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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2 22:27:45瀏覽924|回應0|推薦17 | |
【四分之一的正義】
今天有兩位朋友來問一些法律問題,因為都是比較核心的朋友,就認真的回答了一下,只是其中一個是勞工問題,通常我都建議直接找勞工主管機關詢問。 ----------------- 一邊回答問題,一邊隱約中又想起......還記得很久以前,剛學法律超級熱血的,總是認為透過法律可以伸張正義。 於是建立討論群組、網站、部落格,甚至於出了好多本圖解的法律書,一直到現在的臉書與賴,迄今回答了應該有上萬個問題... 但, 卻發現法律好像沒辦法伸張100%的正義。 @@ 想了一下可能的原因: (1)有些是因為訴訟程序曠日廢時, (2)有些情況是自己搞不懂程序, (3)有些情況是...法庭是講究證據的。 . 談談第(3)點吧! 當法院嘗試著將過去破碎的證據要拼湊出事實的輪廓,總是會有極大的差距。據此,近幾年來最常見的辦案利器,就是靠著街頭攝影機辦案, 沒了攝影機,想找證據可是難如登天。 但矛盾的是...卻總是有人拿著人權的大旗去阻擋著科技辦案的推動,而人們看著這些揮舞大旗的人們,似乎又覺得...沒錯,我不能讓執法機關取得我的私密資料。 OK 讓我來整理一下: ---------------------------------------------- 科技辦案很有效,但會侵害人權; 只要侵害人權,就不能科技辦案。 ---------------------------------------------- 保障人權這點沒有錯誤,但如果把思考邏輯變成二者只能取其一,感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這樣子的思考方式並不對。 個人認為制度的建立應該是「調和式」。簡單來說,不要害怕老大哥來研發監控設備,你該做的事情,應該是確保老大哥不會亂用這些監控設備。 現在都已經是民智已開,不要懷疑自己的智商,一個稽核監督機制的建立,只要費點心,徹底落實,就可以達成。 還記得以前警察查詢的帳號是共用的,但現在一人一帳號,每次查詢都要申請核准,事後也都有抽查的稽核程序,還有外部單位的定期與不定期抽查。相信在這些努力下,一定可以把可能的隱私權風險降到最低。 /////////// 回頭想想,目前的客觀環境中,因為證據的缺乏,一個案子能獲得四分之一的勝訴,就應該有基本的滿足;但未來如果連證據都蒐集不到,恐怕正義的落實將更為困難。 請支持國考圖解書系 【【十力文化重要書系】】(可直接點選左連結) 投資理財系列:【圖解不動產買賣】 電腦鑑識系列:【圖解數位證據】 最新圖書:圖解法律記憶法 國考系列:【圖解法學緒論】、【圖解憲法】、【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圖解刑法】、【圖解刑事訴訟法】、【圖解民事訴訟法】、【圖解國文】、【圖解公司法】 打官司系列:《圖解刑事訴訟法(打官司)》、《圖解刑事訴訟法(打官司)》 生活法律系列:《車禍資訊站》、《資訊法律達人》、《捍衛權利大作戰》(五南) 法律人系列:【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五南) 想瞭解個資法嗎?歡迎選購【【圖解個人資料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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