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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26
2009/04/19 09:40:57瀏覽1060|回應0|推薦0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26

黃梁一夢誰先覺

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應該可以公開了吧!

大約三十多年前,那時還是威權統治的圖騰歲月,我們的最高領袖在我們心目中是一尊崇高的神,我們被禁止談論無憑無據的妖魔鬼怪等迷信,也不提地理風水或靈魂輪回等等,舉凡任何事,講的全是科學辦案。

我奉派到基隆服務。那裏是個熱鬧的大海港,各國人與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舞廳、酒吧、咖啡館可說比比皆是,所以,治安上的大小問題也層出不窮,真是五味雜陳。

在同事中,我是唯一有宗教信仰的人,日常生活裏,點點滴滴,都嚴格持守戒律,從不敢稍稍隨便。

有一天,午覺時間,我做了一個怪夢:有位小姐站在一處獨棟房屋的門口,像是公家宿舍,從她身後還清清楚楚地可以看到街名及門牌號碼。這位小姐哭得很傷心,一直以哀求的眼神注視著我,似乎有事求我的樣子。不久,突然一聲慘叫,這位小姐的身體像爆開似地裂解成一小塊一小塊,令人慘不忍睹。

我時常作夢,而且時常是莫明其妙且毫無任何意義的亂七八糟夢。所以,睡醒後,便不當一回事,一古腦兒把這夢全丟到腦後去了。

然而,從那天起,我每天都做同樣的夢,看的都是同樣的情境,簡直看煩了,嚇得幾乎不敢留在辦公室裏睡午覺。

但只要稍稍闔上眼,這位小姐就又出現了。甚至一天比一天清楚。我把這事告訴年長的同事,他們都勸我別太介意了。做夢是家常便飯。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是:天底下哪有連續七、八天都在同一時間做同樣的夢呢?

我終於忍不住把這事向上級稟報,請示這中間是否另有文章,畢竟我年紀還太輕,閱歷還太淺。

長官說:“夢中不是清清楚楚地有門牌號碼嗎?何不找兩名同事陪你一起去現場查訪,說不定去了就一切都有了答案,何必閉門造車來瞎猜呢?”

長官很疼我,也很信任我,就這樣把這夢當正事交辦了。

我們按址找到夢中所顯現的那房子。真的有,而且與夢中完全一樣。可見夢中那位小姐也必真有其人,應該真正存在。

因為這棟房子,外觀很像公家宿舍,而公家單位的宿舍,必須照會公家單位才能搜查,我們所掌握的,只是一場夢,怎能出公函呢?

我們客客氣氣請教這棟房子的主人,他說這是一般住家,不是公家宿舍,也不住公務人員,我們總算放下了忐忑的心。

我們先出示證件,然後很有禮貌地問這房子的主人,詳細說明我們的來意,我們告訴他,目前只是初步拜訪,我們尚沒有充分的資料得以進入法律程式,所以,就他的立場而言,他可以拒絕我們。

真沒想到,這房子的主人非常憨厚善良,他很願意與我們合作,很願意幫助我們。

他還告訴我們,他這棟房子,是沒多久前,才透過掮客,向一位姓崔的人頂過來的。而這姓崔的資料,只需找代書查詢,就可問到。我們連絡到了代書,對方說這姓崔的已移民美國,早就離開臺灣了。

我偷偷請教同事:光憑一場夢,就可以到別人房子裏,查東查西嗎?還好這家主人很幫忙,又很合作,他陪著我們仔細地一間一間地看了再看,但我們竟然什麼都沒看到,連個蛛絲馬跡也沒發現,真的沒有半點令人值得懷疑之處。

我們垂頭喪氣地回到辦公室,一五一十地向上級稟報我們實地勘察的結果。我說:“真有夢中那棟房子,而且完全一樣,也真有那門牌號碼,一點沒錯。可是,為什麼卻怎麼也看不到夢中那位小姐呢?她到底是誰?又在哪里?”

長官說:“別急,慢慢來。只要因緣成熟,自會水落石出。說不定那位小姐還有難言之苦處,尚不便現身。但可以確定的事,是那位小姐必有冤情,要我們為她平反。千萬不可放棄,用點心,再接再厲!”

可是,我已經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了。

說來慚愧,這事我們已忙了快半個月了,到今天,卻什麼頭緒也沒有。我覺得我好對不起同事,我好想放棄,畢竟這只是一場虛無縹緲的幻夢而已!但我的長官不僅一點點責怪也沒有,反倒慈祥和藹地一再鼓勵我,別灰心。

第二天,我又請求長官派兩名男同事陪我去現場。我請教那棟房子的主人:是否有位年輕小姐,住在這裏的地下室?那主人感到很奇怪,這棟房子哪有地下室?他拿出產權證明及平面圖,讓我們瞭解這房子的全盤結構,果真沒有地下室。

我又很失望地回辦公室,也再度很沒臉地向長官稟報,我一無所獲。

長官說:“你確定沒有地下室?你確定地下沒有住人?”

我回到座位上,把長官的兩句話轉問同事,聽聽他們的看法。

其中一名同事若有所悟地哇了一聲,說:“我們明天多帶一些人手去,大家幫忙動動腦筋。”

又一大早,我們好多人出發了。

我們有兩件任務:

1、確定有沒有地下室?

2、確定地下有沒有住人?

到了現場。我們請求主人讓我們再次一間一間地詳審細查。這房子是老式的,但大廳卻裝潢得很高雅,連地上的水泥都是新鋪上去的。

同事說:“這大廳的水泥是新鋪上去的,但為什麼只鋪大廳,其他一房一房都已破破碎碎,為什麼卻連修也不修呢?”

我們請求主人准我們明天請師傅來敲開這水泥,我們覺得這水泥有點不尋常。

回到辦公室,我把所見所聞,一五一十稟報給長官,請他表示該如何下手。

長官出了手諭,正式出搜索票,一道陪我們去那現場。

長官說:那水泥底下,應該有玄機,可能是地下密室或不能公開的秘密。

那天,我們正式依法執行公務,敲開了那大廳的新鋪水泥,挖了大約一個人深,赫然發現埋有兩個馬口鐵打造的大儲藏桶,加蓋,而且密封。

我們請那主人前來說明,他說他一點也不知情,也不知裏面裝的是什麼?我們通知有關單位會同前來開驗,以防百密或有一疏。

兩個儲藏桶終於打開了。令人不敢置信的是一堆小肉塊,好好地沒有什麼腐爛。我們請法醫及助手們把小肉塊全部拼湊出一個人的樣子,十分完整,就是少了這死者的頭。

我們開始緝捕殺人分屍的凶嫌,但他已移民美國,我們有什麼辦法呢?

長官說:“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時,我們可真的很扁,因為不只拿凶嫌無可奈何,甚至連這死者究竟是誰,都還查不出來。我們全部陷入膠著了。

好幾個月以後,基隆關查到了煙毒走私犯,逮到了主嫌,解送到我們這兒來。

在看守所,這主嫌一到夜晚,就不知何故,嚇得魂飛魄散,哀號慘叫,而且嘴裏不停地喊著:“救命啊!有人頭要殺我!有人頭要殺我!”聽說那人頭一到夜晚就一定出現,在半空中飛來飛去,一會兒瞪眼,一會兒伸出長長的舌頭,一會兒吐痰,還不停地罵個沒完沒了。長官說:“或許這人與分屍有關,帶他去冷凍庫看看屍體,再押去那房屋看看他的反應。找那房東來指認,他的前手是這人嗎?”

當這人一眼看到被分屍後再拼湊成的屍體時,他禁不住自己跪了下來,後來到了那命案現場,他更嚇得胡言亂語,有如中了邪一樣。

終於老天有眼,明察秋毫。這件分屍案果然自己破了。

人頭也循線索找到了,正是夢中那位小姐,是位大舞廳的當紅大舞女,由於知道煙毒走私的重要秘密,被殺人滅口了。

全案到此,總算告了一個段落,這殺人凶嫌,既販毒又殺人分屍,實在太過兇殘狠毒,經過一審再審終於伏法了。

這件刑案,從頭到尾,應該不是我們破的,而是被害人自己托夢、自己顯靈破的。

附注:本文之敍述與公家之正式記錄或有所出入,此乃不得不爾,尚請見諒!

經典上說:“犯罪的手法,無論如何周延,都必有破綻,所以,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凡您所知道的,天一定知道,除非您讓自己也不知道。”

道成肉身鬼神欽

台中市民權路火災,整排樓房陷入一片火海。

一名婦人,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抱著一個小孩,只見她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裏跑進去。

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又抱著一個小孩,只見她一樣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裏跑進去。

又過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再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仍然抱著一個小孩,她習慣地又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回頭又往火場裏面沖進去。

當時,火場的火勢已猛烈到極點,不管是誰,只要稍稍靠近,便必死無疑。大家看著這婦人正要衝進去,人人不禁失聲喊叫了起來: “ 快拉住她,快拉住她 !”

說時遲、那時快,兩三個消防隊先生趕忙沖到前頭,擋住她,有的則從後頭緊緊拉住她。

“ 啪 !” 的一聲,這婦人的手斷了,手腕上的肉與骨剝離,掉了下來。

“ 啪 !” 地又一聲,這婦人應聲倒了下來。這時,令人驚奇的事出現了。

這婦人的頭髮全部變成灰,瞬間瓦解崩散,掉了一地,而婦人的衣服也一樣,全部變成灰,掉到身上一絲不掛。急救人員匆匆趕到。不料才一摸,這婦人的肉已是稀稀爛爛,全被火場內的大火煮熟了,沒有一處仍是活人的生肉。

好多人哭了。好可憐的媽媽,為了搶救自己的子女,就這樣犧牲了。

法醫說: “ 您們說這婦人是往火場裏跑時,被您們阻攔下來的 ?”

消防隊的幾位先生說: “ 是呀,一點也沒錯 !”

法醫說: “ 煮熟的人,怎麼還能跑呢 ? 她很早就已被大火煮熟了, ”

後來,清理火場,不幸還有一個小孩被燒死了。圍觀的群眾和消防隊先生都很自責: “ 當初為什麼要阻攔她呢 ? 害她不能沖進火場裏救出她最後一個孩子,反正她早已燒死了,再跑進去幾次,也沒關係呀 !”

這時,有人好奇地問: “ 她第一次從火場裏沖出來時,她已經死了,但一次、二次又沖進火場裏,救出她兩個孩子,她真死了嗎 ? 她真是死人嗎 ?”

她所救所抱出來的孩子,個個都是從熊熊烈火中.硬是掙脫出來,卻沒有哪個孩子受到半點燙傷或燒傷,到底她是怎麼把孩子呵護出來的 ?

頭髮、衣服全燒成灰了,為什麼在倒下前,依然完好如初 ?

太多的疑問,只能無語問蒼天,我們都是非常科學的人,怎會有答案呢 ? 因為這是很不科學的。
 
似真若幻,如影隨形

在大排水溝的涵洞內,有人聞到陣陣惡臭,似乎有人死在裏頭腐爛了。

起初,有人以為或許是死貓或死狗,但死貓的可能性比較不大,因為本省習俗,都把“死貓吊樹頭”,而遇到死狗,才“放水流”。

涵洞的洞口,流出小小白白一條條的東西,密密麻麻,好多好多。看熱鬧的群眾說:那是蛆。有人很有膽子,就探頭進去瞄了一下,趕緊又捂住鼻子縮頭回來。就這樣一直嘔吐不止。

這人說:一堆白骨,是個人。白骨一根一根都掉開了,被水沖得零亂不堪。

派出所的員警先生忙著把現場圈了起來,以免好奇的民眾越聚越多,破壞了現場。

法醫終於到了。他戴上口罩與手套,還有頭套。這涵洞很雜,塵封已久。法醫是我們所佩服的福爾摩斯,閱歷多,經驗豐富。他是我們的希望。

但面對這散落一地的白骨,他也楞在那兒,直搖頭。

法醫說:“應該是個男的,中年人”,其他則莫宰羊。法醫決定先送到殯儀館處理,再作定奪。
這件事,就到這兒陷入膠著了,一切努力也停擺了。

這人會是被人謀殺的嗎?還是自己不小心落水的?都爛到這般地步了,不會冤沉海底嗎? 大約八個月後(因年代太過久遠,不敢確定),有個人非常困乏疲累地自己跑進派出所,請員警先生救救他,並讓他自首,這些日子,他已經快崩潰了。

員警先生問了一些筆錄,當天就把他移送到我們這兒偵查庭複訊。這人說:“我十多個月前,殺了一個好朋友。我們合買獎券,中了大獎,按理應該每人一半,可是我那時正缺錢,希望對方先把他應得的那一半借我周轉,等我喘過氣以後,再還他。

但他就是不肯幫這個忙,其實,他是大老闆,一點也不缺這區區一筆獎金,但他太無情了。於是,我借題慶功宴,請他喝酒,把他灌得酩酊大醉,然後運到排水溝,把他丟棄在靠涵洞處,再用一些石頭把出口堵住,一來讓水位升高,以淹死他,二來讓死者的屍體流不出去。”

我問:“這般天衣無縫,可說神不知,鬼不覺,為什麼你還要來這兒自首呢?”

他答:“我再不自首,我就死無葬身之地了。”

我很驚訝地又問:“為什麼?有這麼嚴重嗎?”

他又答:“豈只嚴重,簡直不堪設想!”

我再問:“出了什麼狀況嗎?”

他再答:“就且聽我做個報告吧!

我把對方弄死以後的第一個半年。不論我走到哪里,所有的人都看到有個人與我形影不離,幾乎全是兩人行。譬如我坐火車,明明只有我一個人,剪票員問我要兩張票,火車上的查票員也問我要旁邊那個人的票。我坐在位置上,只有我一個人,可是旁邊卻永遠沒有人再坐上來。他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旁邊坐著一個不說半句話的人。我到餐廳吃飯,我只一個人,但店老闆卻說是兩個人。我坐計程車,明明只有我一個人,司機也說是兩個人。我回家,妻子兒女都說我身邊有個人一起進門,我上床睡覺,旁邊也睡了一個人,這叫妻子兒女如何受得了呢?即使洗澡,浴室裏也總站著一位我看不到的怪人,幾乎把我們一家弄亂了。

我們家人都很害怕,除了我看不到外,人人都看得到。這人到底是誰?很痛苦地熬了半年,這人突然不再出現了。但我開始兩眼屢屢產生幻覺,無法分辨真假。我搭火車,站在月臺,明明看到火車來了,我一上車,卻整個人掉落在月臺下的鐵軌上,鐵路員警扶我起來,我卻不知道剛剛明明來了一列火車,怎麼會突然不見了。我曾一連好幾次,因為兩眼幻覺而踩空,以致摔落月臺下的鐵軌上。我真不知道該如何來判斷是幻覺,還是實景?我開車,明明前面是條大馬路,我往前開,卻掉進一條大河裏。有時,我明明走進一家商店。卻掉落路旁的水溝。我已經不知道我兩眼所看到的情景是真還是假?更不知我往前走,所碰到的,將是什麼危險。我每餐吃飯,都看到一條條的蛆在碗裏鑽動,我哪吃得下呢?可是不吃,我又怎麼能活呢?說真的,我已沒有辦法活下去了,所以,心甘情願來接受國法制裁。”

我聽了,覺得很不可思議,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後來,我們帶他去現場模擬當年作案的實況。我一直不瞭解這個謀財害命的刑案,究竟是誰破的?

是死者自己嗎?他不是早被害死了嗎?而且不是爛得連骨頭都崩散了嗎?

人死就真死了嗎?

附注一:被告說:被害人在夢中告訴他,要他把屍體上的爛蛆,一條條全吃光。

附注二:被害人緊跟被告時,人人都看到,獨獨被告看不到。但被告吃飯時,整碗的蛆卻只有被告看到,任何人都看不到。

生死之交

我大學同學,得了肝癌,住進台大醫院四字頭病房,據說已活不過三個月了。我去陪他、照顧他。
有一天,我下班後又去探望他,因為他的家人告訴我,最近病情又惡化了。
或許,經常一個人悶在病房裏,心情會越來越沉,我直覺地以為用輪椅把病人推到一樓庭院散散心,應該會好轉些。

當我開始把輪椅推出病房時,我同學很慎重地告訴我:“第OOO號病床的病人OOO,還有第OOO號病床的病人OOO,昨天傍晚,與我約好今天下午五時左右來與我聊天,我怕我下樓去,他們來的時候,會找不到我。”

我說:“別擔心,我交代護士小姐好了。”

我把病床號碼和病人姓名都寫給了值班護士,如果我們下樓回來太慢,請他幫我們轉達,而護士小姐也答應了。大約散步四十多分鐘,我的同學一直吵著要趕緊回病房,他怕客人到訪的時候,會找不到他。

終於,把輪椅推上來了。經過護理站,護士小姐叫我把病人推回去後,儘快再來護理站一趟。

我把同學安置好,便去拜會值班護士。她一臉驚嚇地小聲告訴我:“小姐,你剛給我的兩個名單,病床號碼與病人姓名都完全對,只是其中一位,三年前就死了,而另外一個更早,五年前就死了。”

我覺得有點冷,但我如何向我同學交代才好呢?

我邊想邊走,慢慢地回到病房。

一進去,我的同學已經在和他的兩個朋友聊天了,而且聊得很起勁。我不方便打攪他們,便說聲再見,先走了。

我問護士小姐:“您們受現代科學教育的人,真以為人死就真死了嗎?”

醫生做手勢,叫我到門口,他說:“你這同學應該活不過一個月了,最好心理有個預備。”

我說:“知道了,謝謝!”

我走進房間,覺得很難過。我原以為他會問我,剛剛醫生跟我講什麼,但他卻一句話也沒問,他問的竟是:“你能幫我一個忙嗎?”

我說:“當然沒問題。請問:什麼忙?”想想他的壽命只剩下不到四周,再難也得答應吧!

他說:“今天下午我在樓下庭園賞花時,有位太太病得很重,她家的錢都被她看病耗光了。下個月,她三個孩子急著都要註冊,可是她已經沒有辦法負擔了。她希望我能借她一筆錢,並幫她送去給她三個孩子。她的地址是OOOOOO,而她的名字叫OOO。”

我把地址和名字全抄了下來。

第二天一大早,我帶了大約十萬元,按址去找這婦人和他的三個孩子。

鄰居說:“這戶人家已搬走好多年了。”

我問:“有人知道搬走後的新地址嗎?”

這裏的鄰長很熱心地抄了給我。

我趕緊再轉到新址:“請問:OOO女士在家嗎?”

“那是我媽,她六年前就在台大醫院病逝了,請問:有什麼事嗎?”

“我同學在台大醫院住院,與你媽認識,昨天下午,你媽向我同學借錢,據說下個月三個孩子急著要註冊,叫我趕快送錢過來。你們三個孩子是不是叫:OOO、OOO及OOO?”

“沒錯,一個是我姐姐,一個是我弟弟,可是我們三個都早已大學畢業了,根本不必註冊了,怎麼會有這種事呢?”我說:“或許,我同學弄錯了,真對不起!”

又隔了一天,我再度回到我同學那兒,他很急,一直問我是否把錢送去了。

我說:“昨天一大早就送去了,也見到了孩子並且把事情都辦妥了,請放心。”

他說:“你能否再幫我一個忙,替我到樓下庭園去一趟,告訴那位太太,好讓她放心!”

我說:“我根本不認識她,也不知道她是哪一位,還是你自己碰到她時,再告訴她吧,”

我真的開始感覺到我這同學在世的日子,已所剩不多了。

他每天都有好多朋友到訪,但我卻一個也沒看到,我知道他也差不多了,但我除了暗暗落淚外,我又能做些什麼呢?說些什麼呢?

還好,死了三年、五年甚至六年的,都還依然存在,難道我這同學會一死就真死了嗎?

附注一:我這同學,一如醫生所作診斷,不久就死了。我把他送到火葬場火化,親眼看他變成灰。他留下四億遺產給在美國的妻子兒女,他一生只得到一個小小的大理石骨灰罐,一處小小的靈骨塔里的一處小而又小的安息地方。如果一生只得這麼小小一點,真有必要造那麼多業,讓自己損福折壽到這麼年輕就一命嗚呼嗎?而且看他死得那般痛苦,那般悲慘。

附注二:一個垂死的人,似乎都會有陰間的親朋戚友來探望他,來帶領他一齊走人生最後的一段路。這樣,一旦死了,才不會在回歸天國的路上迷路。如果這些人真死了就死了,怎麼還會再出現呢?

附注三:我這同學一向嘲笑我是揀拾垃圾的乞丐婆,而他的生活則極盡奢侈,真是享盡人間的榮華富貴。我告訴我這同學,我的師父要我嚴持佛門禁戒,要吃人不吃、穿人不穿、住人不住、救人不救、做人不做等等,所以,我的一身可說十分破舊。至於我一生所賺的錢,除了每月當領的薪水與生活費外,我都認為是天地所有的錢,我從不花半分錢在自己身上,幾乎全數用來幫助諸佛眾神或天主聖母以照顧天地間正受苦受難的六道芸芸蒼生。我一生不為自己營謀打算。我大學同學好多都很有錢,卻很短命。由於,我是佛門弟子,他們的家屬每每托我為他們辦理後事。


附注四:我告訴那婦人的小孩,搬家要讓媽媽知道小孩問:“我媽都死那麼久了,怎麼跟她講?”我說:“做媽媽的,都永遠活在兒女心裏,哪會死呢?舉凡學業、事業、交女友、完婚等等大事,都應該讓媽媽知道。”小孩又問:“那我們要到哪里找我媽講?”我答:“到她墳前!”
我告訴他們,人不會死,只是到了另一個世界,而陰陽只隔了一層薄薄的膜,仍在同一個點,所以遠在天邊, 也近在咫尺。

附注五:不可把死人當死人,不管您的肉眼是否看得見,對方必定還活著,而且與您必定後會有期。或許,您可透過一些垂死的親友來與對方交談,這時,您會十分驚奇,我們所住的這活人世界,也住著死人。...

生而為英.死而為靈

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我姑丈是有數的名書法家,也是坐禪煉丹的上乘高手,但他仍然老了、死了。

我姑姑把他的遺體暫時寄放到殯儀館,等公祭時再移出來。

沒有多少人關心我姑丈的遺體,也沒什麼人關心我姑丈遺孀今後的生活,幾乎你爭我奪的全是我姑丈生前的作品,不管成品或半成品都被搜括一空。

我姑姑要的是我姑丈,而那些人要的不是我姑丈,而是我姑丈身邊值錢的東西。

我姑姑很孤單,但樹倒猢猻散,再也沒有誰會在乎她 的生或死了。

為公祭而奔走的人很多,打著我姑丈的招牌,到處攀援拉關係,所以,公祭的團體多如牛毛,參加公祭的人,也多到屈指難數。

我姑姑說連自己的丈夫過世了,自己都不能作主,不能過問或插手,真不知這是什麼世界。治喪委員會終於決定了公祭的日期,通知我姑姑一定要準時把我姑丈的遺體送到會場,不得延誤。

公祭前,我姑姑趕到了殯儀館,請刷洗與化妝的師傅,把我姑丈的遺體找出來,以便泡水解凍。很奇怪,這些師傅們一找再找,把所有的屍體全翻遍了,就是沒有找到我姑丈的遺體究竟存放在哪里。整整找了一天,都沒有下文。

我們都很焦急。這些師傅們安慰我們家人說:“別急,萬一真找不到,我們會賠你們一個長得差不多的屍體。你們的屍體可能被弄錯而被別人領走了。”

就在這時,有一群鄉下人也蜂擁了進來,他們今天下午就要公祭,但一大早找到現在,卻還找不到他們親人的屍體。

師傅們說:“那邊角落裏,有具屍體,聽說是南部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小流氓被槍殺了,我們覺得這種人一點也不重要,就把他擱在那兒,丟在那兒。”

師傅們分頭去找,鄉人也幫忙辨識,但整個停屍間全翻遍了,仍然沒找到。

師傅們說:“照你們所描述的親人年齡與長相,如果有錯的話,最有可能的應該是OO廳正在公祭的OOO中央民意代表。等公祭完,要發喪安葬時,我再帶領你們去辨認看看,是否真的弄錯了。”

我從沒看過大場面公祭,覺得很是好奇,便跟隨這群鄉民前往OO廳看熱鬧,也陪他們等儀式完畢後一起認屍。反正我姑丈的屍體也丟了,順便看看會不會是我們的。我姑姑也說:“你就一起去看看也好!”.

這個廳,好是豪華,排場之大,真是令人目眩眼花,幾乎這些鄉民都看傻了,好闊、好奢侈唷!先是總統、副總統,接著是五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還有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各地方縣市長與民意代表……,真是冠蓋雲集,應有盡有,可說該到的都到了。

我想:這人好偉大唷!終於漫長的告別式結束了。到場行禮如儀的大小官也都走了。剛剛車水馬龍,才相隔多久,又變得冷冷清清。

師傅們向這廳的喪家說明來意,便帶著鄉民入內到瞻仰遺容的地方,仔細端詳這死者的臉和五官特徵。果然,殯儀館的I作人員弄錯了,這廳今天接受公祭的死者,正是他們要找的親人,而當工作人員把牆角邊擱著的那具屍體推過來時,這廳的喪家不禁驚叫了起來:“這一具才是我們的!’’

師傅們告訴這些鄉民:“我們發屍體給喪家時,一向都很小心。因為貴為中央民意代表,一定有他一股凜然的正氣,為百姓伸張正義。我們刷洗時,發覺這具屍體很令人敬仰,而另一具屍體則很輕薄不厚重,必是地痞流氓,所以,我們經過判斷,決定把這具屍體送來這廳,哪知竟然弄錯了。”

我很訝異。一個會被誤作中央民意代表,而又真正領受了文武百官的恭敬鞠躬與獻祭,這人豈能一無偉大之處?這哪是偶然!鄉民們說:“真死得很值得!”

鄉民們告訴我這人的所做所為:“他是在大都市混出字型大小的高輩份兄弟,後來為了江湖道義,代好友坐監服刑,吃過很多年的苦,終於期滿而恢復自由之身,但他在服刑時,新認識了一位元好同窗,使他領悟到很多為人處世的哲理,他完全變了一個人。這時,真是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

他毅然放棄了當年所打拚出來的一切,而默默地回家鄉去過淳樸簡單的生活,每天為人整地、種田、收割,以自己的血汗,來換取心安理得的辛苦錢。他有如鄉民的守護神。舉凡鄉民有任何困難,只要他做得到,從不推辭。他決不讓鄉民受到外來的欺壓、淩辱或逼迫,由於他原是高輩份的兄弟,有他在,使全體鄉民都在他的保護傘下,個個安居樂業。

一個月前,鄉里有個小學生被綁架了,贖金是天價。他奮不顧身與綁匪周旋並設法營救出這小學生。他帶了一手提箱的贖金去,也換回了肉票。可是,綁匪發覺贖金有假,便開槍把他射殺了。在他奄奄一息時,我們以最快速度送來臺北,希望大醫院能想盡辦法,挽救他的生命,但他仍然宣告不治,死了。他是我們全體鄉民公認的守護神。我們全體為他買了一處非常好的墓園,也準備在鄉里為他蓋一座廟,這次,我們鄰近好幾個鄉,都包了遊覽車上來,大家都懷著感激的心和感恩的心來送他最後一程。”

我邊聽邊哭,而鄉民也邊講邊哭。我想:“這人真死了嗎?這人會死嗎?他不會永遠活在鄉民的心中嗎?您真以為人死就真死了嗎?’’

附注一:若非天意,以殯儀館的作業方式,要弄錯屍體是很不容易的事。

附注二:人生看後半段,誠然不假。往日種種,或許不堪回首,但蓋棺論定之際,眉宇間卻能流露出一股凜然的正氣與義氣,令人敬仰不已,此人已是大修行人。

附注三:他臨終之際曠再三交代道上兄弟,不可為他報仇,使不少生死恩怨,從此一筆勾銷。

附注四:有的人活著,卻是死人。有的人死了,卻是活生生的人。

附注五:天底下沒有偶然的事,只要存在,必有道理。今日的隆重公祭,此人應該當之無愧。這是道上兄弟,有史以來的最高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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