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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25
2009/04/19 09:24:39瀏覽837|回應0|推薦1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25

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個朋友在新店經營電子零件工廠,業務非常興隆。他決定擴廠,並到大陸投資。

他打電話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為他的鴻圖大展而歡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與他太太抱著不滿三歲的小寶寶,一起回南部省親,並向父母稟報他的新計畫,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將來在資金調度上會發生不必要的困難。他父母雖然不是什麼大財主,但手頭尚握有祖產幾甲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錢應該都不是問題。

他來找我辦點公事。我說:“打父母念頭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說不定還會遭到天譴。”

他說他是獨子,將來這些田地,也一樣是他的,早給晚給都是給。

我很鄭重地告訴他,祖產是有毒的,不能花,會遭祖先懲罰。他很生氣地頂撞我說:“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簡直讀的書全白費了。”

我知道再講也只徒惹人厭而已,乾脆閉緊嘴巴不說了。

星期六,他們一家三口就照原訂計畫出發了。

星期天,我們事務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臺北來找我了。兩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我聽了也忍不住哭了。因為我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了,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濃霧中,被兩部大車一前一後夾死在中間,車子成了一堆廢鐵,而他們夫妻也成了一團肉醬。

兩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總算把這一段話給交代清楚了。接著,兩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們去高速公路員警隊領回孩子,因為他們實在不懂法律手續。

我好驚訝:“孩子沒死?這哪有可能?”

原來在連環車禍現場,當大家忙著救人之際,據說有位年輕太太自稱叫OOO,雙手抱著這不滿三歲的小兒子,親身快步跑來託付給收費站的小姐,說她有事十萬火急,等忙完了,再回來帶走小孩。 車禍現場終於一一清理完畢,死的、傷的,也全救了出來。但好久好久,卻一直沒有人來抱回這小孩。員警透過手提擴音器來大聲呼叫,也沒看到這位年輕媽媽出現。

這時,員警先生突然想到,會不會是車禍中的受傷者?

果然在名單中找到了這年輕媽媽所說的名字。不是傷者,是死者。她是被夾死在撞爛的車子裏頭,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地被夾出來的,所以,認也無法認出來。

員警先生把一大堆車禍現場撿拾的各死者證件全彙集在一起,然後叫收費站小姐前往指認,是否確實是在死者裏頭。

這堆遺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裏摔出來的駕照、身分證……等。收費站小姐看到一張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輕媽媽,一點也沒錯。就這樣,員警隊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們來領回屍體、領回哭鬧不已的小寶寶、領回死者遺物。

收費小姐一臉困惑地問:“那位年輕媽媽如何把小孩抱出來給我?收費站離車禍現場很遠,用跑的能到嗎?她從頭到尾都被夾死卡在撞爛的車子裏面,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被夾出來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單獨一個人脫困地走了出來,而小孩又為什麼半點傷也沒有,連輕微擦破皮都沒有,到底這小孩怎麼被抱出車子的?”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沒想出什麼合理的解釋,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還有我,也一樣找不出任何答案。現場記錄也查不出半點蛛絲馬跡或線索。回程,在小孩哭鬧聲中,我好納悶:“人死就真死了嗎?”

我死我生死復生

這件事發生在一九四五年,臺灣剛光復,當時我才六歲。

台中市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助產士,接生技術十分老練、十分老到,所以,我們都尊稱她為“老產婆”。當然,我也是老產婆所親手接生到這人世間來的。當時,我爸是抗日的台獨份子,也是日本政府的頭號通緝犯。每次,日本政府抓不到我爸時,便抓我媽去充當人質,並 嚴刑拷打,以逼問我爸的下落。我就是在日本政府的政治監獄裏被踢出來的,這老產婆在我掉到一半卡住時,趕來救我媽和我的命。所以,老產婆也是我們的救命恩人。我出生不到一年,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症,也因此而變成低智障。老產婆覺得很歉疚,每次都告訴我外婆和我媽說:“真沒想到把您們的孩子接生成這副樣子。”

我六歲時,突然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像懷了身孕似地。我外婆和我媽便央求老產婆為我檢查,是不是有了孩子沒生出來。譬如雙胞胎或連體嬰等等。

由於老產婆很忙,一會東家求,一會兒西家請,根本連坐下來喝杯茶的時間都沒有,她哪有可能為我作詳細檢查呢?她要我外婆和我媽把我交代給她,隨在她身邊,這樣她一有空檔,便可隨時隨地為我一項一項地作必要的檢查。因為肚子脹得太大,便會有生命危險,所以,我外婆和我媽只好勉強同意了。

這老產婆似乎與我有緣,一直非常疼我。

有一天,夜已經很深了。有一對老阿公與老阿婆來找老產婆,請她趕緊去為他們難產的媳婦接生。

老產婆匆匆忙忙牽著我,背著一個黑色有十字記號的大皮包,叫醒拉三輪車的伯伯,馬上就出發了。

老產婆與那對老阿公、老阿婆約在大裏鄉快靠近七將軍廟的地方相候。這條路不大,但由台中往霧峰,這是一條必經之路。

我們到指定會面地點後,又拉了一小段路,便沒有辦法坐車了。眼前全是彎彎曲曲的羊腸小徑,好多矮小房子很雜亂無章地擠在一起。老產婆緊緊地牽住我,好後悔帶我這麼小的孩子來走這麼小的路,何況天色又黑又暗,連一盞路燈也沒有。甚至,有些地方,又坎坷、又顛簸,還是拉三輪車的伯伯背著我才能平安地走過去。

我們終於到了一間又矮又小的違章式平房。有個女人躺在床上呻吟哀號。老產婆立刻打開黑色醫藥箱,拿出一大堆醫療器材。她叫我到外邊等,不要進這房間。

老阿公、老阿婆拿了好多顆大糖球(又叫金含)給我吃,但我卻好想睡,因為夜已這麼深了。

不久,那位阿姨已經不叫了,反倒是哇哇地一陣又一陣的小娃娃哭聲,好吵好吵,幾乎把我的睡神全吵走了。我覺得好討厭唷!

老產婆說:“恭喜您們喜獲一位麟兒,是小男生,好棒唷!”

老阿公與老阿婆很高興,但也很不好意思地告訴老產婆說:“我們家境不好,實在沒有錢付您接生費,請您原諒。”

老產婆說:“不必擔心,只要孩子能順利生了下來,母體也平安,就可以了。至於錢,有沒有,給不給,都沒關係。”

老產婆說明天、後天都會準時來幫小娃娃洗澡。老產婆轉過頭來又叫拖三輪車的伯伯,把帶在身邊的嬰兒服、睡袍、裹毯等,全拿進來送他們,好讓小娃娃也能溫溫暖暖。

我們照規矩,如期為小娃娃洗了三次澡,也幫產婦換藥、修補撕裂的產道傷口。總之,老產婆很盡責地幫那阿姨做了所有該做的一切事,那阿姨很感動又很感激。

臨走,那阿姨對老產婆說:“這小女孩是您的嗎?她的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

老產婆摸摸我的頭,要我向那阿姨敬個禮,大聲說謝謝。我真的做到了,我這低智障,傻傻地,哪懂什麼?但那天,我真的會敬禮,也會大聲說謝謝,老產婆好高興。我相信那時的老產婆一定暗暗笑在肚子裏,像我這種小孩子,能活過年底就夠慶倖的了,怎會有什麼學問、地位、福氣呢!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剛剛有點亮,有員警來找老產婆說:“大裏公墓上,發現有一個男棄嬰,身上裹著一條嬰兒小毯子,印有您產房的名牌。”

老產婆聽了很著急,馬上叫拖三輪車的伯伯,趕快準備出門。老產婆問:“現在小娃娃放在哪里?”

“在派出所。”對方答。

老產婆以最快速度趕到了派出所,抱起小男嬰,小心檢視,正是那老阿公、老阿婆的媳婦所生的,一點沒錯。

老產婆把小男嬰抱到我背上,要我背小弟弟,我好高興。員警先生拿了一條小背巾,幫我捆得緊緊地。

我們一起去找那老阿公和老阿婆,問問看他們到底怎麼了,為什麼連自己親生的小寶寶都可以丟掉呢?

我們來來回回地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那一大片的低矮小平房,也找不到老阿公、老阿婆的家。我們請教了七將軍廟附近的住戶,大家也都說不知道,甚至連聽都沒聽過。

員警先生說:“這裏是我們的管區,為什麼我們也從來沒聽說過呢?”接著又說:“會不會就是發現棄嬰的那處大公墓?”

老產婆說:“我接生的地方,明明是一排排小平房,根本是一般人居住的小社區,哪會是死人的墳墓呢?”

老產婆說我也跟著每天去,如果是墳墓或公墓,我這六歲小女生豈不早就嚇死了。

員警說:“何妨試試看,不也很好嗎?”

老產婆說:“可是我不知道對方的名字,連姓什麼都不清楚。”

員警說:“您想想看,那老阿公、老阿婆叫她媳婦什麼名字?”

老產婆靜靜地慢慢想,終於想出對方叫什麼。於是,員警們開始一一核對墓碑上的名字。

果然不出所料,找到了生產的那女人的墓。

員警根據那墓,查出他先生的姓名和住址。

老產婆和員警大人一起按址拜訪了這小男嬰的爸爸。老產婆說:“這小男嬰是您夫人四天前所生,是我親手接生的。”對方很疑惑,怎麼說都不相信,他說:“我太太已死了一百多天了,怎能再生小孩呢?難道她還活著嗎?可是,她是我親眼看她被埋葬的,怎會有錯呢?”

老產婆說:“您太太死的時候,有身孕嗎?”

對方答:“有,大約七個月左右。”

老產婆說:“那就對了,到前幾天,不正好是滿十個月嗎?如果您堅決不信,是否可以請人開棺,驗驗看您太太所懷七個月大的胎兒,是否真的生出來了?”

對方還是面有難色,一點也不肯同意。

員警大人說:“我們可以發強制命今,到時您不開,我們還是一樣照開。”
那人只好認了。

第二天,由派出所派出了好幾個警員到場,請來的工人也來齊了。挖開墳墓,開了棺,那躺著的女人,正是生產的那位阿姨,她的胎兒沒了,肚子平平的。身邊還有一些老產婆給的藥和紗布、棉棒。這下謎底揭曉了。

老產婆說:“我真的是進了墳墓,真的是為死人接生嗎?”

對方似乎哭了,眼眶裏全是淚水。

對方說:“死人生的嬰兒,會是活的嗎?如何證明這小男嬰真正是我的親骨肉呢?

老產婆說:“您的父母不是也過世了嗎?他們的墳墓不是也在這附近嗎?是您父母到台中下來請我為他們難產中的媳婦接生的!”

對方便帶我們一大堆人,一起去看他父母的墳墓。員警先生也早已約到了一位法醫,請他幫忙監定這小男嬰是不是對方的真正骨肉。

法醫說:“挖開墳墓,開棺!”

法醫又請老產婆從我背著的小男嬰身上抽出一小針筒的血,把這血滴在對方父親的骨頭上,一下子全吸進去了。

法醫一本正經地告訴對方說:“這小男嬰絕對是您的至親骨肉沒錯。”

回到家後,老產婆要開出生證明,連同小男嬰送去還給對方。我哭了,因為我好想留下這小弟弟。

老產婆說:“人家的,就是人家的,怎能不還呢?”

我們到了對方的家,那古老的房屋中間有個大廳,擺祖先牌位,牆上掛著一張張大照片,我好奇地抬頭一一仔細看了。我告訴老產婆:“您看,拿大糖球給我吃的老阿公,泡茶請我喝的老阿婆,還有生產的那位阿姨,全在上面,拍得好象唷!”

對方靜靜地聽我邊稱呼邊指,楞楞地注視著我,而當我看完照片,低下頭來看他時我發覺大人也會哭,並且一哭就沒完沒了。

我把小弟弟還給了對方,我已背了一天又一天,我真的好捨不得。

老產婆看我哭成淚人兒,對著我說:“請你媽也為你生一個小弟弟,不是更好嗎?就別再哭了!”

後來,我一想到這小弟弟就哭,我媽怕我罹患嚴重貧血絕症的虛弱身體會崩潰,只好在我病情最為危急的十八歲,為我生下了一個小弟弟,但我還是想念我六歲時所背的那個小弟弟,到今天仍然一樣。

屈指算算,那小男嬰也該是五十多歲的人了吧?好神奇的小弟弟現在不知住在哪里?他會記得我這小姐姐嗎?這世間第一個抱他、背他、愛他的人。

附注一:寫這篇回憶,我是邊哭邊寫的,所以,顯得很雜很亂,還請讀者原諒。當時,我從沒有背過小娃娃,包括真的娃娃,或玩具娃娃,而這小弟弟一出生時,那阿姨就讓我抱他、背他,這是我今生今世所抱所背的第一個小娃娃,而且是真的小娃娃,我怎能不想呢?我有自閉症,從六歲到今天六十三歲,我不知買過多少小娃娃,抱過多少小娃娃,背過多少小娃娃,但最為溫馨甜蜜的,還是我六歲時所抱所背的那位小弟弟小娃娃!

附注二:這位阿姨是這世界上在我六歲還低智障時,便相信我“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的第一人。對我今日的成就,影響非常之大。當時,連我父母都對我不抱任何希望。

附注三:經典上說:看到對方死的人,不能再看到對方活,只有不知道對方已死的人,才能不知情地看到對方活。老產婆和拖三輪車伯伯,還有我,都不知道那老阿公老阿婆以及那阿姨已死,所以,我們都可以看到他們為了應付緊急狀況而復活的真實情境,這絕對不是幻覺。但當您拆穿時,對方就破了。

附注四:活在陽間多久,便可積存多少的陽氣與太陽光子。當一個人死了,在墳墓裏的魂魄,便只能靠他所積存的陽氣與太陽光子來延續他的陰間生命。所以,埋葬後再挖墳開棺,都會使已充塞的陽氣與太陽光子外泄外漏,一至點滴無存,這時,那人的陰間生命和魂魄,就很危險了。

活人只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而死人則吸收負的陽氣與負的太陽光子。活人活多久,他於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後所存留的負陽氣與負太陽光子就有多少。死人害怕正陽氣與正太陽光子,所以怕活人,怕白晝。

附注五:我背這小弟弟時,他的身體是溫溫熱熱的,而那老阿公、老阿婆則是冰冷的,那位阿姨的手也是又冰又冷。至於我自己的手呢?當然也是一樣冰,一樣冷。所以,那阿姨好幾次疼痛難忍時,都緊緊握住我這小女生的小手,而不會受到陽人熱氣的傷害,但那阿姨卻不敢碰她自己所生的小弟弟。

附注六:我們去幫小娃娃洗澡時,左鄰右舍一個接一個來找老產婆看病拿藥,老產婆都很有耐心地為他們診治,也幫他們打針、擦藥。老產婆說:這些人是不是沒錢上醫院,為什麼病得這麼痛苦,還不看醫生呢?有什麼困難嗎?

附注七:您可認真思考過:親人車禍死了,重病死了或其他不幸事故死了,就只需埋進土裏或火化就沒事了嗎?誰來繼續治療他們?誰來照顧他們?在陽間是病,在陰間還是病,在陽間是傷,在陰間也是傷。

附注八:槍決是很殘忍的暴行。因為槍傷使死者在陽間無法療傷止痛,而受盡折磨,十分悲慘。即使埋葬這類受刑人,也要先敷藥、包紮傷口、止痛,再入土。別以為人死了就死了。

昨死今生悔已遲(7)

賴OO是死刑犯。案發時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來預訂房屋的一位小姐給強暴後殺了,而且把這小姐身上所帶的鉅款,全搜光了,真是惡行重大,令人髮指。

賴OO在警局所作的筆錄,對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認了。不管這些筆錄上所記載的是什麼,他似乎都無所謂,既不喊冤,也不申辯一言半語。現場模擬時,他還一直請教員警們,這樣對不對,那樣對不對,真怕與警局所作的筆錄不符。

或許我自己是個貪生怕死的軟弱人吧,我始終認為貪生怕死是每個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還這般認分認命,毫無掙扎的跡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審定案。我們的公設辯護人,也抽絲剝繭,尋找出好多有利的證物和證人,都可以證明他不是這件兇殺案的嫌犯。但賴OO不願意再上訴,他拜託檢察官別再為他的事費心了。他也拒絕公設辯護人的好意幫忙。

我好納悶,他到底怎麼了?為什麼活得這麼不耐煩?我一向都把被告當自己親人來關懷照顧,與他們感情很好,沒什麼大距離,所以,對於賴OO的毫無求生意志,我很不能瞭解,也很不能諒解。說真的,坦然面對死亡,豈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嗎?

我很捨不得,我深信賴OO必有隱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長帶路,從睡夢中把他叫醒,一起到會客室密談。

他剛開始,什麼話也不說,靜靜地低著頭,聽著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話,但任憑我怎麼講,他都不發一語。

後來,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幾乎哽咽到哭不出聲來。他楞住了,呆呆地瞪著我:“請別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為我哭呢?我的生命連螻蟻都不如,您怎會這般為我牽腸掛肚呢?”

他也掉著一滴一滴的淚水,他說:“我告訴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當兵,利用放假,和部隊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貝湖(現在的澄清湖)玩。大約下午四點多左右,我們看到兩位穿得很時髦的小姐,長得很漂亮,便動了歹念,合力把他們脅迫到一處遊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輪暴,再把他們殺死,棄置在非常隱密的地方。我們把兩位元小姐的衣服財物全部剝光、搜光,然後從容趕回部隊報到。不久,部隊移防,我們便遠走高飛了。”我問:“您這樣不會我心難安嗎?”

對方答:“我會,但我那朋友一點也不會。退伍後,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堅決不肯,因為他知道這是死罪。當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個人去自首。我多年來,時常對空祭拜這兩位小姐,祈求他們能原諒我。真的,我好懺悔,也願意接受國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問:“您應該已成家了吧?我看過您的資料是已婚。”

對方答:“我退伍後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賢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兒子在國立大學就讀,大女兒也在國立大學就讀,二女兒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讀,明年可望保送國立大學。”

我說:“我聽他們說,您應該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這麼幸福的家庭,這麼優秀的子女,為什麼一點都不想活呢?”

對方說:“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觀光區殺死那兩名小姐,就已經死有餘辜了。那時,我就該接受國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卻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對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兩個女兒都被奸殺死了。他的大女兒畢業旅行時,因為不小心脫隊,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狀很慘。他的二女兒讀夜校放學時,在自己家裏的巷口被綁到偏僻地方,強暴後分屍了,死狀更慘。”

我問:“難道您開始害怕了?”

對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兒,就想到我的兩個女兒。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來了。我怎捨得我兩個女兒因為我所犯的罪惡,而無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道,殺人就該償命,也願意自己償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殺死的那兩位小姐,千萬別抓我兩個女兒去抵債,我願意自己被處死,來贖罪。”

我又問:“如果您不死,會怎樣?”

對方答:“我兩個女兒一定會死,這是惡有惡報,是絕對逃不掉的!”

我聽完後,一臉全是淚水,而對方也泣不成聲。我請守所所長先把他帶回去,而我自己則在那兒靜靜地淌著止不住的淚水。

我決定成全他的心願,也請同事們別再深入追究了。

賴OO處決後,一家大小的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我在賴OO處決前,曾告訴他:“您請安心走吧。”

賴OO死得很平和、很安詳。

我請朋友開了一個小會,幫助他夫人做點小生意,並每年幫忙三個孩子註冊,直到大學畢業。其中,最小的女兒還出國讀到博士。這三個孩子應該都已五十出頭的人了。

我因三個孩子都已能自立,覺得責任已經完成,便沒有再與他們來往。

這三個孩子,對他們父親的無罪被判處死刑,都一直耿耿於懷,很不能諒解,也因此對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們的恨,從不為自己作任何辯解。畢竟,這三個孩子總有一天,會自己長大而懂事。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會有失足的時候,但哪里跌倒,就從哪里爬起,要勇敢面對,不要逃避。

本文賴OO為假名。每個人都有他的尊嚴,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樣。賴OO的子女非常上進,更不該受到傷害。無論您知否真實姓名,皆無權對任何人宣洩。

附注一:賴OO於處決前,留下三封絕筆書,一封給家人,一封給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另外一封給一名同事。據賴OO之夫人後來告訴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兩派兄弟火拼,被不長眼睛的流彈所射殺。

附注二:賴OO知道這兇殺案是他的一名年輕同事幹的,被害人的錢也是他拿走的。但據賴OO的夫人告訴我,這名同事的媽媽是寡婦,他的爸爸車禍死時,只留下他這名遺腹子。這名同事的爸爸是獨子,爺爺也是獨子,而且早就過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這一注香火,所以,賴OO心甘情願為他頂了,無怨無悔。

附注三:高雄那個案子,不歸我們管轄,無權過問。

附注四:賴OO的三名兒女,問過我:“阿姨,我爸為什麼非死不可?”我都告訴他們:“你爸為了挽救一個年輕人的一生,而替對方死。”我不能讓三個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親形象,為此而破滅。我堅持給三個孩子一個偉大的爸爸,讓他們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親為榮,站在人前人後,都能毫無愧色。

附注五:賴OO的冤情,以當時罪證之明確,要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難,所以,沒有人有把握。何況,賴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賴OO想一舉兩得,既為自己贖罪以保自己女兒之命,又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價,死而無憾吧!

附注六:賴OO的三個孩子都認為我養育他們、辛苦教育他們,只是在為我自己所誤判的冤獄,作良心上的贖罪罷了。

附注七:聖經說:“主啊!請您原諒他們,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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