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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 「 避 諱 」
2010/06/13 19:17:43瀏覽2014|回應0|推薦2

                台南一中 張力中老師

避諱在我國古籍上可分為三類,分別是敬諱、憎諱、忌諱

壹、敬諱:

「敬諱」:出於敬重而不敢直呼尊長名字。例如:

一、秦始皇姓嬴名政,為避名諱,故謂正月為端月。始皇之父,秦莊襄王之名曰子楚,秦人諱言楚,謂楚為荊。按:《呂氏春秋因初》:「周昭王親 將征荊。」高誘注:「荊,楚也。秦莊襄王諱楚,避之曰荊。」《史記秦楚之際月表》之「端月」注,司馬貞索引曰:「秦諱正,謂之端。」

二、《論語公冶長》:「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前儒將第二個「丘」字之音,讀作「某」,乃是不敢直呼至聖先師名諱。按:《至正直記》:「子孫讀經史,凡云孔丘者,則讀作某。」而雍正三年,清廷且令天下「丘」姓易字為「邱」。

三、《漢書•藝文志》:「孫卿子三十三篇。名況,趙人。」顏師古注:「本曰荀卿,避宣帝(劉詢)諱,故曰孫。」顯然,《荀子》一書作者是荀況,而非孫卿。

四、漢武帝姓劉名徹,為避名諱,史記、漢書俱稱「蒯徹」為「蒯通」。

伍、西晉因避晉文帝司馬昭諱,改昭陵郡為邵陵(今湖南省邵陽市)。改稱漢代的王昭君為君或明妃。所以,宋代王安石寫的明妃曲,實際上是昭君曲

六、魏徵諫太宗十思疏一文,中有句曰:「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該語之「人」字,本當寫作「民」;為避諱唐太宗李世民之名諱,故而改之。

七、柳宗元所撰之段太尉逸事狀,其文中有「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句。「人」字本當寫作「民」,為避唐太宗之諱,改之;而「理」本當寫作「治」,為避唐高宗李治名諱,也一併改字。此外,柳宗元捕蛇者說中句子「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中的「人風」實際上是指「民風」,同出一理。

八、因為父親名「晉肅」,音近進士,代詩人李賀必須避諱不得參加進士考試,致使終身不得志。導致韓愈激於公憤,作〈諱辯〉曰:「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

 

貳、憎諱:

「憎諱」:出於厭惡、憎恨心理而不願以其名或姓稱物。例如,

一、《二十二史劄記》:「王莽以單于囊之牙斯不順,故名匈奴單于為降奴單于。…隋楊元感反,伏誅,隋煬帝改其姓為梟氏。…契丹首領李盡忠及孫萬榮反,武則天遣兵討伐,改李盡忠為李盡滅,孫萬榮為孫萬斬。突厥默啜入寇,武后改其名曰斬啜。骨咄祿入寇,武后亦改其名為不卒祿。」

二、唐肅宗憎恨安祿山,諱言「安」字,見「安」字則改易之。按:《郡縣名》:「至德元年,改安化郡為順化。」又,《舊唐書肅宗紀》:「至德二載十一月云:『公省門帶「安」字者改之』。」

三、沈德符《野獲編》:「南宋渡後,人主書金字俱作今,蓋與完顏世仇,不欲稱其國號也。」

四、清儒錢林《文獻徵存錄》:「理鬯和,字寒石,西華人,本姓李,恥其姓與李自成同,曰:『吾今姓理矣。』」

五、《天啟實錄》所收袁崇煥奏摺,其文稱「努爾哈赤」(清太祖)為「奴兒哈赤」。

六、楊英《從征實錄》於永曆十五年四月初一日條下曰:「赤崁城(※崁為嵌之誤書)夷長貓難實叮發砲擊我營盤。」貓難實叮係當日普羅民遮城(※今台南市赤嵌樓)荷蘭守將Valentyn貓難實叮之譯名甚為不雅,為憎諱之筆;如前述例五

七、明進士黃道周抗清入獄,二臣洪承疇前往探監黃氏撰聯云:「史筆流芳,雖未成名終可法;洪恩浩蕩,不能報國反成仇。」此嵌名聯恥呼叛臣之名,以洪成仇稱之

八、《清史稿世宗本紀》:「四年正月丁酉,宣詔罪狀皇九弟胤。戊戌,集廷臣宣詔罪狀皇八弟胤,拘禁宗人府,敕令易名名曰阿其那。五月乙巳,改胤名為塞思黑。」:按:滿州話,「阿其那」語意為「狗」,「塞思黑」則為「豬」。

 

參、忌諱:

「忌諱」:出於迷信、畏忌心理,諱言凶惡不吉的字眼或音節。例如:

一、《元典章》:「稱賀表章,元禁字樣太繁,今擬除全用御名廟諱不考外,顯然凶惡字樣,理宜迴避。」據上述條陳可知,元代奏章須避免凶惡字眼。

二、《明開創歷記》:「明太祖生性多疑,每慮人侮己。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作賀表,其詞有云:『光天之下』;又云:『天生聖人,為世作則。』上覽之大怒曰:『腐儒敢如此侮我耶!光者,僧也;以我從釋也。光則摩髪之謂也,則字聲近賊字。』…罪生不敬,命收斬之。」

三、明人陸容《寂園雜記》中說:「舟行諱住、諱翻,吳中以為筷,幡布為抹布;諱離散,以梨為圓果,傘為豎笠。」

四、人忌言死,《戰國策趙策觸龍說趙太后》:「一旦山陵崩,長君何以自托於趙?」所謂「山陵崩」者,諱言趙太后死亡之詞。高誘對此注曰:「崩喻死也。」

五、為討口彩,《廣州市志》記載:「粵人呼豬舌為豬利,以舌音近蝕;又稱曆書為通勝,乾杯為飲勝。」按:「四」音近「死」,故今茶樓飯館店東見顧客四人登門,則言「三加一」位,此亦口討吉利避兇之詞。

六、台灣民俗中,送禮最忌餽贈梨、傘鞋、草蓆、鐘、、巾帕諸《瑞芳鎮志》:「不可送鐘,因與『送終』同音,不吉利。」又說:以巾、扇、刀剪贈人,有斷根、分散、一刀兩斷之意,會與被贈者永別,乃是民間禁忌。其實,代表「分離」、意謂「分散」、意謂「遠別」、草蓆意謂「裹屍」,也非吉祥討喜之禮。

七、台灣空軍禁忌,官兵不食用「醉雞」,因為「醉雞」諧音「墜機」;飛行前禁止拍照,返航後才能留影,以免變成拍「遺照」。

 

  避諱之法,大體有改字空字缺筆改讀四種

1.改字:

  (1)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遂書榜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按:今傳諺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即源於此。

  (2)李時珍《本草綱目》廿七卷:「薯蕷因唐代宗名豫,避諱改為薯藥,又因宋英宗諱曙,改為山藥。」

2.空字:

  (1)屈萬里、昌彼得合著之《圖書版本學要略》卷三:「宋版書避諱甚謹,…如遇當時在位或已遜位天子之名,亦有缺空其字,而於空處著述曰:『今上御名』或『太上御名』等字樣者。」

  (2)《宋史•地理志》:「大觀四年,以瑕丘縣為瑕縣,龔丘縣為龔縣。」(此避聖人諱)

  (3)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諱,「觀世音」被稱為「觀音」,。

3.缺筆:

  (1)清代避聖祖康熙名諱玄燁,「玄」字寫成「元」,或缺末筆而作「玄」(※缺末筆)。

 (2)趙匡胤之始祖名玄朗,宋初避其諱。《舊唐書•忠義傳》之「成三郎」者,「郎」係「朗」缺筆之誤。

  (3)《新唐書•姚班傳》,姚班之「班」誤,當作「珽」(※「班」係「珽」缺末筆之誤)。趙匡胤之曾祖名「珽」,宋初避其諱,缺末筆(,後亦訛為「班」。

4.改讀:

  (1)《至正直記》:「丘字,聖人諱也,子孫讀經史,凡云孔『丘』者,則讀作『某』。」

  (2)《紅樓夢》第二回:「(賈)雨村拍手笑道:『是極!我這女學生名叫黛玉。他讀書,凡「敏」字,他皆念作「密」字,寫字遇作「敏」字,亦減一二筆。』」按:黛玉之母名喚賈敏。

 

  避諱之事,學問甚大。以上僅探討其大概狀況,若想要知道箇中詳情,可查閱陳垣《史諱舉例》、周廣業《經史避名彙考》二書。而近來大陸對我國古籍中避諱的研究,更有極大的成就,佼佼者如王彥坤授《歷史避諱字彙典》,其功力頗令人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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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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