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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淨土九十六:受持八法以延壽
2012/12/21 15:04:15瀏覽234|回應0|推薦8

前文(四十八)提到生命垂危之人,將死而未死,陷入昏迷之際,「神識」被拘引到地獄裏,除了親見地獄眾生淒厲哀號的景象外,自己一生中的善惡業也全部現形,正等待閰魔王公平審判…。所有幻影如夢似真,當他醒來又記憶猶新,這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即使病人斷氣,四大分散;但身體的某一部分仍有微溫,旁人若碰觸他,他的身體雖沒有知覺,卻仍有感受(這就是「神識」)。所以佛教徒謹守八小時內不觸摸亡者身體,而以佛號引導病人的神識安詳往生。

話說回來,病人的親屬若為他作「續命」功德——歸依藥師如來,請僧眾誦藥師經,點燃七層之燈,並懸五色續命神幡。「或許」在病人的業報未盡及其善根深厚之下,他的神識甦醒「回家」了。

由於病人是在沉痾悶絕時,業相顯示於心識,此為第六意識的活動,所以他醒來之後的心境確有墮入地獄的恐怖經歷。這時,他的性格變了,已完全深信善惡行為的力量。有時自己無法記憶的小善小惡,臨死時卻像影片一樣重播,一幕一幕像真的,曾經做過的虧心事,瞞不過自己的心識,逃不過善惡業報。因此,現在就算有人逼他作惡,他寧可失命,也不敢再作惡了。因為他知道墮落惡道所受的苦,是無量苦。此生,不過是一期生命,未來還有無盡的生命等著自己。不植善以延命,要待何時﹖

關於病危的眾生,阿難問救脫菩薩「應云何恭敬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續命旛燈,復云何造?」

救脫菩薩回答:若有病重的人,欲脫離病苦,而自己又無力親自受持藥師法門,可由眷屬代替病人,實行以下八種受持的方法:

1、於七日七夜中,受持八關齋戒;

2、應以飲食及一切資生之具,量力供養出家僧人;

3、於晝夜六時禮拜行持,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

4、讀誦《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四十九遍;

5、燃四十九盞燈;

6、造彼藥師七佛如來聖像,並於一一像前,各置七盞燈,且一一燈量大如車輪,在四十九日中,令其光明不絕;

7、造五色綵旛,長四十九榤手(即以手度物,成人的手伸張有六或七寸,四十九榤手,約有三四丈長);

8、應放雜類眾生至四十九;(即每日放生一次,連續四十九天,或於四十九日中,放四十九類眾生。)

※註:

1、燈「大如車輪」,車輪大小可隨力備辦。

2、點燈時日,從第一天乃至「四十九日」(以此為期)假如病情早癒,二七或三七即可停止。

3、燈光是延續生命的象徵,故需「光明不絕」。

4、放生,救眾生命即救自己。因慈悲眾生故,病人得以消災延壽。

行此八法之功德,「可得過度危厄之難,不為諸橫惡鬼所持。」

有時候生病是外來的邪神惡鬼作祟,糾纏病人不死不活。惡鬼最怕什麼﹖若病人或其眷屬虔修藥師法門,除了消業障,還能增長善根功德,得蒙佛力加持,諸橫惡鬼立刻落荒而逃,恢復健康了。

(梵於2012.12.20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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