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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00:37:05瀏覽6929|回應0|推薦1 | |
漢字的引申義 台南一中 張力中 老師 撰 字詞不可能只有本義,若從本義推演而出,便會形成引申義。所以,引申義必和本義有或多或少的關係。說的明白一點,也就是本義近,引申義遠;本義小,引申義大;本義精,引申義粗;本義具體,引申義籠統;本義產生時間早,引申義產生時間晚。例如,「月」字,本義是「月亮」,先民根據月亮圓缺的周期運行現象,將朔(農曆每月初一)至晦(農曆每月的末一日),稱為一月;因此,「月」字經由引申,就產生了表示時間的意義。又如「尨(ㄆㄤˊ)」字,本義是「犬之多毛者」,也就是「多毛狗」的意思;而狗毛一多,體積就大,因此,「尨」字又可解作「大」,「大」是「尨」字的引申義。綜合而論,引申義確實是造成一詞多義的重要原因。 引申義與本義的關係,可粗分為兩類:離本義近,叫作直接引申;離本義較遠,叫作間接引申。直接引申是指從本義直接衍生出來的意義,例如:「首」字的本義是「頭」,《詩經˙邶風˙靜女》說:「愛而不見,搔首踟躕」,就是使用這種涵義。而「首(頭)」是傳達意志來引領手腳的重要器官,由此,它便引申出「首領」的意義;由於首領必定不會落後,再間接引申出「首先」等意義。又,「引」字的本義是「開弓」,〈盡心篇下〉說:「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君子引而不發,躍如也。」孟子所講的「引」字,正是使用本義。「開弓」也就是拉弓,是把箭放在弓弦上,彷彿由弦帶領著箭,將弓拉開;由此,「引」字便引申出「引導」的意義;甚至,再間接引申出「吸引」等意義。 由直接引申再引申,就是間接引申。在多數情況下,本義和引申義不是直接關係,而是間接關係。例如:「止」字,本義是「腳趾」(《說文解字》曰:「止:下基也。 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力中按,查考甲骨文,可知許慎訓字誤),由此,引申出「停止(停下腳步)」的意義;由停止,再引申出「居止(居住)」之義(《詩經˙商頌˙玄鳥》:「邦畿千里,惟民所止」)。又如「朝」字,本義是「早晨」(《說文解字》曰:「朝,旦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而君臣相會於早晨,因此,「朝」字引申出「朝見」的意義;由朝見,再引申為朝見之所的「朝廷」;由朝廷,再引申出「朝代」之義。 其實,字義引申是客觀事物不斷發展,人類思維日益發達的反映。從本義到引申義的發展規律,字義所指涉的事物是由具體而抽象,由個別而一般。例如:「易」字的本義是「蜥蜴」,許慎《說文解字》:「易,蜥蜴。」蜥蜴會隨著環境而變換膚色,所以,「易」引申為「變易」﹔這是由具體而抽象。而「美」字的本義是「甘美之味」,許慎《說文解字》:「美,甘也。」後來,「美」由「美味」引申到所有「美好的事物」,這是由個別而一般。另外,「裡」字的本義是「衣服的內裡」,《詩經˙邶風˙綠衣》說:「綠兮衣兮,綠衣黃裡」,便是個例證;後來,「裡」引申為泛指事物的內部。「裡」字字義的引申轉變,就是兼具了從具體到抽象,由個別而一般。 在考察字詞的本義與引申義的關係時,也需要注意語音、字形的變化。不然,會忘記了本義與引申義之間的關係,誤將一字當作是兩個不同的字詞。舉例說:朝見的「朝」和朝夕的「朝」,前者讀(ㄔㄠˊ),後者讀(ㄓㄠ),但是,它們並非兩個不同的字;根本上,前者是從後者引申出來的。這是語音變化的例子。 字形的變化則有兩種情況。一是代表本義的字形變了,一是引申義的字形變了。前者之例,如:《詩經˙曹風˙候人》:「彼候人兮,何戈與祋。」「何」字的本義是「擔負」,後來,「何」假借為疑問代詞,於是,另用「荷」字來替代,「何」字因而釋出了「擔負」的本義。在今天,「何」字幾乎已脫離了本義。後者之例,如:「解ㄐ一ㄝˇ」字的本義是「解剖」,《莊子˙養生主》中「庖丁為 對字義的理解,想要深入,而且能夠以簡馭繁,有條不紊,那就必須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而如果能掌握住字詞的本義和引申義間的關聯,一定可以事半功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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