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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應該被堅決的禁止!(可測智商的有才文)
2011/07/22 20:26:53瀏覽772|回應1|推薦1
※這帖子讓我很意外,居然很多人看不出是反諷,帖子底下一堆人沒看仔細就罵作者,然後又回頭道歉,這也體現一個現象:網路資訊快速的同時,有多少人其實只是看個標題就斷章取義?

同性戀應該被堅決的禁止!

出處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motss/1/184583.shtml


  只要你動一動腦子,就會發現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證明同性戀是錯誤的,同性戀之間的結合更應被禁止。
  
  理由一
  同性戀是違背自然的!一個真正的人是不會接受任何非自然的東西的,比如眼鏡,iPod,還有微波爐。
  
  理由二
  如果我們的社會接受了同性戀,勢必導致更多的人變成同性戀。這和同高個子的人做朋友,你也會長高是一個道理。
  
  理由三
  如果同性戀都可以結婚了,那豈不是你和你的狗也可以結婚?因為你的狗也擁有和你一樣的人格和法律地位。
  
  理由四
  同性戀違背了中國社會的傳統,我們不能允許違背傳統的事情發生。因此學校應該開除所用女生,讓她們回家呆著去,還有,小腳給我纏好了。
  
  理由五
  同性戀者結合怎麼生孩子?!中國需要更多的人口,結了婚不生孩子是對我們社會的極大危害。我們應該立法禁止所有過了生育年齡,和沒有生育能力的人結婚。
  
  理由六
  同性戀會衝擊主流價值觀,破壞社會的綱常倫理。同樣道理,香港資本主義制度的存在也是對大陸社會主義制度的毀滅性打擊。
  
  理由七
  同性戀如果領養孩子,他們的孩子長大以後也會變成同性戀。因為我們都知道,異性戀的父母從來只培養出異性戀的孩子。
  
  理由八
  只有當家庭裡面有一個男性和一個女性時,孩子才能成功。很顯然,單親家庭的孩子從來都是低能。
  
  理由九
  宗教不接受同性戀,就像宗教不接受墮胎一樣。中國的廣大婦女從來都不墮胎。
  
  理由十
  同性戀是一種不良的嗜好,對身體不好,就像有些人喜歡在睡覺前喝咖啡,恐怕我們也應該禁止之。
  
  理由十一
  同性戀會傳染艾滋病,我們必須杜絕任何可能傳染艾滋病的途徑,比如,醫院嚴禁使用針頭,患者用藥一律口服。
  
  理由十二
  同性戀生活糜爛,阻礙了國家的發展,就像某些人上班沒事做,下班到處玩兒一樣,看電影,KTV,聊天,打網遊,必須堅決予以制止。
  
  理由十三
  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的扭曲。男人天生應該愛女人,女人天生應該愛男人。人天生就應該喜歡吃肉,素食者也完全是變態。
  
  理由十四
  一想到同性戀,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覺得太噁心了~ 就像我鄰居家的有個孩子,居然養只大蜘蛛當寵物,想起來都噁心。
  
  理由十五
  同性戀是對家庭的不負責任。同樣,單身也是極不道德的事情,要全部把他們弄去結婚。
  
  理由十六
  同性戀是生理缺陷,就像有些人天生就不喜歡數學,偏偏喜歡寫小說,我們應該堅決糾正之!
  
  理由十七
  同性戀只不過是一種膚淺的情慾,我們的人民都應該是高尚的人,純粹的人,擺脫了低級趣味的人,他們發生性行為從來不是因為情慾,而是為了生育,因此,他們一生從來只有一次性行為。
  
  理由十八
  這個社會從來都應該是主流說了算,那些逆流而上的人都應是為世人所不齒的,比如梁啟超啊,孫中山啊。
  
  理由十九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你有權半夜三點鐘起來玩手機,有權一頓飯和2.5升的可樂,也有權剝奪同性戀的權利。
  
  理由二十
  同性戀本來就可恥,不配擁有人權。因為希特勒也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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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aykey&aid=545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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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2011/09/23 00:48
一則笑話轉自http://www.haha56.net/a/2011/06/8545.html

牧师和犹太教士不小心走进一家男同性恋酒吧。
没过多久,一个年轻男人走过来和牧师陪讪:“我可以请你跳下一支舞吗?”
牧师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一时答不出话来,赶紧用手肘碰一碰教士,低声说:“帮我一下,我好窘!”
教士不慌不忙地在年轻人耳边说了几个字,年轻人立刻走开,牧师松了一口气。
“贺伯,多谢了。你到底和他说了些什么?”
“我告诉他我们在度蜜月。”

其實大家低調就好了  心照不宣  幽默一下也沒什麼不可以  現在有的同性戀就是太高調才會有人批評  高調其實也就是變相的強迫別人接受他們 
至於她們想要有婚姻權  旁人干涉不得
長夜踏歌(kaykey) 於 2011-09-24 19:34 回覆:
性向還比較在個人自由的範圍,其實就算是男女情侶,太高調也是容易被人說話的,算台灣人的觀念吧?
同志爭婚姻及領養權,我覺得都能支持

不過,有的狀況就爭議很大了,我很多年前看過一則英國新聞,一群戀童癖者上街遊行想爭取他們的權益
像這類的,估計很難獲得多數人的認同,尤其對父母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