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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9 00:06:09瀏覽1616|回應14|推薦115 | |
一 舞 泯 恩 仇 . 跳交際舞,對六○年代的年輕人來說,還是件神秘而浪漫的玩意兒。記得我們大一那年,班上要舉辦第一次舞會,除了幾位在大都會長大比較時髦的同學會跳舞外,大部份都土土的,對交際舞一竅不通。既然要開舞會,當然要惡補一番,我們學校規定所有同學都得住校,於是同學相約利用晚間在教室「蹦恰」,怕教官來「抓包」,還不敢開燈。第一次要跟男生「摟摟抱抱」,我感覺很不自在,雖然在昏暗中走三步四步,也不敢「正視」對方的臉,手輕輕的搭著對方的肩,靦腆到極點。開過第一次舞會後,一回生,兩回熟,參加舞會就成了大學生涯裡稀鬆平常的樂子了。 我們班陽盛陰衰,班上只有十個女生,聽起來很吃香吧?的確,第一年男生還把我們當「寶」看,但第二年來了佔該班半數的「學妹」後,有一天竟然有室友帶回一些「臭男生」罵我們的話,說什麼我們這些女生「可憐兮兮」什麼的。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們群情激憤的在寢室大罵男生「喜新厭舊」,開始種下男女生反目的因子。 . 舞會前一天,男生很有風度的來問我們要怎麼去,他們需不需要來接我們。我們婉謝了他們的「好心」,嘻!到時候他們就知道其中陰謀了。 就這樣,我們女生都攜伴參加這次舞會,因為姊的男友也希望姊一起參加,他則另外找了一位帥哥當我的舞伴。結果,男生會氣扁是意料中的事,這是我們參加舞會中最早結束的,九點半便曲終人散了。看情形,好戲還在後頭呢。 果不其然,舞會後的第一天上課前,班上男生在黑板上掛張自以為很得意的標語「毋忘在莒」,有「戰火」一觸即發的火藥味,我們女生當做沒看到,未加理會。次日,男生開始「發難」,月輝被一群瘋男生整哭了,未料下午就輪到我,潘拿十塊錢所謂「宵夜費」要我代表接受(理由是我邀請的人最多),每人一塊錢,我當場便把那張鈔票撕了(當年太無知,不知道毀損鈔票是犯法行為,只覺得受到侮辱,便未加思索把那張十元券給撕了,以當年物價論,十元可吃幾碗陽春麵。) 男生似乎氣還未消,開始以當年最流行的黃梅調(凌波樂蒂演的「梁祝」正風靡全台)編了幾支歌來罵我們,那歌詞實在不敢恭維。這下可惹惱了揚琳,寫了篇糗男生的文章在報上刊出,以為會引來一場筆仗,倒不見有男生應戰。教室內的氣氛漸漸緩和了,「黃色」歌曲也絕跡了,雖然如此,男女同學之間壁疊分明,彼此不講話,不打招呼,上課分邊坐,互不理會,形同陌路。這齣活劇總算鬧完,男生(幾個「代表」)說得好聽,下學期開學才要「開始」跟女生說話,我們女生也已約定,絕不妥協,平日幾個女生間雖偶有心結,但發生這事以後卻異常團結。 就這樣男女同學陷入冷戰,連導師都無法「勸和」。在開那次「惹禍」的舞會前,有位教授曾對我們說了一個笑話,她說:「大學四年期間,一年級時,男女生之間處得很好,二年級時便大吵,三年級時不相理,四年級也就一聲BYE BYE ,天各一方了。」講的真是神準! 冷戰僵持下去,就在「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後,男生集合了我們幾位女同學舉行一次「座談會」,其實也可說是「和解會」,想藉此挽回以往同學間的情誼。既然男生釋出善意,我們女生也不再堅持,最後決定辨次「大和解」舞會,舞會通宵達旦進行,氣氛還不錯,與上次那窩囊舞會的氣氛截然不同,吃的東西也準備了不少。男女生一舞成仇百日後,得以再舞泯恩仇,果然是「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此舞會「恩仇錄」便成了日後我們開同學會,男女同學互相取笑的最大談助。 (原載
. (圖片取自網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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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