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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6 08:11:27瀏覽2075|回應6|推薦10 | |
《野武士周報Beta---No61》封面主文 前言:當下的民粹英雄楊志良正步入險途。特別是當他也怒嗆監察院對「狂牛症」的糾正案時,楊志良與他所控告的鄭弘儀等人,都成了同一層次之失格。 =====
「分際」是什麼?道德學、倫理學都有許多繁複的解釋,但萬變不離其宗:就是要認清自己的「角色」,所言所行都要以符合「角色」的基本規範為準則。
新聞工作者,當然要有「分際」,不論原本的工作是政治人物、民意代表、專家學者、新聞記者、資深黨務人員‧‧‧當他有機會在媒體平台,特別是強勢媒體電視政論節目有了發言權,就該忘了自己原先的角色,遵守媒體工作者的基本分際。
什麼是媒體工作者的基本分際,就是他應該是一個「代言人」,卻不是「啟蒙者」,他是一個「講述者」、「評論者」,卻不能自居「指導者」和「判決者」。
名嘴,當然可以突顯問題,他當然應該全力抨擊時政、對掌權政客品頭論足,他可以不斷地聒噪,他是「烏鴉」該不斷地批評,更不是當「喜鵲」,但是,他不能越俎代庖,自己化身成了政治舞台之一員,他更要堅定的永遠都只能「說」,不能「做」,不然,就該回到政客一途,不能魚目混珠。
當下的台灣一切都亂了套,政治、司法、立法、行政、教育、文化、是非、價值‧‧‧一切的一切,都沒有章法,讓「名嘴」異軍突起,成了許多閱聽眾對時政不滿的「寄託」與「宣洩口」,讓「名嘴」的影響力(不論好的或壞的)都大幅擴張,此時此刻,被稱為「名嘴」之人,更要注意名嘴的分際。
什麼是名嘴的分際?就是要對能體認到,他祇是民怨、民恨的工具,所以他頂多是「施洗者約翰」,不是自居「救世主」、「彌賽亞」。
在此「分際」體認中,名嘴當然有些界線不能跨越。
第一:他當然可以批判當政者的不適任,當然可以鼓吹要某某人下台,只要他能言之成理,都沒有問題。但是,名嘴沒有「任命權」,那是選民投票所託付給執政者的權力,名嘴並沒有得到選民的民主程序之託付,所以,當然不能說哪個職務應該是哪個人幹。
簡單地說:媒體工作者,可以說哪個人不適任,但當他說哪個人才適任,就跨越了分際紅線。
第二:他當然應該到「第一線」去掌握最直接的資訊,正如同雷蒙‧艾宏所稱的是「介入的觀眾」,許多記者也都這樣做。但是,他就是不能顯目地替候選人站台,這就產生了「推薦暗示」,這時,他已經「介入」,卻忘了「觀眾」之本質,當然期期不可!
也就是說,當記者與名嘴踏上競選舞台為人站台,他或她就已經失去了新聞工作者的基本條件。
第三:他當然可以和權貴交往與飲宴,但是「第一線」理解為本質,不能是挾知名度與影響力,產生了「名流之幻覺」,他們,和權貴吃飯,如果「介入政爭」或是「喬」事情,不但是一種「Somebody」的「名流幻覺」自我滿足,更是大大跨越了分際紅線。
換句話說,那種豪奢誇人、呼群引伴的「新聞名流」,必然已是「權貴一環」,不能再被視為是新聞人。
過往以來,「魚翅」、「站台」、「粗口」‧‧‧讓名嘴也成了被檢驗的對象。這是件好事,正因為媒體的本質就有「特權」成分,別忘了,媒體,本身就是「特許行業」,名嘴、名筆、名記者,本質就是「特權份子」,他們因為閱聽眾的需求,享受了可以接近權貴、採訪權貴的特許與特權。新聞編輯和政論主題,更是一種「獨斷的專業」,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都在老編大人(主持人)的一念之間。
任何一種權力,都有腐化的因子;任何一種特許,都會產生「名流」的幻覺、而任何一種獨斷的專業,都會產生「自己人」的呼朋引伴。
所以,名嘴應該要時時被檢驗,歡迎被檢驗,才能形成更健康的自律。但是絕不該是透過政治力量的他律,或是挾民粹意識以反制,這樣子做,也是跨越了民主政治基本原則之份際,和那些失格名嘴同樣失格。
這樣的跨越分際之失格,當下的民粹英雄楊志良也正步入險途。特別是當他也怒嗆監察院對「狂牛症」的糾正案時,楊志良與他所控告的鄭弘儀等人,都成了同一層次之失格。
《 黃花崗雜誌第二十六期》:辛亥革命後,南京政府成立不久,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來到剛成立的總統府傳達室苦苦哀求:「讓我進去吧!我要見見大總統。」
剛好,總統府侍從隊長郭漢章走過,便問:「什麼事?」傳達室的人說:「老人要見大總統。我問他有什麼公事,他說沒有。我又問他有沒有什麼意見書提出,他說也沒有。大總統公事忙得很,哪有工夫接見他呢?我向老人解釋了好一會,可是他還是不肯走。」
原來,老人姓蕭,是塩商,聽說南京政府成立了,特地從揚州專程趕來,想瞻仰大總統的豐釆。郭漢章見是如此,便對老人說:「請你等一等,我去報告。」
郭漢章向孫中山滙報了情況。孫中山馬上放下手中的工作,說:「好,你請他進來,我很願意會見他。」
郭漢章扶著老人走到孫中山面前,介紹說:「這就是大總統。」
孫中山含笑起立,表示歡迎。正要和他握手,老人卻放下手杖跪下,要行從前拜見皇帝的三跪九叩之禮。
孫中山慌忙扶他起來,親切告訴他說:「總統在職一天,就是國民的公僕,為全國民眾服務。」
既然是服務的僕人,就不該是挾專業而不能被檢驗,更何況監察院還是政府官署,自有他的法定授權與角色。
陳傳興在他的著作《道德不能罷免》(2006年10月初版,大雁)特別指出政府的「統治者幻覺」:引用一段如下:
「政府‧‧‧將原本是一種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的這項定義特質,錯誤地看待成是權利‧‧‧甚至由此而產出想據有主權的幻想;逾越了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導致政府原本的中介位置與角色,欲求從治理者這種法定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者,轉換成統治者。」
此兩段摘文,正是獻給那些「體察『聖』心」、「批評總統與政府不應該」、「總統與政府永遠是對的」之「衛兵們」與「好膽官員們」!
也就是說,在「統治者幻覺」中,執政團體和他的徒眾,往往不由自主的將「經營代理人」自我想像是「產權所有人」,變成了是一種「剽竊人民主權」的狂態。
這是種「家天下」,國家是「家業」,官位、資源,當然可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功能代理人」成為補獲品,淪為「政治獎賞」也不以為忤了。人民,只要跟著「專業」就行,哪能廢話!
這種「家天下」的心理,才會有「我怎麼這麼倒霉!」、「哼,好人沒好報!」、「我把你們當人看!」、「都是前朝的爛攤子」、「要監委去防疫」‧‧‧的狂慢語氣。
因為,剽竊人民主權後,他們在乎的是「自己的桂冠」,以為只要自己「有品德」、「有專業」就是對人民的「施捨」,他們的權位是「獎賞」,卻不再是「人民的委託」。
名嘴與記者應該「道德重整」,總統與官員,包含防疫政策,不也是該平心靜氣地「道德重整」,都回到應有份際嗎?
天佑台灣人民、天佑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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