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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5 08:43:40瀏覽341|回應0|推薦3 | ||
李文在接受香港《大公報》專訪時表示,這是她定居北京進行維權以來耗時最長的一個官司,前後差不多拖了三年之久。她說,“我這起官司其實給國內的業主做了一個案例,雖然時間耗時較長,但是只要業主堅持打下去,一定會讓自身合法的權益最終得到維護。” 李文的這套引發訴訟的公寓位於朝陽區嘉和麗園小區,記者曾在她家主臥走道內看到窗戶下面出現大面積經歷黴斑和結露。據李文介紹稱,一到下雨,外窗、墻體都會出現滲漏。 據李文了解,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富陽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將這套房屋賣給台商劉天棟。後來,劉天棟又將該套房屋以二百四十一萬元的價格賣給李文,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李文訴稱,劉某在交付房屋時故意隱瞞房屋漏雨的事實,她入住後發現房屋多處漏雨,墻壁發黴,造成生活諸多不便。之後,她曾多次要求劉某予以修復或補償,均遭拒絕。 二○○五年十一月,李文將劉某和富陽物業告上法院,要求兩被告對存在品質問題的房屋予以修復,並共同承擔在修復過程中給她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五十萬元,但北京市二中院判定李文敗訴。李文不服,上訴至北京市高院,最終經法院調解,三方認可李文家出現墻面結露、黴斑等問題,富陽物業同意向李文支付十六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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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