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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律令
2010/08/12 09:41:38瀏覽686|回應0|推薦0

冥王律令

在一次「甚深禪定」之中,到了冥界,冥王恭迎我,對我恭敬的不得了,請我吃了稀世的佳饌。

我心中詫異,我笑問冥王:

「禮多必詐!」

冥王說:

「非也!是正事!」

「何正事?」

冥王說:

「修身養性,首重戒淫,戒色害,否則對內必傷精,對外必敗行。淫色之害如快利鋼刀,刮精刻骨,元氣盡傷,欲修道則無以成之,甚者,敗壞倫常道德,造罪尤深,可不慎乎哉!」

「這我知之。」我說。

冥王說:

「天上界已頒下律令,這律令已交我手上,現在我又要交律令在你手上,請你發佈周知!」

「為何將冥王律令交我手?」

冥王說:

「普天之下,能入甚深禪定之中,已沒有幾個人。普天之下,能出入十法界中的人,也同樣沒有幾個人。普天之下,日日寫作不輟的,更沒有幾個人。普天之下,能與我冥王對談的,那更少了!」

「所以你選上我?」

「正是」冥王說。

我問:「古來己有律令!」

冥王答:

「今更明確。」

冥王交于我「冥王律令」,我看了觸目心驚。

這「情慾邪淫」的罪,包含:

一、聞聲神移──聽淫詞浪語,心志飛蕩。

二、竊意私窺──針孔錄影。

三、好講淫語──妄言閨情。

四、藉機挨身──手做非禮。

五、寫作淫書──攝繪春宮。

六、心淫之罪──邪緣未就,生幻妄心,勾計未就,生陷害心,見人美色,生迷戀心,人有己無,生不平心,人妍己醜,生嫉妒心,見人嬌美,生妄想心。

七、尋花問柳──情慾買賣。

八、邪淫濫交──自逞風流。

九、奴婢娼妓──販賣人口。

十、逼姦強姦──淫盜重罪。

十一、違反倫常──不正之淫。

十二、神前佛後──不正之地。

十三、三光之下──日、月、星三光之下。

十四、破修道者──破節之罪。

十五、時辰不對──天帝聖誕,父母臨終。

這「冥王律令」主要包含了「眼淫」、「耳淫」、「手淫」、「口淫」、「身淫」、「心淫」。

這十五條文之中,還有註解的小條文,可以說鉅細無遺,全部都是罪業。

我記得有一弟子問我:

「我用錢買的,算什麼罪?」

「是罪!」

「對方正需要錢,我給錢,各取所需,很公平。」

我答:

「情慾買賣第七條。」

又有一名女弟子問我:

「對方需要,我給他,算是罪嗎?」

「是罪!」

「師尊,你不是教我們,給人快樂嗎?我給他快樂,又不求回報,算是什麼罪?這是慈喜捨的『慈』及『捨』啊!」

「這。……」我一時傻住了。

現在我的回答是:

「第八條,邪淫濫交,自逞風流。」

還有,一男子,稍稍對我說:

「我可以皈依你嗎?」

「當然可以,不捨一個眾生!」我說。

「但是,我有邪癖。」

「你是同志?」我以為他是「同性戀」者。

「不。」他說:「我的邪癖,說起來很不好意思,我習慣偷女子穿過的三角褲,自己穿,也收藏觀賞,這樣有罪嗎?」

「有這等事?」我很詫異。

他低頭。

我說:「這屬於心淫之罪,邪緣未就,生幻妄心。不過你還是先皈依吧!我再想想辦法,幫你去除你的邪癖。」

另外,我認為「同性戀」是現代社會凸顯出來的重要課題之一,這裡面有「體質」因素,也一樣有「心理」因素,如果從宗教的觀點去探索,很難逃「違反倫常,不正之淫」這一修。

但,從「佛教因果」觀點出發,則世間一切男女情慾,男男情慾,女女情慾,莫不有其「因緣」的存在,佛教的可貴,在於佛菩薩深諳因果。

一個大菩薩在悲心湧動的時候,在「因果因緣」的情況之下,對男男女女的情慾,不管是正常的,不管是反常的,只不斷的教化眾生斷惡行善,以變更緣果報的牽纏不休,我對「同性戀」的教化是,在不違背「因果」的法則之下,仍然容許修法,漸漸減少自己的情慾。

「情慾」和「因果」有關,「情慾」的對象角色,在無限的轉世輪迴之中,不斷互相糾纏,變成了生生世世複雜的怨仇糾葛,有的相親相愛,有的怨毒與受害。

大修行人,唯有在因果的深切觀照之中,在定慧之中,才能徹底解除心結,斬斷葛藤,以無限的悲憫,勘透生命中愚昧無知的情慾,跳脫出離。

我知道有一位作家,在他的作品之中,描寫自己的生活,他喜歡在佛像面前手淫。

年輕時,讀書在佛寺,以求專心。

乘夜間無人之時,到佛像之前。

如此如此,這般這般,弄給佛看。

他說這樣子特別刺激,特別暢快。

這種做法,是反叛心理。

當然犯了「神前佛後,不正之淫」。

  

我問冥王:

「今之世人,服食威而剛,以能勃起,增強,如何?」

冥王回答:

「情慾之事,禁戒甚多,例如,鬱怒時不可,運動時不可,醉飽後不可,空腹時不可,大病後不可,胎前不可,產後不可,經血來時不可,風寒不可,春方邪藥不可。………

「威而剛是不是春方邪藥?」我答。

冥王回答:

「若犯此病,服之復原,是正藥。若未犯此病,或自然體衰,毫無禁忌,只求縱欲,增強增長,萬萬不可服,是春方邪藥也。」

我聞之心驚。

冥王又說:

「有二禁忌,世人易犯。」

一曰日蝕,二曰月蝕。」

「為何?」

「磁場大變化,陰陽相爭。」

「會如何?」

「生產怪胎。」

冥王告訴我:

「這冥王律令,期盼你出定之後,廣為周知,這其中是保身立命之方,是福善禍淫之理,可以說非常詳盡了。不只一切邪淫皆不可犯,就算夫婦正淫,人們容易疏忽,要注意『天、地、人』之禁戒!」

我合掌敬禮冥王。

冥王也合掌,一再的請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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