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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3 10:37:09瀏覽1033|回應1|推薦15 | |
新年快樂,JC鮮師向大家拜年 開始進入本文 資料來源:扯 680份保單掉滿街 新北巿一名男子前晚帶著家人在三重街頭散步時,發現數百張紙片沿街飄散,拾起一看竟是台灣產物保險公司的客戶個資,上頭不但清楚列出客戶年籍通訊資料,還有重要證件影本,熱心的他怕資料遭盜用,全家動員拾撿,將680多份資料送交警局,當警方通知保險公司領回資料,保險公司還不情願地說:「可不可以過完年再領?」令警民大呼離譜。 台灣產險呂姓主任昨得知個資遺失並未道歉,僅強調該批資料是請員工載去回收廠銷毀,可能是運送過程中掉出來,並非故意外洩。 從這起事件來看,企業還沒有做好「個人資料保護法」通過的因應之道(預計今年五、六月) 筆者猜測,若以每份資料5,000到1萬元計算(個資法有提供參考的計算標準,500-20,000元),這次外洩的680多份資料,大約就要賠償350-700萬的金額(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 很高的金額吧! 所以筆者也很納悶,這家公司怎麼這麼不在意呢?怎麼不先裁碎之後再進行處理,未才碎就交由第三人處理,風險可是非常高啊! 從歷史新聞的紀錄上來觀察,.2011/12/21:新竹國泰醫院將少用的病歷,成箱堆疊在地下停車場 .2011/12/13:榮總屏東分院未銷毀病歷,隨意棄置在垃圾場 .2011/09/15:亞太電信加盟服務中心將使用過的客戶紙本合約當回收紙來用 .2010/08/12:第一郵控公司將銀行寄發給客戶的郵件,直接運到回收廠販賣。(取材自蘋果日報) 其次,委託他人銷毀,受託人的疏忽,在個資法的角度來看,也就是委託人的責任。(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條)而且老闆也要負擔相同的罰鍰喔!(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0條) 個人資料保護法正式施行後,相關的處罰非常重,請業者應該要謹慎為之。 【國文─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 【圖解法學緒論】,不但適合國家考試的考生,也適合高中考大學之指考出題委員、高中生參考之用!目前11/2博客來法律排行榜第三名。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圖解刑法(第二版新上市)、圖解刑事訴訟法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刑事訴訟(第二版)、民事訴訟、車禍資訊站(第二版) 其他書系:捍衛權利大作戰、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法律人的第一本書(第四版)、圖解數位證據、圖解不動產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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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