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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 行政院真的有規定可以匯入私人帳戶
2006/11/30 01:50:42瀏覽861|回應0|推薦1
題外話: IC 詢問。

僅供參考。與中文化主題無關,你可以完全跳過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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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說 :
真的有行政院規定說可以匯入私人帳戶嗎?

KA  說:
審核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編定《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以及法規〈國庫集中支付作業要點〉。十四、各機關編製前點付款憑單,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庫款領取方式以存入受款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為原則。但有特殊原因者,得依其他方式領取。

IC 說 :
所以馬英九根本不需要證明是否真的花完或是捐出去也沒關係?

KA 說 :
如果以主計的觀點:是的。

IC 說 :
那馬英九應該知道,為何要自承沒花完?

KA 說 :
我怎麼曉得。不講這句話,什麼事都沒有。

IC 說 :
那國務費和特別費不一樣嗎? 名嘴都講的一樣似的

KA 說 :
當然不一樣。亂扯。叫他們來當主計,唸一堆該死的法條再說。萬智偉也當主計,你可以問他。

IC 說 :
國務費的科目是不是特別費?

KA 說 :
當然不是。即使他是總統,也不能曲解預算書意義。預算書立法院通過之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公務員都很清楚,要不然怎麼叫法定預算?

IC 說 :
政論節目都亂亂講

KA  說:

陳水扁亂扯,所以其他人就跟著亂講了。問題蓋章的是不是主計?預算科目的解釋,是誰來解釋?是誰要負這個審核法律責任?叫那些政論節目來當主計,每天蓋章,貼一堆單據,負這些責任好啦。

他們一定會跟烏龜一樣,這個也不敢蓋,那個也不敢蓋。他們如果每天真的要蓋章,每個章都要負法律責任,就不敢不唸書,不敢亂扯了。

IC 說 : 哈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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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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