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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休妻、孟子離婚了嗎?駁斥余培林、李毓善、林正杰、黃越綏
2011/08/04 22:02:33瀏覽3355|回應0|推薦0

黃越綏女士出馬競選總統,真正是青盲毋驚鎗。」想起13年前,我曾寫過文章修理她及一干人該文投稿「國文天地可能是行文詞彙火氣太大,冒犯了幾位大學教授刊物執事不便讓它刊出。不過,我還是另尋管道發佈。今天我再問:我立論錯了嗎?願儒學先進指正。    

   孔孟休妻平議              台南一中   張力中  老師 

壹、前言: 

    87年台灣地區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北市南區有某姓聞人參與席次的角逐,由於他多次婚姻的紀錄頗受爭議,為謀求婦女同胞的諒解,以利爭取選票,某陣營竟放言孔子孟子皆曾休妻出婦。其矯稱:聖賢既然也都有離婚的前科,則大家又何苦苛求凡人皆須鴛鴦偕老。當時,學界多認為其說河漢無稽,笑而不駁。 

    不過,近來復有某姓女權份子四處演講,仍借同樣說辭來批評輕忽家庭,視婚姻為無物。沒想到浸染日久,居然假以亂真,非而成是。日前,便有學子曲執異端叩問於吾,且直陳「孔子休妻」事,彼之兄姊亦早聞教於台北某大學《禮記》課中。該生並尖銳地問道:假設孔子孟子果真休妻毀家,則其有何資格談論人倫綱常? 

    事件如此發展,令人詫異,但也可見上庠荒忽,而民間僭辱斯文之勢萌動漸成。面對乾坤倒轉,聖哲見誣,身為儒學後輩,豈能緘默?於是,個人遂敢賈勇為文撥亂,至盼詞出而世人耳目清,重還二聖如日月之大德。

貳、孔子休妻之問辨:

  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則安能,為也妻者,是為也母;不為也妻者,是不為也母。」故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禮記‧檀弓上》

    孔子休妻之說,前人皆根據上述《禮記‧檀弓上》所載,就子思門人所問「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發揮。以為本條之「先君子」係指子思之父孔鯉。而「出母」,(遭父親休棄)離婚的母親;則指孔鯉之母,亦即孔子夫人。甚至,再援引《禮記‧檀弓上》它條所言:「伯魚(孔鯉之字)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謂其已甚。」坐實孔子確有出妻的行為。更不堪者,尚有妄人推論孔子三出其妻。 

    其實,前人的指控與真相不符。若查考孔穎達的《禮記正義》,可知其於子思門人所問「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句,明釋當中之「先君子」為孔子。按孔穎達是孔子第32代孫,血脈相承,不至於誤判先世行事。照孔穎達之疏推斷,則篇章中之「出母」應為孔子大母氏。換言之,此乃孔子之父叔梁紇休離其元配氏,並非孔子絕義於其夫人(幵官氏之女)。 

    究竟叔梁紇何以棄婚氏?其原委乃是氏生九女,無子。《孟子‧離婁上》曾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且依古禮,有所謂「七出」之例,婦人如犯不孝、無子、淫、妒、惡疾、多言、竊盜,丈夫便得予遣出。因此,叔梁紇以無子嗣之故,休氏,另娶氏,而生孔子孔子為父後之子。 

    而後,叔梁紇過逝,氏又卒。依禮,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然而,聖人以義處禮,仍為出母氏服期。此事進退之理,江永融通甘紱《四書類典賦》之言,闡明氏只因無子而出,悽慘可憫;如今,父既不在,孔子便從其隆而為之服。倘若氏是因其他理由被休,則孔子當日必定從其污,不為之服孝。此即子思檀弓上所謂的無所失道。 

    至於,以「伯魚(孔鯉之字)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謂其已甚」為據,責備孔子出妻,則是不知禮法而錯怪聖人。喪制規定:「母死,父在,為母期。過期則當除服。」因此,伯魚喪母,期而猶哭,忘卻其父孔子仍然健在,實屬不合禮數。而孔子出言抑止伯魚過分悲傷,乃理所當然。若以之詬衊孔子休妻,則徒然暴露詈者之淺陋而已! 

    若說孔子三出其妻,更是顛倒曲直,輕薄莫大焉。謠言之生,方都秦孔門出妻辨說:「檀弓曰,子上之母死而不喪;又曰,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又曰,子思之母死於。後世不察而深信之,遂以為孔氏三出其妻。」由上述交代,顯見孔子三出之說,乃是錯植而不實。設想至聖要真有三出之事,則其必有妻妾三人以上,然除伯魚之母外,經傳不見孔子另有其他夫人之記載,故孔子理當無旁室,無三出之行,亦無休妻之狀。

參、孟子休妻之說證:

  孟子妻獨居,踞,孟子入戶視之。白其母曰:「婦無禮,請去之。」母曰:「何也?」曰:「踞。」曰:「何知之?」孟子曰:「我親見之。」母曰:「乃汝無禮也,非婦無禮。不云乎:『將入門,問孰存;將上堂,聲必揚;將入戶,視必下。』不掩人不備也。今汝往燕私之處,入戶不有聲,令人踞而視之,是汝無禮也,非婦無禮也。」於是孟子自責,不敢出婦。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

    孟子休妻之說,除上引《韓詩外傳》文詞外,另見劉向所校之《列女傳》,唯二書於「孟子休妻」之事,所敘字句多有雷同,茲不再引。而前人非議孟子休妻,即是根據《韓詩外傳》中,孟子「婦無禮,請去之」之言。以為:去者,出也。因而判斷孟子有休妻出婦之病。 

    孟子休妻之說,非常可疑。因為之際,除了《韓詩外傳》與《列女傳》外,儒家經典和史籍都未提及該事。《韓詩外傳》究竟可否相信?審思下列兩點理由,實在不敢令人太過樂觀。 

    其一,《漢書‧藝文志》說:「興,魯申公為《詩》訓故,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為之傳,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由上引字句,班固已經明白表示《韓詩外傳》作者韓嬰撰述該書時,文辭多涉附會,遠離實情。 

    其二,崔述在《讀風偶識》裡評論:「(齊詩魯詩)其說本於師傳者為多。其(漢)後,經學益重,諸家林立,務期相勝,傳其學者亦不能無傅會以逢時者。然大要為近古。韓詩後起,已非之比。毛詩之顯又在其後。書出既晚,則師弟子私相授受,雖多增其舊說,傅以己意,世亦無從辨之。況人,人,亦不能逮間聞見之真也。」崔述舉出時空阻隔的論據,質疑《韓詩外傳》的真偽,其詰問較諸班固,更是合理而有力。 

    至於《列女傳》,自從長孫無忌編纂《隋書‧經籍志》,誤稱該書乃劉向所撰後,後世也多以訛傳訛。其實,若根據《初學記》廿五及《太平御覽》七百一,二者都引劉向《別錄》云:「臣向與黃門侍郎所校《列女傳》。」可知劉向僅是校正《列女傳》,而書之作者姓名不傳。既不知作者為誰?則其中內容是否全盤可採,最好應該持保留的態度。 

    況且《四庫提要》於《列女傳》說:「其書屢經傳寫,至代已非復古本。」而蘇頌王回又有加以編刪的舉措。到底《列女傳》中,所謂「孟子休妻」的章節是原本既有,抑或傳抄盜入?已經無法加以驗證。基於避免唐突亞聖之失,對於「孟子休妻」之說,多聞闕疑當是比較明智的作法。 

    若版本辨偽的對錯姑且不說,單就內文而言,《韓詩外傳》裡也已清楚標示:「孟子自責,不敢出婦。」此語更是明明白白指出孟子沒有休妻。縱或孟子先前有一念之失,最終,他也已經從善歸正,不失聖人面貌。

肆、結論:

    孔子作《易傳》,於家人卦曰:「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其傳授之《中庸》,亦言:「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孟子則說:「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的確,夫婦成婚乃是合兩姓之好,以繼百世之祀。雖然文章談及夫婦大義者不多,不過,夫婦乃是五達道之一,人倫要項,聖人又豈敢賤視,忍言分飛,離棄髮妻。 

    其實,誤解聖人行跡,自古便有。或是源於思慮未週,道聽途說,如司馬遷叔梁紇野合氏、孔子不知父墓、殯母於五父之衢。或是肇因信道不篤,放誕口筆,以求標新立異,如叔孫武叔臧倉之毀二聖。無論其本意為何,終究是訕損聖賢,不足為法。惟願休妻之說,經本文析正之後,智者不傳不語,詖辭就此消弭,後世不再受惑。#

按一:姓聞人即前立委林正杰先生,姓女權份子即黃越綏女士。

按二:台北師大余培林教授(專攻道家之學)、輔仁大學李毓善教授皆主張孔子有休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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