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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3/21 03:58:56瀏覽1560|回應9|推薦25 | |
(先強調本文純屬隨便亂打屁,半夜頭昏眼花之作,笑笑就好) 又有關中大人掌著改革大旗,要來改革了 改革,沒人會反對 以筆者的工作態度,也當然不怕改革,更應該說歡迎改革。 據媒體報導,關中表示,
這些論點筆者拍手完全支持 媒體接著報導,關中又無奈地說:外界若未認真看過考績法修正草案的版本,隨意批評,就會缺乏理性討論空間 筆者聽了一驚,趕緊去找了一下這個草案,翻了立法院網站,又到了考試院網站,以為這麼重要的法案都會放在首頁明顯處,但找了半天,才終於在考試院網站中,「考銓法規草案」裡的「銓敘法規草案」找到 後來發現自己很笨,Google搜尋一下就找到了,靠考試院還不如靠Google 看了一下整個總說明,也許是筆者很笨,依照個人的理解 這種明顯智障的改革制度,實在是難以接受 更無法想像掌著改革大旗的智障改革制度,對於公務員的士氣將是多大的傷害 基本上,修法的主軸就是加個優等,然後讓以後丙等比例增加,再加個團體績效評比制度的改革大菜,沒什麼新意 如第九條之一說明中,對於丙等固定比例制,九十二年就有提出類似的改革制度,說明中還強調當時立法院似乎沒有什麼反對,但為什麼採取固定比例制,在說明中卻沒有提出個讓人信服的依據或理論 以下就讓筆者閒扯蛋,談談個人對於這次改革的淺見: ●丙等不是3%,經過團體績效評比,最高可以到6% 也就是爛單位一百個人,可以打六個人丙等,終於可以有機會剷除丙等的不良公務員(不是一次丙等就可以剷除) 剛好和一位台鐵的朋友聊天,筆者戲稱你死定了,交通部底下單位互相評比,台鐵怎麼比得過郵局,怎麼比得過飛航單位 除非那一年度有空難,除非又來個金融海嘯,否則年年嚴重虧損的台鐵,從盈收的結果來看,台鐵慘了,來個接近千人的丙等震撼教育,下一個年度的台鐵必定煥然一新啊! 可是要打誰丙,難道打長官嗎?過去丙等就很少聽說過有長官打乙(純聽說),這位朋友算新進員工,我看機率頗高啊!‧‧‧ ●不同屬性的單位如何績效評比? 例如內政佈的戶政司和警政署,怎麼評比? 警政署應該適用破案率來看主要的績效吧!? 戶政司呢?看未來的生育率嗎?還是看現在廣受好評的服務態度 這個可傷腦筋了, 考績法對此有規定嗎? 找了一下,沒有,只有在第九條之三,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制定辦法‧‧‧ 哇ㄌㄟ,辦法還沒出來喔! 行政院是主要公務員的大本營,吳敦義院長這下毛要燒了,我想以後您可要傷腦筋來制定這個辦法了 不知道內部有沒有擬定出上開辦法的草案,大家先來參考看看,關中大人不知道您是否已有一些腹案,否則怎麼做出關中大人要求的理性評論‧‧‧ 既然看起來疑似沒有"辦法",小弟我就繼續亂哈啦了‧‧‧ 回頭看看這個交通部底下的公路總局跟民航局, 該如何來個團體績效評比,失事率嗎?還是各自有各自的量尺 一切數字化的結果,或許公平,但是到頭來恐怕也是一蹋糊塗的制度,說不定連根基工作都不見了,一切以數字為導向 筆者的朋友也提出說,可能會用特定政策的執行率? 例如交通部的觀光局就以觀光倍增計畫的執行成果來做主要的績效評斷(佔70%) 而民航局就以兩岸直航成效來做主要的績效評斷(佔70%) 可是這種績效評比的方式也會走偏 所有的員工都以這類型的工作為主,其他工作多少都會造成荒廢的結果 因為只要爭取到這個工作的公務員,又能夠做好,績效當然就好,也就不會考丙 其他沒爭取到者,就自求多福了,因為怎麼計算,怎麼對民眾服務好,也爭取不到好的考績 再奸詐一點盤算,如果某單位精算結果,今年的績效表現,已經贏過其他同等評比的單位 那就不要多做,留些績效到明年,每年強別人一些就好,讓丙等的比例降低,甚至於可以降到0% 以避免今年超強,明年脆弱的高度落差結果 這些盤算,未必會對公務機關的改革有正面的影響 不知道這些考試院的大官們有沒有想過 ●假設通過此法案,公務員該如何面對? 記得每天下班前,花十分鐘,將自己一天的工作詳實記錄下來 例如櫃檯服務的戶政人員,每天辛苦地笑容可掬幫民眾服務 這些笑容的過程最好要不間斷錄影下來, 民眾表達感謝之意時,還記得搞些制式範本,請民眾簽署感謝函 為什麼要這樣子呢? 因為假設很不幸地你是那種沒辦法降到丙等0%的差強人意機關 而且更不幸地你是那個跟別人差0.01分,老闆只好跟你說抱歉今年考丙就是你時 依照考績法修正草案第15條,你還有機會在考績委員會中進行申訴與說明 這些考績委員看到你洋洋灑灑的工作紀錄 感激涕零之際,說不定會讓丙等的機會轉手讓給其他人 自認為工作努力的筆者,過去也時常考乙, 有時候長官很委婉的說:委屈你了 筆者都能欣然接受,畢竟國家與長官多年的栽培才有今天的我 少領些考績獎金,實在不算什麼,還是要感謝長官的照顧 可是未來要是叫我考丙,除非有考績法一定得考丙的情況, 否則必然力爭到底,至死方休啊! 畢竟這對於兢兢業業的微弱公務員,可是難以承受的傷害與否定 ●筆者真的沒有反改革 哈拉寫了這些,本來是不想要談,都是那隻打不死的蚊子 害我半夜起來寫了這些屁話 如同行政院長吳敦義的回應:「改革的目的是要激勵士氣、提高效率,希望考試院能就目前提出的考績法草案再予以斟酌‧‧‧」 筆者對於改革表達支持,但對於丙等固定制,以及團體績效評比制,在此提出深深的質疑與強烈的批判 希望是筆者看完草案後,誤解了整個制度可能產生的美好結果, 用智障制度這麼強烈的批判,也是起因於筆者的腦袋不清 還請關大人刀下留好公務員一命啊! 對了,媒體報導中引述關中所言,馬英九先生也支持此一制度 小的也斗膽敬獻一句廢話給馬先生:別看到改革二字,智慧就不見了 《博客來:圖解民法》→圖解民法:雲端同步增補平台─操作說明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後記: 聯合新聞網報導《考績法3趴考丙爭議 吳揆封口》: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說,他支持公務員考績要有淘汰制,但不是齊頭式的淘汰,應依不同單位、不同績效,訂定透明、公開標準進行淘汰。 →跟筆者的觀點接近 聯合新聞網報導《考績法3趴考丙爭議 吳揆封口》:針對吳揆質疑為何排除法官,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司法部門自有嚴謹的考核系統,才會排除適用。 →立法理由第九條之一之說明中好像不是這麼講的,主要論點是說法官、檢察官獨立行使職權,以及受憲法終身職保障,所以不受本法丙等考績退離之規定。看來銓敘部長應該先看一下草案的理由,否則怎麼跟公務員好好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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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