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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7 21:03:54瀏覽689|回應0|推薦7 | |
西行者在兩天前發表了「為什麼要我守法?」這個文章,幾天下來點閱還未破百,其實這個結果完全在西行者的意料之中,一方面是固然是因為在網路城邦中每天(24小時)就有超過4000篇文章發表,如果不用聳動的議題或符合潮流的語言就不可能受到大眾的眼光,這也是為什麼西行者久久沒有經營網路城邦的原因之一。而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中華民國的人民已經對國家及政府寒心到了極點,而寒心極致的結果就是冷漠以對。而執政者卻很容易誤解這個信號,以為是老百姓已經全盤接受國家及政府的政策。 正好 西行者到現在才恍然大悟,原來從小所接受的傳統中國文化思想教育,及在威權時代所奠定的人格基礎:國家民族至上,守法守分擁護領袖,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成功不必在我,所有成就完全屬於國家及政府。竟是阻礙自由民主的最大絆腳石。 我們這一代人的冷漠到底是政府教育的結果還是如金恩博士所說的『令人震驚的沉默』,西行者實在無法分辨,但是即使分辨出來又能如何? 這幾天的聯合報又接一連串地報導了中華民國-這個沒有公平公義的無能政府的齟齬事: l 警大副教授:檢警太冷血小民冤難申諷刺!葉毓蘭家人無辜涉案「我該辭委員」沒同理心!檢警辦案只為交差「跟人民距離太遠」 那麼,我們的司法及執法人員都在做些什麼呢? 中華民國真的是像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所述的:『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及第7條所述的:『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西行者實在充滿懷疑,難道我們的司法及執法人員擴張了中華民國憲法第80條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的意思,從中華民國獨立了?難道在台灣這塊中華民國的土地上除了台、澎、金、馬之外還有一個地區叫『司法院』,而這個『司法院特區』擁有中華民國的法律豁免權? 也非常湊巧的在 其實,對於執政、司法及執法人員,難道在他們就職的誓詞中不是都有要恪遵憲法的誓言? 如果,我們的司法及執法人員從來沒有如憲法第2條所述的:『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進而把中華民國人民當主人,那麼,我為什麼要守法? 也無怪乎許多青年才俊、企業菁英、影藝大亨要辦綠卡,到美加生產。就連通緝犯都要逃亡到美加、大陸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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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