「大法官」—閻羅王先生會受理一切投訴,會依法公斷,不會像人間有的法官那樣會貪利枉法。(蓮生聖尊證實說,東方人自有東方人面孔的閻羅王,西方人自有西方人面孔的閻羅王,這是心相的對應。)
在所有死亡當中,最不應該的就是自殺。
那是失智、是懦弱、是糊塗,有負天地化人、父母養育、親友愛助……等等。
人,千萬不要自殺。自殺等於殺人,等於殺佛,因為人皆有佛性。
全世界所有正信的宗教,竟然都驚人一致地反對殺人與自殺!
自殺者等於拒絕欠債還債(癌病的痛苦也是在還債),而且舊債未還,新債(自殺等同殺人)又添,自殺者不但不能解除痛苦,而且更苦,死後莫不後悔連連,求出離苦楚而無期。
  
有一位尚在陽間的人就曾經下過陰間,見證過自殺的鄰居,在不斷重複著喝農藥的「酷刑」。
在台灣,十二歲就喪父的邱靜純因從小體弱,多次開刀,而成為醫院的熟客。
在數次瀕死及靈魂出體經驗中,最讓她難忘的是二十四歲時闖的鬼門關:
她的靈魂閃電般「飛」過高山、溪流、平原,到了一個像廟宇的建築,看到「枉死城」三個大字。最後,見到了已逝的父親住在簡陋的屋子裡,吃著粗劣的食物。
邱靜純感到親情依舊,牽掛的心終於與牽掛的物件短暫相會了。她央求十二年未曾見面的父親:
「爸,抱我一下,像小時候一樣把我扛在肩膀!」
她父親哀傷地回答:「你身上有『電』(陽氣、陽性磁場),爸不能碰你!」
忽然,她看見和父親同房的原來是在陽世時的鄰家大叔。她曾聽大人說,大叔是喝除草劑自殺的。
這時,大叔在隔壁床正捧起一碗黃褐色的東西,準備喝下。她馬上奔前,想奪走碗,但大叔像觸電一樣彈開了。
後來,有聲音說:「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趕快回去!」
於是,她才由靈界(四維以上時空)轉回人間(三維時空)。

對於自殺者的罪刑,人生寶鑒、靈界科學的經典名著—《玉曆寶鈔》上早就有真實披露,明確指出:
假如有世人,不去思考天地生人,父母養育身體,珍貴異常,恩重如山。父母恩、眾生恩、國王恩、三寶恩等四恩未報,未奉到勾帖(幽冥司法界核發的某人陽壽已盡、勒令鬼吏前往勾魂之令帖公緘),就擅自輕生、自殺、上吊、服毒、投水等等。
除因忠孝節義的德行,犧牲生命,死後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細小的忿恨、逃避,或因犯罪的羞事被發覺即率爾輕生,究其所犯罪刑,並未至死刑的地步;也有的想嫁禍、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的。
以上諸種,門神、灶神會將其立即押解冥王殿,收入饑餓牢與乾渴牢。
這些自殺的鬼魂,每逢戍、亥日,會完全如臨死時一般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來的樣子,再出現一次。
有的持續七十天,有的是一、二年之後,押解其魂魄,再回到當時尋死的地方,受悔恨折磨的苦。並且不許接受羹飯、紙帛等祭品的祭拜。
……
自殺,受苦加倍!這是潛在的事實!
可憐世人肉眼凡胎,如嬰兒不知「火是會傷人」的道理一樣,「不知」自己也是不能免除「玩火傷人」的後果的。
自然法則是那麼的木然(本然)無情!如大石倒下時,肉體豈能阻擋?!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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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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