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立院即將要行使同意權的監察院、考試院人事案。這些人物適不適任?他們有哪些事蹟?不該讓立委關著門,以黨派與政治力量「閉門造車」。
為實現「資訊透明」的民主基本原則。這些,就是立委要審查的資料。雖然是「自吹自擂」。但也不該是立委關著門看。奇文共賞。人民也有資格看。如何去評價?先看看這些所有試監委資料都公布了,人民自會有一把尺。
在此考慮下,即日起,《野武士周報》將陸續將總統府交付給立院之每一位監委、試委的「自傳」與「履歷」上網公告。供全民公評與審查!
洪 德 旋 自 傳
余求學、就業,堪稱順遂,57年以高考法制人員及格,考入監察院為科員,61年獲法學碩士學位,68年甲等特考法制人員優等及格;59年任職立法院,主擬法案研修與審查報告,自科員而科長,68年分發考試院,任院參事,得窺國家考銓大政。73年奉調交通部參事,並奉行政院公費派赴美國攻習民用航空法規;返國後,先後主持大眾捷運法之研擬、海商法及民用航空法規之修訂,在法制學術上,受益良多。
76年過調行政院新聞局處長,79年奉調行政院任十三等參事兼三組組長,是年,獲美國國務院邀訪作為期一個月之考察。80年派台灣省社會處處長,82年調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47歲十四職等合格實授功俸800點,余何幸如之!另值一提的是,84年在國民黨黨政交流政策下,辭公職,過調社工會主任,85年再調任省黨部主任委員。3年黨職,對群己關係之歷練言,誠亦人生難得之際遇。
余治事認真而好學深思,公餘並喜譯介法政論著,為恐學殖荒疏,並曾兼任中興、空大及實踐等大學教職(78年經教育部審定教授核發紅皮書有案),91年並專任長榮大學教授兼系主任,91年9月任試委迄今。
高考及格40年來,所歷政、軍、黨各職,頗能深我「不器」之體會,夕愓若厲,君子當如是乎!?
洪 德 旋 簡 歷
一、基本資料
性 別:男
年 齡:63歲
出生年月日:民國34 年 7 月 10日
二、現 職
考試委員
三、專 長
交通、內政
說明:交通法制、行政法、社會政策與立法、國際公法、社會工作價值與倫理、公共行政。
四、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資格
(一) 高考及格40年
(二) 68年至84年任簡任職16年達簡任十四職等支800俸點
五、學歷及考試
一、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國際關係組法學士
二、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政治研究所碩士
三、5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組及格
四、68年公務人員甲等考試法制人員(優等)及格
六、主要經歷
一、參事(考試院參事兼法規訴願會委員68.10~73.10;交通部參事兼法規訴願會委員73.11~76.12)
二、新聞新聞局處長兼法規訴願會委員(77.01~79.05)
三、行政院行政院參事兼三組組長兼行政院訴願會委員(簡任第十三職等79.06~80.06)(註:行政院三組負責國防、交通及退輔會三部會業務之督辦事項)
四、台灣省政府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長(簡任十三職等80.06~82.03)
五、行政院行政院退輔會副主任委員、第一副主委兼管法規會、訴願會(簡任第十四職等82.03~84.06)
六、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85.5~87.3)
七、國民黨中央社會工作會主任(84.5~85.5)
八、私立長榮大學教授兼系主任(78.12取得教授證書)
八、考試院考試委員(91-)
七、具體優異事蹟
一、主擬「大眾捷運法」草案,並推動完成立法程序,以 為捷運興建及營運之基礎;研修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促進海空運輸之現代化。(交通部74-76)
二、突破中共之封鎖,首度率團參加德國法蘭克福國際書展,促成我國出版事業(包括智慧財產觀念)之現代化與國際化。(新聞局78-79)
三、開放(解除)報禁(新聞局出版處處長77)
四、研定「戰士授田憑證處理條」草案,並完成立法程序,有效化解憑證處理爭議(行政院第三組79-80)
五、首開策辦並完成「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之發放(社會處82)
六、策定並推動退輔會公營事業之民營化(行政院及退輔會79-84)
註:所謂優異者,可否以考績表示?(按簡任職16年考績,除74年初調交通部奉派以行政院專案計劃公費赴美參加民用航空專業研討並進修半年輪列乙等外,餘15年均列甲等)
八、著作目錄
(一)專書:
1. 劫機之防制與立法,洪德旋,84,三民。
2. 中國考試制度史,主編及緒論漢代選舉制度及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度三章執筆,72,正中。
3. 譯文及論文集(註:不包括以下期刊論文,考試院圖書館收藏,附目錄影本)
4. 社會政策與立法,洪德旋,林勝義、江亮演、林振裕合著,86,空大。
5. 社會福利與行政,江亮演、洪德旋、林顯宗、孫碧霞合著,89,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二)期刊或研討會論文
1. 軍人與拉丁美洲政治社會之研究,會國雜誌八卷十二期,66年12月,p15~25。
2. 現代化與環境政策,國會雜誌八卷三,66年3月,p7~10)。
3. 美國社會立法問題研究,國會雜誌八卷八期,66年8月,p7~12。
4. 公務人員撫卹法第四條析釋,12卷一期,p 6~8)。
5.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判決與國會調查權之演變,思與言雙月刊十卷三期,p162~170。
6. 兩漢選舉制度之研究,考政學會年會特刊,72年7月,p74~86)
7. 現行大眾傳播媒體法制-出版法、廣播電視法實務之檢討,新聞學研究第44集,80年3月,p1~11。
8. 我國社會福利政策之方向,社區發展季刊58期,81年6月,p7~11。
9. 如何充實社會工作案例資料,社區發展季刊61期,82年3月,p116~125。
10.談典試制度改進相關問題,考選周刊專訪899期,92年1月。
11.談專技人員考試範圍及其未來發展,考選周刊專訪975期976期,93年7月。
---《野武士周報試刊12號》封面故事1
宅男總統的線上遊戲---------------
《野武士周報試刊12號》每周評論
笨蛋!問題是馬英九
《推薦文章》
全民公評王建煊
全民公評沈富雄
全民公評監委、試委
----------------
《野武士周報》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