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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2 17:49:37瀏覽2498|回應0|推薦2 | ||
新北市新店區園上園、玉上園全攻略-06.04.-園頂CD棟緊貼園上園B棟建造,寶路建設是想創造3輸?-企業經營心態.1 更正:前幾篇的文章中一直說「寶路國際」,後來發現有些錯誤,應該是「寶路建設」,而寶路建設因為「湯泉社區」一炮而紅,因此寶路建設的建案一律使用「湯泉團隊」及「湯泉國際」來助陣而,特此更正。 以下所引用的報導是影響西行者決定完整引用媒體新聞內容的關鍵因素,因為好友小萱(朋友的脫線訂購屋-園上園中的主角)就曾經告訴西行者說他住的社區也遭遇到類似的情形(敘述於本文所引述的媒體新聞之後),因此才決定完整引述媒體新聞內容。 相較於前文【新北市新店區園上園、玉上園全攻略-06.01.-園頂CD棟緊貼園上園B棟建造,寶路建設是想創造3輸?(2014/09/18 21:11)】,
西行者從小萱提供的「園上園101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資料」之「第二屆(100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第二案所看到的情形大約是:園上園購買戶在交屋時建商寶路建設向每一購買戶預收6個月的管理費,辦理交屋之後建商就以該筆預收款支付各項管理費用,等正式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後,建商並未把預收款移交給管理委員會,後來透過新北市議員金中玉及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官員介入協調歸還398萬元,由第一屆管理委員會提議,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鼓掌通過納入管理基金。
101會議資料-P09 101會議資料-P10 當然,100年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鼓掌通過並非區分所有權人全數同意,因此在102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就有住戶在臨時動議中提出異議,不過主委裁示:『該筆費用於上屆(100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決議:經出席住戶一致鼓掌通過「建商退回之預收管理費金額(398萬餘元)全數納入社區管理基金。」管委會已於100年1月19日存入台新銀行定存帳戶。』另外,也有住戶認為管委會不能把管理基金無限上綱,必須設定相關限制及過當調整管理費費率,主席裁示併案討論,經過表決處理通過管理基金以貳仟萬元為上限,屆時授權管理委員會研議調整管理費費率。 102年區權會議紀錄14頁 102年區權會議紀錄15頁 西行者比較好奇的是100年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是否達到法定人數?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2/3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3/4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3/4以上之同意行之。』及第32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致決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未達前條定額者,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3人並1/5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1/5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前項決議之會議紀錄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各區分所有權人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書面反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第一項會議主席應於會議決議成立後十日內以書面送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至於公寓大廈應設置的公共基金來源,依照
以上內容僅依據園上園101/102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摘記,由於小萱並非委員,未直接參與委員會及協調會,所以無法了解實際會議過程及內容,因此把相關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附在文內,至於要如何解讀,請讀者自行斟酌。 對於西行者的文字,歡迎讀者閱讀、批評、指教及引用,今年西行者已經64歲,戴老花眼鏡撰寫文章確實十分吃力(龜頸症候群-電腦化加老花眼鏡,中年白領的悲慘世界- 西行者部落格 ...),因此會看情況決定要不要回答問題,但是希望是有正式身份及有意義的問題,對於打槍式的回應、任意的漫罵,就沒有回答的必要,所以已經限制非會員的回應及留言。 西行者相關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園上園、玉上園全攻略-06.01.-園頂CD棟緊貼園上園B棟建造,寶路建設是想創造3輸?(2014/09/18 21:11) 新北市新店區園上園、玉上園全攻略-06.02.-園頂CD棟緊貼園上園B棟建造,寶路建設是想創造3輸?(2014/09/20 23:47) 新北市新店區園上園、玉上園全攻略-06.03.-園頂CD棟緊貼園上園B棟建造,寶路建設是想創造3輸?(2014/09/27 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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