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8/01 07:04:06瀏覽3029|回應9|推薦14 | |
前言:審計部報告,二○一一年中央政府花費快十二億元進行政策宣導,其中超過三分之一,民脂民膏中,竟逾四億元違反預算法所禁止的置入性行銷規範。 ===【照妖鏡】=== 立法院雖然已經修法,嚴禁政府置入性行銷,但審計部查核發現,二○一一年,馬政權仍有違法進行置入性行銷的狀況。 對此惡質施政,行政院長陳冲卻毫無愧色,以幾近無賴的方式表示,「置入性行銷有各種不同定義,行政院要先看審計部的報告內容再說」。 根據審計部報告,二○一一年中央政府花費快十二億元進行政策宣導,其中超過三分之一,民脂民膏中,竟逾四億元違反預算法所禁止的置入性行銷規範。 作賊夠丟臉了,還掩耳盜鈴更可恥。 主計總處竟在二○一二年六月自行訂定「豁免條款」,也就是標示廣告後有損公信力、真實性或廣告內容攸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等情形,得在報請主管同意之後,排除適用。 說穿了,馬英九這個政府,還是不願意放棄「魔鬼契約」,依然喜愛用人民的納稅錢進行控制與洗腦的政治騙術。 置入性行銷依然猖狂,更讓人看透了馬英九自打耳光的無恥嘴臉。 什麼叫無恥,就是明知不可為而為,明知故犯! 是在二○○七年三月底,當時馬英九找了約十位新聞媒體的主管與資深從業人員,一起喝咖啡談馬英九的參選理念。 當時,有好幾位如今以「愛馬士」自居的媒體前輩們向馬英九談起了民進黨政府透過政治力與經濟力,還有置入性行銷操控媒體之罪惡;也談到了好多,好多沒向民進黨政府低頭的媒體,除了在政治上被扣「藍帽」、「統帽」和「紅帽」外,經營上,廣告被打壓,營運極困難。 有人突發其想,當面建議馬英九,可以請連戰、蕭萬長、江丙坤等和企業界脈絡夠的大老幫忙,找一些大企業和大台商,下廣告來協助這些媒體,為這些媒體保命脈。此話一出,當場的媒體主管和資深從業人員就起了爭執,認為期期不可,但也有人認為,活不下去了,哪有新聞自由‧‧‧ 爭論了一陣子,馬英九發言了,他說,他當然關心媒體的健全生存空間,民主社會更該尊重媒體,對於民進黨政府操控媒體的惡行,他「深惡痛絕」。 馬英九更說:他不會請連戰、江丙坤等人幫忙,替媒體找金脈,當時馬英九滿臉誠懇地說:「如果我這樣做,請問,我和陳水扁將有什麼不同?」 事實證明,而且是政府自己的報告證實,馬英九果然和陳水扁沒有什麼不同! 這樣的馬英九還能被信賴嗎? 難怪,陳水扁時代貪腐的問題不被深究,如今由林益世案所捲起的風雲也證實,貪腐與置入性行銷都交接了,馬英九麾下,黑金依然舞春風,也和陳水扁時代一樣,在置入性行銷利誘下,仍發動媒體大護航!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