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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不該因失眠主訴而給付安眠藥的費用
2011/03/08 14:51:32瀏覽854|回應0|推薦1
2011-03-04 中國時報 的新聞:社會傳真機-藥多吃不完 失眠女賣FM2,報導 廿八歲江姓女子因憂鬱症失眠,長期向各大醫院看診,大量拿取安眠藥「斯帝諾斯」及FM2等管制藥品,後在網路上,各以每顆60、180元價格販售,遭警約出逮捕。江女供稱「因為藥很多吃不完,怕浪費才拿出來變賣。」


這當然是遁詞,藥太多就不該繼續去醫院拿藥。她失眠的原因,恐怕是販售這些藥物的暴利讓她高興地睡不著吧!



多年臨床經驗,讓我有個結論,只有讓健保不再因失眠而給付安眠藥的費用,並嚴格控管這類藥物的流向,才能扼阻這種亂象。



「失眠症」確實屬於精神科的診斷,目前健保也承認其為一種疾病,而全額給付安眠藥的費用,但這作法並不合理,流弊很大。



睡眠是正常生理現象,睡不好很常見,安眠藥能協助入睡,但也有副作用。失眠其實只是短暫的生理失調現象,不會造成永久傷害。失眠是否一定要吃安眠藥,其實見仁見智;但若每天吃安眠藥,幾乎可確定很不合適。可是目前在台灣,因短期失眠即求醫取安眠藥者甚眾,之後因為安眠藥的耐受性與戒斷現象,造成其中一部分人長期使用安眠藥,甚至形成依賴;這在臨床很常見。



男性性功能障礙(俗稱陽痿)也是泌尿科疾病之一,可以用威爾剛等類藥物治療;可是健保將陽痿視為不影響健康的生理現象,使用威爾剛是自我選擇調整生理功能,所以不給付,要用就自費。失眠與安眠藥的關係,完全類比於陽痿與威爾剛,為促眠而使用安眠藥,也應比照自費。



安眠藥更多了一個嚴重副作用,它會造成身體及心理依賴,也是很多藥物濫用者的濫用對象。從以前的紅中、白板,以至於現在的FM-2、小白板、斯蒂諾斯,都因其中樞神經抑制作用,而被 許多癮 君子濫用。於是它們一方面是治療失眠的醫療用藥,一方面又是藥癮者的抵癮物;以前者身分出現,則健保給付,只要付幾百元自付額就能拿好幾十顆回來。換個診所換個醫院,用同樣的失眠主訴,又能拿幾十顆。只要找到管道,銷到藥癮巿場去,就是暴利;現行制度如此,叫這漏洞如何補得起來?



失眠的真正有效治療,是生活方式調整,安眠藥只有短期使用的必要,縱使改成自費,也沒多少錢,更可以增強失眠者以非藥物方式處理失眠的意願。當然,需嚴格查核這些藥物的使用流向,防止流入藥物濫用巿場。



許多其他身體與精神疾病也會出現失眠為其合併症狀,此時安眠藥有助於紓解此症狀,健保不予給付似不合理;但同樣的,許多胃藥現在健保不給付,而腸胃不適在許多醫療狀況都會出現,目前併用胃藥時常要患者自費(當然費用並不太高,因而反彈不大)。若病歷記述清楚安眠藥是配合治療另一主要疾病所必需,此時要求健保給付才有其合理性。



總之,在此要強調:以安眠藥治療失眠屬於治標,現在已被不當使用,其好處已超過其弊害。改為自費,並加強流向管理,才是正確作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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