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11/27 15:26:07瀏覽180|回應0|推薦4 | |
任何慈悲眾生的善行都是成佛之因,當然不只放生。不過,有些人的確是為了健康才放生。生病常掛病號的人,有的求大師(上師)加持,有的求五行改運,有的求放生功德庇蔭自己。 以佛法觀點來說,疾病可分為「因中的實病」和「果中的權病」兩種。前者是一般人累世業報所感的疾病,凡夫深受其苦,身病苦,心病更苦。後者是釋尊及聖者,為了度化眾生而示現身體上的疾病,只有身受病,心無病故,不以身病為苦。 所以一切修行都要從因果入手,與其向外求,不如求己──虔誠懺悔,即時斷殺生之惡,積極護生、放生;這樣就能轉變因果。 然而,百種人有百樣心思,放生雖是好事,卻不可能人人按讚。尤其放生已有破壞生態環境之實,佛教徒若不重視及改善,將衍生更多異議和譴責,不利佛教弘化。 忽然想起淨土宗第十三代祖師印光大師,相傳他是大勢至菩薩的化身。印光大師在回覆弟子「放生」的問題時,很有見地。 他說:「買物放生,…勿立定期,勿認定地,勿議定物。隨緣買放,生得實益。若定期,定地,定物,則是促人多捕矣。」 想當然耳,大師的時代或許已經出現相同的放生問題。 “固定日期、固定地點”,如此舉辦放生活動,皆不適合。目前台灣多是定期或長期辦大型的放生活動,或是在網路勸募等集資放生,由於大量買放過多,動輒施放幾萬隻的牲畜,致物種間已失去平衡,此舉不僅有破壞生態環境之虞,且對生物食物鏈與生物鏈的負面影響將日漸擴大。 另外最重要是“勿議定物”。因為事先商議要買甚麼動物放生,反而促商人大量捕捉。指定物類,所需的動物需不斷地捕捉,難以避免商業模式的放生。 印光大師說:「光一向不主張于佛菩薩誕期,及各朔望好日期放生。此事已成鐵案。捕生者特為放生者多捕,則買而放者,亦多有因放而捕來耳。」 至於買放「穿山甲、蛇、水獺這些吃魚的動物」,雖然「終究沒有多少,所吃的動物也有限的很。」印光大師認為「既然不能盡其所有買動物放生,就應當從長計議,才可以免受不懂佛法的人的非議。」 佛教徒行善,不可忽略以人為本,引社會反感。 某些團體透過網站網頁公告定期的放生活動,強調參與的個人能獲得全體贊助者的所有放生功德,一人之資可獲全部集資的功德效益。這種觀念見仁見智,難以定論。只希望定期辦放生活動的團體,能願意參考印光大師意見,改善放生問題並落實佛教慈悲的放生精神。 (梵於2012.11.25)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